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宋君恩先生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所讨论的内容进行了审议,并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
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且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六
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锁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解
锁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六
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18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
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六
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10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的相关事
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是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个人考核原因导致不能全比例行权所致。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