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国海诚 股票代码:00211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三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赵国昂 蔡木易 陈荣荣
徐大同 孙 波 林华艳
王颖颖 季立刚 陈 强
黄 俊 赵艳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
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
锝至诚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7,086,127 412,768,593.51 -
三、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四、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五、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产过户及债权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目 录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
控股股东、中轻集团 指 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 指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指
对象发行 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
泰联合、保荐人(主承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销商)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信永中和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
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Ltd.
成立日期: 1993年02月17日
发行前注册资本: 428,220,696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425011944Y
法定代表人: 赵国昂
所属行业: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国海诚
股票代码: 0021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
董事会秘书: 林琳
联系电话: 021-64314018
公司网址: www.haisum.com
公司邮箱: haisum@haisum.com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监
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公路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特种设备设计;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
经营范围:
务;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设备监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
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
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代理
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网络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
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国
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办公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谷物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包装
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
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物
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
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于保利中轻所属上市公司中国海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保集字〔2022〕610
号)。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批准过程
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中国海
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缴款通知书》(以下
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412,768,593.51 元,发
行股数为 37,086,127 股。
截至 2023 年 8 月 8 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0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
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
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
据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23 年 8 月 11 日 出 具 的
XYZH/2023BJAA11B048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8 日止,华泰联合
证券已收到全体认购人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12,768,593.51 元。
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中国海诚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 XYZH/2023BJAA11B0485 号《验资
,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止,中国海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报告》
含税)人民币 5,259,447.3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09,146.18 元,其中:新
增股本人民币 37,086,127.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70,423,019.18 元。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40,191,684 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为 37,086,127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
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8 月 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10.27 元/
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41,276.86 万元(含 41,276.86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412,768,593.5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 不含税金额(元)
保荐承销费用 3,894,043.34
律师费用 754,716.99
审计验资费用 471,698.11
股份登记费用 37,086.13
印花税 101,902.76
合计 5,259,447.33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XYZH/2023BJAA11B0484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8 日
止,华泰联合已收到全体认购人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12,768,593.51 元。全
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XYZH/2023BJAA11B0485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止,中国海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7,086,12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12,768,593.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59,447.33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09,146.18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37,086,127.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70,423,019.18 元。
(六)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七)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认
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
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00-12:00,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18 个认
购对象提交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 1 个认购对
象未在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名单范围内,定为无效报价剔除外,
其余 17 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
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
全部有效报价数据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帆
花友稳健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
金有限公司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产品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募证券投资基金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时间
方舟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1.05 4,000.00
限合伙) 10.50 4,00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锝至诚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遵循《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相关配售原则,
确定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0 名,发行价格为 11.13 元/股,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为 37,086,12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2,768,593.51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
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锁定期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
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
锝至诚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7,086,127 412,768,593.51 -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339,622 股
限售期:6 个月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公司名称: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7425144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 9 号院 1 号楼 19 层 1906
注册资本:14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492,362 股
限售期:6 个月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890667.163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青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
(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402,515 股
限售期: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3,593,890 股
限售期:6 个月
(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出资额:29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593,890 股
限售期:6 个月
(6)UBS AG
公司名称:瑞士银行(UBS A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QFII
注册地: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2,695,417 股
限售期:6 个月
(7)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3X25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 楼 215 室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强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577,596 股
限售期:6 个月
(8)戴臻翊
姓名:戴臻翊
身份证号:3206841995********
住所:江苏省海门市********
认购数量:1,796,945 股
限售期:6 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796,945 股
限售期:6 个月
(10)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锝至诚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86768948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 号 3F-601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796,945 股
限售期:6 个月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单
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单位/
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
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接受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
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
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单
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单位/
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
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接受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
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
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八)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
缴款和验资过程、锁定期安排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通过了深交所的审
核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
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九)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
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
协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
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证券代码:00211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比
(股) (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中小盘先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优势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光大永明资管-建设银行-光大永明资产
稳健精选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企业优
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健康民
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79,010,912 65.16% 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
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比
(股) (股)
合计 297,888,085 64.02% 29,117,696
二、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假设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将增加有限售的流通股 37,086,127 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最终本
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登记结果为准)
: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83,406 2.61 37,086,127 48,269,533 10.37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7,037,290 97.39 0 417,037,290 89.63
股份总数 428,220,696 100.00 37,086,127 465,306,823 100.00
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3.03.31/2023 2022.12.31/2022 2023.03.31/2023 2022.12.31/2022
年 1-3 月 年度 年 1-3 月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 0.1210 0.4836 0.1114 0.4451
股东的每股收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 3.9782 3.8494 4.5369 4.4184
产
注:1、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3 月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0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569,225.20 606,091.93 487,264.12 452,065.15
负债总额 398,869.54 441,252.15 337,081.58 311,887.65
股东权益 170,355.66 164,839.78 150,182.54 140,17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
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1,128.49 571,962.90 526,504.97 509,662.73
营业利润 5,918.51 23,437.98 19,108.25 9,572.84
利润总额 5,931.56 22,668.85 19,009.99 9,486.02
净利润 5,183.49 20,709.15 16,078.74 6,38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83.49 20,709.15 16,078.74 6,384.9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87.67 90,429.46 42,946.32 46,556.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5.36 -8,998.36 -3,357.56 35,305.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11 -3,232.70 -5,789.44 -2,791.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219.92 81,769.84 33,051.36 76,472.65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3.0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比率 1.29 1.25 1.30 1.29
速动比率 1.29 1.25 1.30 1.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2.62% 68.42% 64.06% 64.02%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70.07% 72.80% 69.18% 68.99%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1 9.91 8.64 7.24
存货周转率(次) 2.04 10.36 9.14 9.8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80 2.11 1.03 1.1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89 1.91 0.79 1.83
注:数据来源 wind;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08,540.14 89.34% 547,926.91 90.40%
非流动资产 60,685.06 10.66% 58,165.02 9.60%
资产总额 569,225.20 100.00% 606,091.93 100.00%
资产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432,654.46 88.79% 401,608.42 88.84%
非流动资产 54,609.66 11.21% 50,456.73 11.16%
资产总额 487,264.12 100.00% 452,065.15 100.00%
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8.84%、88.79%、90.40%和 89.34%。
(二)负债构成分析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394,051.86 98.79% 436,601.45 98.95%
非流动负债 4,817.68 1.21% 4,650.70 1.05%
负债合计 398,869.54 100.00% 441,252.15 100.00%
负债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332,517.80 98.65% 310,565.83 99.58%
非流动负债 4,563.78 1.35% 1,321.82 0.42%
负债合计 337,081.58 100.00% 311,887.65 100.00%
为主,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均超过 98%,非流动负债金额较低。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1,128.49 571,962.90 526,504.97 509,662.73
营业利润 5,918.51 23,437.98 19,108.25 9,572.84
利润总额 5,931.56 22,668.85 19,009.99 9,486.02
净利润 5,183.49 20,709.15 16,078.74 6,38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83.49 20,709.15 16,078.74 6,384.96
万元、571,962.9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6,384.96 万元、16,078.74 万元、20,709.15
万元,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2023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四)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87.67 90,429.46 42,946.32 46,556.83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5.36 -8,998.36 -3,357.56 35,305.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11 -3,232.70 -5,789.44 -2,791.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219.92 81,769.84 33,051.36 76,472.65
别为 46,556.83 万元、42,946.32 万元、90,429.46 万元、-34,387.67 万元,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提供承包、设计、咨询、监理等主营
业务服务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收到税费返还产生的现金流入及包括政府补助等收
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日常经营过程中
支付的各类经营及管理费用、押金及保证金等。
量净额分别为 35,305.03 万元、-3,357.56 万元、-8,998.36 万元和-3,295.36 万元,
所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
量净额分别为-2,791.19 万元、-5,789.44 万元、-3,232.70 万元、-246.11 万元,公
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等,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分配股利、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等。
第六节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陈一尧、汪怡
项目协办人:王鹏
项目组成员:陶劲松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栋 20 层
电话:021-38966904
传真:021-38966500
二、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徐晨
经办律师:林琳、耿晨、李晗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3320
三、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签字注册会计师:苗策、董建忠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四、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签字注册会计师:苗策、董建忠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发行人与华泰联合签署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聘请华
泰联合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
二、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人认为:中国海诚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条件。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同意推
荐中国海诚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点。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签署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签署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