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48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
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
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
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
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
件;以及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
前述已授予尚未归属股份由公司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
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治理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
意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
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
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