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目 录
其摘要的议案-------------------------------------7-8
办法》的议案-----------------------------------------9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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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4:30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浙江东日股
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主持人:陈加泽董事长
一、大会介绍
二、会议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网络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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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融资融
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
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
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
出席会议。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
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 1 小时。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
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表决和质询的权利,各股东应当在大会开始前
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
,并明确发言的主
题,由大会登记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
交给会议主持人,安排股东发言时间。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
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
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
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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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
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
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六、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
音状态,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七、各项议案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参加现
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
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八、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加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九、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在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
“反对”或“弃权”;在表决
栏中填写投票数;不填、夹写规定以外文字或填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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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日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
机制,实现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
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
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提升公司
内部成长原动力,提高公司自身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公司可持
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
〔2006〕175 号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中央企业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国资考分〔2020〕178 号)、《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中探索建立中长期
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温国资[2022]12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拟定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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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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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宣读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为保证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及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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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请
各位审议。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件;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
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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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本;
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
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
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
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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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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