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全面了解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内容,并对相关资料认真核查后,基
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新增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机组大修试
验、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
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将新增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将审议的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
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没有对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对中国大唐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大唐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
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
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督。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大唐财务有
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大唐财务
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夏嘉霖
潘 斌 韦锡坚
刘 涛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夏嘉霖
潘 斌 韦锡坚
刘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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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夏嘉霖
潘 斌 韦锡坚
刘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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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夏嘉霖
潘 斌 韦锡坚
刘 涛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夏嘉霖
潘 斌 韦锡坚
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