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128056 债券简称: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炳灶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 其中张建权先生、虞希清先生、
刘玉龙先生、童水光先生、杨庆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共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提名
葛炳灶先生、张建权先生、葛础先生、叶龙勤先生、虞希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同日
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共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
名王亚卡先生、胡剑锋先生、屠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
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二)》《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亚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胡剑锋)》《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屠迪)》《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提高议事效率,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
知期限。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
请的相关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葛炳灶先生简历
葛炳灶,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
高级工程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92年1月至1996年任金华车圈厂副厂长,
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浙江今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2月至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浙江今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任今飞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金华市今飞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
镀分会常务理事、浙江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浙江理工大学客座教授、浙江省汽摩
配行业商会副会长、金华市汽摩配行业协会会长、金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人才协
会理事会会长、金华市企业家协会第十届会长、金华市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等
职务。
葛炳灶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葛炳灶先生目前直接持有今飞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3.42%股份并担任董事长、直接持有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葛炳灶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张建权先生简历
张建权,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部长、公司设备科科长、厂长,云南富源今飞轮毂
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建权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建权先生直接持有金华市瑞琪投资
有限公司约0.27%的股份并担任董事,除上述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核实,张建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葛础先生简历
葛础,男,196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
曾任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科科长、今飞集团车圈厂厂长、今飞集团副总经
理、金华飞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今飞凯达董事、瑞琪投资董事等职务。
葛础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葛础先生目前直接持有今飞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约2.51%的股份、直接持有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约0.95%的股份并担
任董事,除上述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葛础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叶龙勤先生简历
叶龙勤,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
师。曾任金华车圈厂技术主管、浙江今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车轮厂副厂长、
浙江今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金属压延厂厂长、浙江今飞凯达轮毂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今飞凯达董事。
叶龙勤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叶龙勤先生目前直接持有今飞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约4.83%的股份、直接持有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约0.82%的股份,
除上述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叶龙勤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虞希清先生简历
虞希清,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香港通讯科技中心高级工程师及项目经理、SYNOPSYS INTERNATIONAL LTD.
高级技术顾问及经理等职务。现任今飞凯达董事、温州港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总经理兼技术总监、浙江汇盈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杭州橡树林景观园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巨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普盈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瑞安市巨博新能源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HONGKONG OPTONY CO. LIMITED董事长等职务。
虞希清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虞希
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亚卡先生简历
王亚卡,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曾任职于轻工业部自动化研究所所长(现更名为中建材
智能自动化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
凯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浙江专线宝网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澜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亚卡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王亚
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胡剑锋先生简历
胡剑锋,男,1965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院长,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MBA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浙江省高等学校
创新团队“资源环境与区域发展研究”负责人,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
地“应用经济学”方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
选,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胡剑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胡剑
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屠迪女士简历
屠迪,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管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在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
审计工作;在杭州英泰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现任杭州英杰会
计师事务所任所长、主任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
屠迪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实,屠迪女
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