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3-050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 股 票 23,700,000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8.25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保 荐 费 为 56,391,500.00 元 , 前 期 已 预 付 800,000.00 元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
用26,431,355.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44.62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2〕3-9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2,370.21
项目投入 B1 9,741.2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5.24
项目投入 C1 2,532.7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57.20
项目投入 D1=B1+C1 12,273.9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42.4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1,138.6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1,133.98
差异 G=E-F 4.69
注:差异部分系印花税等税金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及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与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
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道里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合 计 71,133.98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
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1.51万元(
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32.6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8号)。公司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33,607.25万元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
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370.2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32.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73.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向 (1) (2) 期 重大变化
更) (3)=(2)/(1)
承诺投资项目
万平方米定制
否 24,820.69 24,820.69 1,714.82 1,741.48 7.02 2024年9月 不适用 否
节能木窗建设
项目
平方米定制节 否 37,525.21 37,525.21 817.90 1,032.50 2.75 2024年9月 不适用 否
能木窗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500.00 4,500.00 4,500.00 100.00 — — — —
尚未决定用途
的超募集资金
否 10,524.31 10,524.31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小 计
合 计 - 82,370.21 82,370.21 2,532.72 12,273.98 14.9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万元及已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32.6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
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532.63万元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或
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33,607.25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行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