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 2023-042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的原因:1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对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
事宋向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4)、《第十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
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
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6)。
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以 5.00 元/股的价格向 758 名激励对象
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12,631.4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6)。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5),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5)、《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36)、《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
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9),第一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04)。
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0),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2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3-025)、《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6)。
二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9),第二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1)。
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股
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雅戈
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1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B883539489),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办理对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28,802,973 0 4,628,802,97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 -50,000 0
合计 4,628,852,973 -50,000 4,628,802,973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
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
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相关手
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