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内容相符,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
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能够满足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要求;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是依
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域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对公司
的贡献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
案》的内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李军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张海燕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