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路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报告期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肖 勇 姚小民 安燕晨 黄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