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6:30 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
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等
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59 名调整为 152 名;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4.40 万股调整为 71.6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不变。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向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1.60 万股调整为 128.88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