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彤程新材”)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事会主席蒋稳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召开监事会
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载材料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彤程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
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