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
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3〕9145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7 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最
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
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3〕9146 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
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