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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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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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78,989.00 万元,
用于“AI 大模型训练数据集建设项目”和“数据生产垂直大模
型研发项目”,场地购置费分别为 1.82 亿元、2,346.0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市场需求、应用场景及客户、数
据采集来源及形成方式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2)结合本
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说明是否存在重复
建设,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3)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主要
客户及在手订单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及同行业竞争情况等,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的未来商业化前景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作用;
(4)
本次募投项目场地购置进展及后续安排,是否符合政策及规定要
求;结合数据收集所需空间面积的测算情况及已有场地的使用情
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中购置房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
变相用于房地产投资的情形,是否符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要求;
(5)本次募投项目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办理进展;募投项目当
前建设进展情况、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
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 2021 年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
目”的投资建设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自有资金对前次原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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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继续进行投资建设;2)“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5 月 31 日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3)前募结余资金 3,515.73 万元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请发行人说明:(1)前次募投项目调整投入金额的具体原
因、调整后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建设进度及效益情况,与前次
预计效益情况是否相符;(2)“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
延期的原因,相关因素是否已消除或改善,结合此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延期的风险;(3)结合“自主研发数据
产品扩建项目”各项目投资构成中的非资本性支出及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占募集资金的比例是否超过 30%,是否需要扣减。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78,989.00 万元,
用于“AI 大模型训练数据集建设项目”和“数据生产垂直大模
型研发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1)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内容、测算
依据及测算过程,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情况,
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数额及其占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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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是否超过 30%;(2)结合日常营运需
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
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
资金规模的合理性;(3)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情况、测算过程
及测算依据,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
理性,结合毛利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报期等关键指标与同行
业同类项目的对比情况说明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4)
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1)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净利润分别为 8,208.10 万元、3,160.54 万元、2,945.41 万元和
-1,361.63 万元;2)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67.70%、64.01%、
重分别为 35.33%、53.95%、64.21%及 130.70%,其中管理费用
与研发费用大幅上涨,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及数据服务费构
成;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117.67 万元、
-1,554.83 万元、3,065.89 万元及-2,268.44 万元;5)最近三年及
一期,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278.29 万元、9,019.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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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11、2.51、2.53 和 1.11(已年化)。
请发行人说明:(1)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收入与净利润波
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历史收入的季节性分
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收入是否受季节性因素影响,
术壁垒及迭代情况、数据监管最新政策及公司对此采取的对策说
明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趋势是否将持续,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已经
消除或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完
善相关风险提示;(2)结合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的波动趋势及
原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产业链上下游
的市场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下滑尤其是
最近一期末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
司各项期间费用情况及变动趋势,说明公司期间费用规模的合理
性;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
合理性;研发费用的明细构成,结合研发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研发人员数量、学历、人均工资、所从事的研发项目情
况,说明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各期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研
发费用中数据服务费的具体用途,与主营业务的数据服务费是否
存在混同情况,数据服务费归集与核算的具体方法,研发费用中
数据服务费归集与核算的准确性;(4)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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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大幅上涨、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
不利因素是否已经消除或改善;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一年以上
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增长的原因,相关客户的经营情况、回款
及逾期情况、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结合公司应收账款整体的
回款及逾期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信用政策、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信息,公司所在的细分领域为 AI 基础
数据服务领域。2022 年 9 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实施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具体要求、
评估程序、监督管理制度、法律责任以及合规整改要求进行规定;
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
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等的合法性进行了规定。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规定要求对于发行人生产经营、
业务发展的影响及发行人合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因审批程序进
度或整改要求影响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经营的情形,对发行人相
关影响的风险提示是否充分;(2)结合发行人获取及使用个人
信息的具体流程,说明发行人数据收集及使用是否符合《数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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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要求,是否出现过个人信息、
隐私泄露事件,是否存在相关行政处罚、诉讼或潜在纠纷。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境外收入为 8,368.56
万元、5,729.72 万元、11,576.20 万元、1,013.36 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35.86%、27.75%、44.03%及 35.16%。
请发行人说明:(1)境外销售具体分布情况,结合外销主
要客户情况说明境外收入大幅波动的原因,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
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新增境外
销售客户的情况、销售金额及占比,结合报告期内海关数据、出
口退税金额等与外销收入的匹配性说明境外销售的真实性;
(3)
汇率变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境
外收入的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性
投资。
请发行人说明:(1)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
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
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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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
类金融业务)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
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第 1 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安徽瑞天数智科技有限公
司业务中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
息服务;控股子公司山西瑞天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中包括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文化传媒业务、互联网平台业
务和房地产业务,若是,请说明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经营模式、
收入利润占比等情况,以及后续业务开展的规划安排。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发行人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
免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
用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
楷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
机构对发行人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发行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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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之后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
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8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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