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7: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预留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并同意以 35.00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3.48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