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可供
分 配 利 润 为 320,285,121.35 元 , 2023 年 半 年 度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苏州朗
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回报股
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
本13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54,560,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
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
了公司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