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Liang Zhang 先生提议公司以超
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Liang Zhang 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
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
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的内容
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
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超过人民币 9,600 万元(含);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9,6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62 元/股
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59.26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8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62 元/股进行测算,本
次回购数量约为 29.63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股份
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 Liang Zhang 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
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
具有可行性。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