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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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宏川
智慧”)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御顺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
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宏川
智慧重大资产重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
任公司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
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
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
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
  经核查,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资 2,000.00 万元,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子公司收购东莞市金联川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份额的
议案》,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
有限公司合计受让东莞市金联川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份额。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仓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成都宏智仓储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并承担尚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办理完成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东莞市金联川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投资的下属企业、成都宏智仓储有限公司均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实际经
营主体易联能源(南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即石化仓储综合服务业务,
因此需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宇伟         朱则亮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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