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
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后认为:
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