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导航: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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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回购股份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股份回购具
有必要性。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
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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