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24,012,457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键
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579 号),
同意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凯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 股,并于
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6,358,399 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3,641,601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的 608,399 股限售股已
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共计 20,987,543 股
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 750,000
股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2 名股东,本
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 24,012,4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8296%,
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
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此
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5 日,股本数量由 60,000,000 股变更为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XUAN ZHAO(赵宣)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
价)。
(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同时,本人还将遵守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在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
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
(5)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
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
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
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XUAN ZHAO 之一致行动人吴凯庭承诺:
“(1)本人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键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将自键凯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键凯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
份。
(2)键凯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期间发
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
(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5)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
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
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
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4,012,457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
号 名称 量(股) 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售股数
量(股)
合计 24,012,457 39.8296% 24,012,457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 24,012,457 36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