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 无增信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 AA+ / 债项无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受托管理人: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
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
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
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
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
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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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24.85 亿元(2023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48%,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0.6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12.02 亿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14,453.12 万元、274,792.94 万元和 71,399.91 万元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
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在本期债券有效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对发行人主体信
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选择权条款。
(一)赎回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第 4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
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
第 2 年、第 4 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
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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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
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三)回售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四、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及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
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证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
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
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将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产生影响。
五、发行人营业收入、经营业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421,467.06 万元、6,289,335.16
万元、5,591,054.49 万元和 1,070,640.79 万元。2021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较大,主要系 2021 年出售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
贸易板块收入大幅下滑所致。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698,280.67 万元,
降幅为 11.10%,主要系 2022 年度贸易收入减少较多。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
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453.12 万元、274,792.94 万元、71,399.91
万元和-32,189.13 万元。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低主要系行业周
期、贸易战影响,发行人主要产品聚氯乙烯、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等下游
需求大幅减少所致;2021 年因下游陆续复产复工,主要产品量价齐升,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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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加;2022 年由于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纤维、粘
胶纱成本上涨,PVC 销售价格下半年持续下跌,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较大;2023
年 1-3 月,受下游市场需求低迷、海外出口受阻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市场行
情恢复不及预期,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纱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
导致公司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72.78%。近三
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06,230.85 万元、
较 2020 年减少 260,428.03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剥离贸易板块子公司上海多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22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21
年增加 86,698.61 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3
年 1-3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
少所致。
六、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较大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414,193.43 万元,占期末净资
产的比例为 12.75%,对外担保主要系对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
担保。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占净资产比例较高,如果被担保人财务情况恶化导
致发行人出现代偿,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不确定性。
七、发行人主要资产已被抵押、质押、查封、扣押、冻结或存在权利受到
限制的其他情况
发行人由于融资需要,部分资产用于抵质押贷款。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
司用于抵质押的资产账面价值共 2,477,598.80 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76.27%。
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如果出现债务违约,受限资产存在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存在受限资产较大的风险。
八、发行人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行政处罚或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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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九、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期债券设置了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
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等。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赎
回)前 20 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余额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
额的 100%;在本期债券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前 5 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余额和可用
银行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
稳定性承诺且未能在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
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
济措施:在 30 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争
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十、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
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认
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一、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
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二、本期债券不满足通用质押式回购条件。
十三、对圣雄能源担保金额较大的代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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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向重要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圣雄能源”)及其子公司提供了 279,685.56 万元的担保。圣雄能源目
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存续期内被担保人经营状况或者信用状况出现恶化,发行人对外担保可能因为
代偿转化为实际负债,进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存在或有负债较
大风险。
十四、短期债务规模较高的风险
万元、1,430,080.77 万元、1,439,490.13 万元和 1,424,494.18 万元,分别占有息
负债的 55.10%、60.44%、53.43%和 52.35%,占有息负债的比例比较大。截至
较低。发行人未来若增加短期债务,则将面临短期债务压力较大的风险。
十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对圣雄能源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 152,429.48
万元,账龄分布为 0-6 月 151,849.77 万元,7-12 月 215.75 万元、1-2 年 186.97
万元、2-3 年 28.74 万元、3-4 年 67.59 万元,4 年以上 80.66 万元,发行对圣雄
能源的应收账款集中在 1 年以内,占比为 99.76%,账龄较短。圣雄能源目前已
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考虑到发行人与圣雄能源已经保持多年合作关系,包
括采购、销售、担保等方面的合作,圣雄能源为发行人产业链上的重要参与方,
且圣雄能源目前经营状况正常,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747,082.72 万元,净利润
性较小,因此发行人未对其计提坏账准备。但是未来如果圣雄能源经营不善、
财务恶化,发行人对其的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回收,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
回收风险。
十六、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对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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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4·10”重大透水事故影响,昌吉地区煤矿目前处于全面停产检查阶段。西
沟煤焦目前因与新疆安顺达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
标的 875,713.96 元,双方达成和解后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
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发行人应收西沟煤焦的该笔款
项账龄为 0-3 年,账龄较短,且西沟煤焦为发行人联营企业之子公司,为发行
人关联方,如后续西沟煤焦偿还资金不足,发行人可以通过取得西沟煤焦煤炭
进行抵债,预计回收不确定较小,因此发行人未计提坏账准备。但是未来如果
西沟煤焦继续停产、经营不善、财务恶化,发行人对其的其他应收款可能无法
回收,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十七、2022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5,591,054.4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下降 510,279.68 万元,降幅为 9.4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71,399.91 万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03,393.03 万元,降幅为 74.02%。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地缘政治冲突等影响,导致大
宗商品原材料、运输等成本上涨。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纤维、粘胶纱成本
上涨,毛利下降,虽然烧碱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但 PVC 销售价格下半年持续下
跌,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股东净利润为-32,189.1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72.78%。2023 年一季度,受
下游市场需求低迷、海外出口受阻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市场行情恢复不及预
期,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纱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导致公司一季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未来,随着合并后子公司业务协同作用的产生和在建产能的落地,发行人
期间费用将随着子公司间协同程度的不断提升而减少,产业布局有望进一步优
化,盈利能力有所增加,不会影响未来长期持续盈利能力。截至 2023 年 3 月末,
发行人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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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属于新疆自治区一类国企,股东支持力度较大;发
行人主要业务为聚氯乙烯、烧碱、粘胶纤维、纱线的生产销售,为国内氯碱化
工行业少数拥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构建了煤炭—热电—电石—氯碱—粘胶纤
维—粘胶纱的上下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是全国 PVC 市场的大型企业;
上海多经,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做大做强化工板块,进一步提高化工板块竞
争力;发行人目前计划投产年产 30 万吨的 BDO 项目,BDO 作为精细化工产品,
市场需求大、毛利率高。因此,综上分析,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具备可持续性。
十八、2022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
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刘媛、沈耀华为第八届职工代表监事。2022 年 11 月 28 日,
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一届董事会及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新一届董事会由杨江红、江军、于雅静、赵永禄、黄增伟、周
灿伟、蒋庆哲、杨学文、姚文英组成,新一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为张清华、王雅
玲、张亮。2022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杨江红
为董事长、江军为总经理、于雅静为副总经理、丁永众为副总经理、吕文瀚为
副总经理、张玲为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黄增伟为财务总监、杨秀玲为总工
程师。2022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八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刘媛为监事
会主席。上述事项为董监高正常换届选举,对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收到董事长杨江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调整,杨江红女士申请辞去发行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其他职务。发行人独
立董事就杨江红女士的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杨江红女士的辞职原因与实
际情况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职不会导致发行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
会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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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经过发行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并通过,同意增补陈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发行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发行人《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选举陈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止。增补陈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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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本集团、公司、
指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中泰化学
本期债券、本期公开发 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6 亿元的科技创
指
行公司债券 新公司债券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人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
指 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
明书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指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必须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
发行文件 指
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指
则》 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主承销商、五矿证券 指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申万宏源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
指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中泰集团 指 指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华泰重工、华泰公司、
指 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热电、华泰氯碱
中泰矿冶、矿冶电石、
指 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矿冶热电
阜康能源、阜康氯碱、
指 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阜康热电、阜康热电厂
托克逊能化、托克逊能
化电石厂、托克逊能化
指 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绿色建材厂、托克逊能
化热电厂
中泰纺织、富丽达、库
指 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尔勒纤维公司
中泰进出口 指 子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中鲁矿业 指 子公司新疆中鲁矿业有限公司
新冶能化 指 子公司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蓝天物流 指 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新鑫化工、新鑫化工科
指 子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
兴泰纤维 指 子公司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金晖兆丰 指 子公司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圣雄能源 指 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美克化工 指 参股公司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多经 指 参股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阿拉尔纺织科技、阿拉 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
指
尔富丽达 公司控股子公司
泰昌浆粕 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控股
指
子公司
金富纱业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指
控股子公司
富丽震纶 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指
控股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4 号—
《格式准则第 24 号》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2021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审核业务指引第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1 号—
指
号》 —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 年修订)》
《审核业务指引第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
指
号》 —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
《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 《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
指
《审核业务指南第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 号—
指
号》 —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2 年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3 月
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定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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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日和节假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指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五大通用树脂之一,
PVC 指
主要用于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电器材料等
BDO 指 增湿剂,也用于制增塑剂、药物、聚酯树脂、聚氨基甲酸酯
树脂等
指分散控制系统(Distributed ControlSystem)的简称,国内一
般习惯称为集散控制系统。它是一个由过程控制级和过程监
DCS 指 控级组成的以通信网络为纽带的多级计算机系统,综合了计
算机(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显示(CRT)和控制
(Control)等 4C 技术
VCM 指 指氯乙烯(CH2=CHCl)无色气体
指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的简称,建立在
ERP 指 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
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指以电石为原料,利用电石水解产生的乙炔气与氯化氢气体
电石乙炔法 指
合成氯乙烯的方法
指以石油系列产品裂解出的乙烯为原料,经氧氯化生产氯乙
石油乙烯法 指
烯的方法
指氢氧化钠(分子式 NaOH),最基本的化工原料之一,主
烧碱 指
要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医药、冶金、石油等行业
指一种用离子交换膜进行氯化钠盐水电解生产烧碱的方法。
离子膜交换法 指 该法能耗低、污染小、产品纯度高,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
烧碱生产方法
指一种目前电解法生产烧碱最主要的方法,所谓隔膜法是指
在阳极与阴极之间设置隔膜,把阴、阳极产物隔开。隔膜是
隔膜电解法 指 一种多孔渗透性隔层,它不妨碍离子的迁移和电流通过并使
它们以一定的速度流向阴极,但可以阻止 OH-向阳极扩散,
防止阴、阳极产物间的机械混合
指一种用水银介质生产烧碱的方法。该法产品纯度高,但水
水银法 指
银介质对环境污染严重,目前已基本被淘汰
表观消费量 指 指表观消费量=国内总产量+进口量-出口量
新疆、自治区、疆内 指 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疆外 指 指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国内其他地区
指地处中亚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中亚五国 指
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五个国家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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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
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
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债券属于利率敏感
型投资品种,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
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
门的审批,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
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
债券。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
展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状况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
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
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会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并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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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条款以及回售选择权条款,因此本期债券存在由于发行人赎回、投资者回售导致
的提前集中偿付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多项
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
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
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万元、274,792.94 万元、71,399.91 万元和-32,189.13 万元,波动较大。公司主要产
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盈利稳定性,化工行业周期性明显,2020 年受宏观经
济及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有较大幅度下降,导致净资产收
益率呈现下降趋势。2022 年由于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纤维、粘胶纱成本上涨,
PVC 销售价格下半年持续下跌,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较大。2023 年 1-3 月,受下游
市场需求低迷、海外出口受阻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市场行情恢复不及预期,公司
主要产品 PVC、粘胶纱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导致公司一季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72.78%。如果未来再次出现大幅下滑情形,会
导致发行人盈利和偿债能力下降,对企业的后续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发行人由于融资需要,部分资产用于抵质押贷款。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用
于抵质押的资产账面价值共 2,477,598.80 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76.27%。受限资产
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在
建工程。如果出现债务违约,受限资产存在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将给公司的生产
经营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存在受限资产较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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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920,126.73 万元、937,482.02 万元和 905,292.89 万元,在所有者权益中占比分
别为 30.44%、29.40%、28.46%和 27.87%,发行人的未分配利润金额较大,在所有
者权益中占比较高,如果未来发行人大量分配利润,将导致所有者权益降低,可能
产生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414,193.43 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
比例为 12.75%,对外担保主要系对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若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被担保人经营状况或者信用状况出现恶化,发行人对外担保可能因为
代偿转化为实际负债,进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存在或有负债较大风
险。
元、350,394.65 万元、240,633.67 万元和 219,806.73 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分别为
发行人应收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的款项金额为 26,893.86 万元,目前阜康市
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未来如果阜康市
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发行人对其应收款项可能发生坏账损失,计
提坏账准备。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由货款构成,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往来款、政府补
贴、生产款、出口退税构成。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产能产量的提升,各
项应收账款也将相应增加,由于制造业生产链资金往来较为频繁,行业周期性较强,
欠款较为普遍,若交易对方出现经营困难或者其他下游客户不能按时付款,将导致
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一
定影响,并可能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程度的资金周转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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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74,692.39 万元、351,211.81 万元和 405,370.9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万元,增幅 42.06%,2022 年末发行人存货较 2021 年末增加 76,519.42 万元,增幅
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公司存货主要为聚氯乙烯、烧碱、粘胶
纤维等。发行人存货规模较高,由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制造业周期性较强,受
行业周期影响,产品价格存在波动情况。公司未来在扩大产能产量的同时,存货规
模呈增长趋势,若发行人存货规模持续增加,未来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发生变化,
则发行人面临存货持续上涨及跌价损失的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 2020 年末至 2022 年末及 2023 年 3 月末的负债规模
不 断 增 加 , 分 别 为 4,376,986.99 万 元 、 4,181,282.72 万 元 、 4,743,859.07 万 元 和
和 60.48%,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经营资金的主要来源为银行贷款和银行
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且规模较大,如未来资产负债率提高,将限制公司日后借助
债务性融资进行扩张的空间,并存在一定的债务本息偿付压力。
公司近年来投资建设力度较大,新增在建工程较多。2020 年末至 2022 年末及
万元和 1,027,750.87 万元,未来预计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快新项目的投资建设力度,
并形成较大金额的资本支出。近三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净流出状态,金额较
大。同时,不断增加的新建项目使得公司的有息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利息支出也不
断增多。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 272.12 亿元。因此,公司面临
着未来资本支出较多、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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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455,990.61 万元、476,901.65 万元和 115,796.04 万元,期间费用金额较大,主要
原因为公司生产规模逐年扩大,以运输费为主要构成的销售费用大幅增加,同时不
断增加的新建项目使得公司的有息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利息支出也不断增多,财务
费用大幅增加。期间费用作为一种耗费,是公司资源的减少,公司期间费用较大直
接影响到公司盈利目标的实现。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分别为 5.21%、7.30%、8.53%和 10.82%,期间费用占比逐年上升。如果发行人期间
费用未来持续不断上升,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020 年至 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
为-9,471.31 万元、11,938.82 万元、32,974.55 万元和-146.77 万元,2020 年投资收益
为负主要是期货平仓损失导致。2021 年投资收益较高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收益较高所致。2021 年化工行业市场行情较好,发行人投资企业多为化工行业
相关企业,因此确认的投资收益较高。2022 年化工行业行情较 2021 年波动减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亏损较小,因此确认的投资收益较高。化工行业波动性
较强,公司投资收益随着化工行业周期变动呈现波动趋势,投资收益的波动造成公
司盈利能力的波动可能导致一定的财务风险。
为降低 PVC 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发行人于 2020 年决定开展
期货业务,公司用于期货业务的保证金规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 5%。目的在于锁定 PVC 产品的部分销售价格,以实现与现货市场的
互补。发行人 PVC 套期保值的数量以实际现货生产数量为依据,最高时不超过公司
实际生产数量的 30%。发行人开展 PVC 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PVC
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且制定了内控制度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防止进行商品期货的投机交易和套利交易。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风险控
制措施,但 PVC 市场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峰价格与波谷价格差距显著。虽然
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具有原材料与能源的成本优势,但是当 PVC 的价格出现较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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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时,发行人经营业绩仍会受到较大影响。
由于受氯碱行业周期的影响,发行人的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较低,政府补助占净利润
的比重很大,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显著,但随着宏观环境改善及公司经营水平的提
高,2021-2022 年公司政府补助同期占比相对降低。未来,若发行人所取得的政府
补助和所适用的税收政策持续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元、1,430,080.77 万元、1,439,490.13 万元和 1,424,494.18 万元,分别占有息负债的
末,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0.75、0.63,短期偿债指标较低。发行人未
来若增加短期债务,则将面临短期债务压力较大的风险。
-249,156.43 万元、-325,596.83 万元、-618,153.63 万元和-104,817.36 万元,公司投资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近年来公司投资规模大,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中构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占比较大。发行人目前在建项目较
多,主要在建项目包括金晖兆丰 2*350MW 一期工程、金晖兆丰年产 75 万吨/年电
石项目等,公司面临未来资本支出较大、债务规模扩大而导致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
逐年为负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8,050.86 万元、
-126,758.04 万元、138,869.61 万元和 210,399.51 万元,波动性较大。2021 年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增加 301,292.81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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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募集资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2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正,主要系 2022 年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未来如果发行人筹资活动
现金流持续大幅波动,可能导致一定的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出售上海多经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
人可能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重新整合,
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及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规模为 142.45 亿元,占有息债
务比例为 52.35%,主要系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产品及粘胶纤维产品的生产销
售,上述业务板块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的投入,包括煤炭、原盐、焦
炭、兰炭、电石、石灰石、浆粕等原材料的采购,用于煤炭、电力等能源的采购,
用于支付运输费用,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及水电费等;同时在建项目资本支出规模较
高,项目贷款在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规模较高,导致发行人一年内到期
的有息债务规模较高,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债务集中到期偿付风险。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对圣雄能源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 152,429.48 万元,
账龄分布为 0-6 月 151,849.77 万元,7-12 月 215.75 万元、1-2 年 186.97 万元、2-3
年 28.74 万元、3-4 年 67.59 万元,4 年以上 80.66 万元,发行对圣雄能源的应收账
款集中在 1 年以内,占比为 99.76%,账龄较短。圣雄能源目前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考虑到发行人与圣雄能源已经保持多年合作关系,包括采购、销售、担保等
方面的合作,圣雄能源为发行人产业链上的重要参与方,且圣雄能源目前经营状况
正常,2022 年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 747,082.72 万元、27,357.49 万元,应收账款账龄
较短,目前不存在发生坏账的迹象,回收不确定性较小,因此发行人未对其计提坏
账准备。但是未来如果圣雄能源经营不善、财务恶化,发行人对其的应收账款可能
无法回收,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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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对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4·10”重大透水事故影响,昌吉地区煤矿目前处于全面停产检查阶段。西沟煤焦
目前 因与新疆安顺达矿山技术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的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
执行和解协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发行人应收西沟煤焦的该笔款项账龄为 0-3
年,账龄较短,且西沟煤焦为发行人联营企业之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如后续
西沟煤焦偿还资金不足,发行人可以通过取得西沟煤焦煤炭进行抵债,预计回收不
确定较小,因此发行人未计提坏账准备。但是未来如果西沟煤焦继续停产、经营不
善、财务恶化,发行人对其的其他应收款可能无法回收,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其他应
收款回收风险。
元,降幅为 11.10%;营业成本为 4,904,319.98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510,279.68 万
元,降幅为 9.4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71,399.91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地缘政治冲突等影响,导致大宗商品原材料、运输等成本上
涨。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纤维、粘胶纱成本上涨,毛利下降,虽然烧碱销售价
格同比上涨,但 PVC 销售价格下半年持续下跌,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023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070,640.7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8.65%;营业成
本 为 982,753.94 万 元 ,较 去 年 同期 下降 25.65% ;归 属 于母公 司股东净 利 润为
-32,189.1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72.78%。2023 年一季度,受下游市场需求低迷、
海外出口受阻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市场行情恢复不及预期,公司主要产品 PVC、
粘胶纱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导致公司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72.78%。未来,随着合并后子公司业务协同作用的产生和在建
产能的落地,发行人期间费用将随着子公司间协同程度的不断提升而减少,产业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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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有望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有所增加,预期将不会影响未来长期持续盈利能力。
但是未来如果发行人所处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财务情况产生
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 2023 年 3 月末,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22.62%的股权,并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 2.88%的股权,通过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
接持股 0.68%,通过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0.55%,中泰
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26.73%,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偏低,存在
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PVC 主要应用于化学建材、化工、轻工、塑料、农业等行业,受国际、国内经
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这些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导致 PVC 需求明显波
动;同时,由于产能变化较产品需求变化具有滞后性,导致 PVC 供求关系呈现周期
性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当前影响 PVC 发展的主要因素不再是传统环保方面的政策,更多的是宏观面的
经济发展政策以及各种突发因素。近两年国内 PVC 市场季节性特征逐渐减弱,淡旺
季不再明显,影响市场的因素更加多元化,主要有供需状况变化、原料价格变化、
期货盘面变动、国际原油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2021 年上半年由于美国寒潮等影
响,PVC 装置开工受限,全球供应偏紧,PVC 市场价格不断上涨。2021 年下半年
在国内能耗“双控”的推动下,电石等原料价格不断上涨,PVC 成本大幅提升,市
场价格创历史新高。2021 年四季度受电力政策调整影响,电石价格回落,PVC 现货
价格大幅回落。2021 年国家“双控”力度加强,国内烧碱企业开工明显受限,烧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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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大幅拉涨至近五年来的高位。烧碱下游氧化铝在原料紧张价格上涨的支撑
下,市场价格上行,进一步带动原料烧碱价格上涨。2022 年“双控”政策力度持续,
烧碱价格继续上升,毛利率升高较多。2023 年一季度,受下游市场需求低迷、海外
出口受阻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市场行情恢复不及预期,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
纱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宏观经济的波动是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因
素。
PVC 主要应用于化学建材、化工、轻工、塑料、农业等行业,受国际、国内经
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这些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导致 PVC 需求明显波
动;同时,由于产能变化较产品需求变化具有滞后性,导致 PVC 供求关系呈现周期
性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我国氯
碱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产能相对分散,导致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加之国内氯碱企
业产能快速扩张,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虽然公
司具有明显的成本和规模优势,但如果不能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影
响公司产品的销量和价格,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电力是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成本之一,电力成本占聚氯乙烯成本的
如果发行人后续自身发电及本地电力供应不足等将导致公司生产装置开工不足,进
而影响公司的产品产量及经营业绩。由于电力成本在公司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
电价调整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电力的供应和电价调整将影响发行人电石及
主要 PVC 产品的生产及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围绕氯碱、纺织、热电等业务板块的技术难点和需求,征集了 2019 年度公
司级技术创新项目,经初评、专家评选等环节,共筛选出“乙炔法 VCM 绿色合成
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等 20 个项目立项。公司承担了国家级研发课题“高性能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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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脂先进制备技术及应用示范”的子课题“高性能聚氯乙烯制备关键技术开发”,
成功建设万吨级 PVC 膜材生产装置,打造高性能示范基地。在前期研发的基础上,
领域申报专利 47 项,授权专利 23 项。公司申报的《改进型湿法乙炔发生装置及其
使用方法》专利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等方式
增强技术创新实力,但在未知的技术领域内的创新,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面
临不确定性的结果,发行人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产品研发与技术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保持持续的快速增长,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大幅上升,涉及氯
碱、电石、焦炭、石灰石、原盐、煤炭、热电、水泥、化学助剂、信息技术等行业,
管理跨度逐渐加大,对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
能持续健全、完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并对业务及资产实施有效的管理,将给公
司的持续发展带来风险。
目前,发行人已建立起完善的销售网络,拥有一批稳定、长期的客户,并不断
扩大终端客户和大客户的比例。但由于公司所处的氯碱行业内企业众多,集中度低,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公司产能快速扩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开拓难度也随之
加大,产品销售将是未来一个时期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如果产品市场供求发
生变化、新的市场开拓受阻,将会导致公司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下降,从而影响公
司经营业绩。
发行人产品出口和疆外销售以铁路运输为主。由于新疆运力不平衡,随着公司
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尤其是疆外市场的扩大,铁路运输问题可能成为影响公司产品
销售的制约因素。长期以来,铁路运输部门与发行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将
公司列为战略大客户管理范围,截至目前为止从未发生因运输原因导致违约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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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的销售,目前已试运营的乌鲁木齐至兰州第二双线建设,将使公司出疆产
品的运输能够得到较好的保障,但未来仍有可能出现铁路车皮调配不当的情况,从
而导致延迟发货,影响客户关系和销售合同的履行。此外,随着公司向疆外销售比
例的扩大,运费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将会加大。
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 PVC 销售,2020 年-2022 年 PVC 价格波动较大,2020
年至 2022 年,PVC 销售均价分别为 5,913.24 元/吨、7,761.94 元/吨和 6,699.61 元/
吨,主要系行业周期影响,价格波动较大,给生产企业增大了预期利润的不确定性。
发行人于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了公司受行业周期影响,产品价格下行并维
持在低位;公司主要产品 PVC、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销售价格较同期下降较多,
毛利率下降。虽然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经过近年来对上下游资源的整合,形成了
产业链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产品价格周期性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
力的影响,但是当市场 PVC 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发行人经营业绩仍会受到负面影
响。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46 家,
涵盖业务板块较多,化工板块为最重要的业务板块,此外还包括煤炭、物流、进出
口等,多元化的经营格局对发行人资源整合、公司治理、管理决策水平提出了较高
的要求,管理决策水平直接影响公司的运营及盈利能力,因此发行人面临多元化经
营的风险。
发行人产品出口业务主要由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运营,随着一带一路
战略的不断深化,发行人产能的不断扩大,产品出口带来的营业收入未来预计将呈
现上升趋势。未来随着我国汇率改革的逐步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可能进一步
加大,从而使发行人在外汇结算时可能面临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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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凭借自身具备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卓越的生产运营能力,已成为我国
大型的氯碱化工企业之一,为不断提升在主营业务领域行业地位,改善自身现金流
量,发行人依靠自身丰富的项目开发经验,通过新建投资项目,推动发行人主营业
务发展,但由于新建项目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对发行人发展规划的
实现带来挑战。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
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到危害,公司治
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关联方较多,关联交易金额较大。虽然目前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主要是根据市场价格、产品等级进行定价,未出现内部价格或低于市场价格进行交
易的情况,但如果关联方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关联交易未按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可能导致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
为 94.23%、98.11%、99.54%及 99.94%。近三年及一期,由于受行业周期及市场环
境的影响,聚氯乙烯产销率出现一定波动。2020 年由于由于经济环境、产业环境等
影响,聚氯乙烯下游开工大幅下降,销售减少。上游多为大型企业供应相对稳定,
而下游需求减少,从而造成了市场供大于需,供需失衡严重,库存累积价格下滑。
如不能寻求分销或者扩大对下游客户销量,将会导致大量的存货,主要化工产品产
销率的下降,对未来的收入水平和盈利水平的增长产生一定的影响。
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发布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为:受行业周期影响,产品价格下行
并维持在低位;公司主要产品 PVC、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销售价格较同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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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多,毛利率下降,同时联营企业亏损确认投资损失,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
降。如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继续下降、毛利率继续下降,将对发行人未来净利润
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第二大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鸿达兴业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发
布《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鸿达兴业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发布《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截至目前,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结果的公告》。由于鸿达兴业破产事宜可能导致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权的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引起包括前十大股东变更等风险。
(三)管理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保持持续的快速增长,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大幅上升,涉及氯
碱、电石、焦炭、石灰石、原盐、煤炭、热电、水泥、塑料加工、化学助剂、信息
技术等行业,管理跨度逐渐加大,对发行人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健全、完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并对业务及资产实施有
效的管理,将给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风险。
发行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较高素质的业务骨
干和核心人员,但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产业链不断延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和
业务范围继续拓宽对人力资源及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对具有较高
管理水平和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需求也在不断增长,由于发行人地处西
部地区,在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方面还处于相对劣势,可能给公司的长远发展带来
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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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发行人资产规模增长速度较快,并开始逐步介入 PVC、
烧碱、煤炭开采、石墨烯等全新的业务领域,管理半径迅速扩大。另外,集团旗下
子公司数量较多,部分下属企业有待整合,如果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统筹管理不力,
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属化工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为保
持生产长周期稳定进行,发行人已通过引进和消化吸收等途径,不断提高工艺技术
和主要装置的先进程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把安全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但由
于行业生产的特性,对专业技术、管理控制、员工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很高,存
在因危险化学品管理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尽管发行人安全生
产历史状况良好,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安全管理经验,但是仍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
事故的可能倘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并造
成损失。
发行人已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各司其
职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
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
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且发行人所经营的氯碱业务能够发挥新
疆的资源和能源优势,推动新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转化,符合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
略。为了遏制氯碱行业的盲目扩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国家发改委 2007 年颁布了
《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在产业布局、规模、能源消耗和环保
等方面对氯碱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准入限制,提高了氯碱行业的产业集中
度,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尤其对于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起到了制约和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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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作用,也使得规模偏小的氯碱企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而具有资源优势、规模
优势和采取循环经济的龙头企业将从中受益,有望在竞争中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将会遏制氯碱行业盲目扩张的趋势,促
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而且将会促进靠近资源、能源产地的公司的发展。
如果国家产业政策发生相关变化,发行人经营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发行人目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主要有固体废弃物、废气和废水,其中:固体废
弃物主要是电石渣、炉渣;废气主要是氯乙烯尾气、锅炉烟气;废水主要是含酸、
含碱废水。目前发行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本着循环经济的发
展理念,加大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力度,增加了环保投入,对“三废”进行了综合治理,
电石渣制水泥循环经济项目已于 2007 年末建成投产,电石渣、炉渣全部用于生产水
泥;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分别回用、绿化和达标排入城市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上述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随着发行人规
模的迅速扩大和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也将相应增加,短期内公司
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环境标
准的提高和环保政策的改变,可能会导致发行人进一步增加在环保上的投入。
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主要税收优惠如下: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
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 2020 年第 23 号公告),自 2021 年起至 2030 年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
发火[2016]195 号)规定,公司 2021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减免日期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文件: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
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自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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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起至 2022 年按照 15%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
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2020 年第 23 号公告),自 2021 年起至 2030 年按照 15%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如果发行人正在享受或即将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在有效期结束后被取
消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效期内主管税务部门未能批准本公司继续享受上述有关
优惠政策的申请,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温。其中 PVC 产品受到波及,我国商务部计划对进口美国的 PVC 加征关税。整体
来看,虽然国家商务部计划对进口美国的 PVC 加征关税,但是中国是 PVC 净出口
国,且进口量不足 2017 年全国表观消费量的 3%,故整体影响较小。2018 年中美贸
易战争端开启以来,宏观经济下行对烧碱行业的影响已经显现出来,受宏观经济下
行影响下游需求传导不畅、行业开工率、上下游供需关系影响,烧碱价格大幅下跌。
纺织业受美国加征关税清单涉及纺织服装产品总额较多的国际局势影响,以及行业
周期循环规律、下游企业分散等内部因素,纺织产品价格呈塌陷式下跌,人棉布销
售不畅、下游织厂开工率不足 60%,导致粘胶纱跌价形成库存,致使粘胶纱价格持
续走低,发行人目前 PVC、烧碱、纺织等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再加上本次中美贸
易战对化工及 PVC 行业整体影响有限,故目前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但若中美贸易战
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对发行人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产生负面影响。
实体名单中。发行人主营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和粘胶纱,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59.11 亿元,其中国内收入占比 93.37%,出口收入占比 6.63%,此
次被列入实体名单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发行人正在全面
评估此事件对公司造成的潜在影响,并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应对工作。但
若美国国土安全部加剧对实体名单企业的管控,将可能对发行人相关产品的进出口
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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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中泰
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2]2805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30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
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代码为“148437.SZ”,简称为“23 新化 K1”。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拟分期发
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在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设置发行人赎
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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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
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
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4 年至 2025 年
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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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
行人于第 2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
资者于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8 月 22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
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信用评级。
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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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第 4 年全部到期,发
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
加第 2 年、第 4 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
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的投
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
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
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本息。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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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簿记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
发行首日:2023 年 8 月 21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
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
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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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新疆中泰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05 号),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其中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6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6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具体明细如下:
发行人拟偿还有息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债务人 债权人 类型 到期日 贷款余额
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 2023/8/29 8,520.04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 2023/9/21 10,000.00
限公司 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 2023/9/28 20,000.00
限公司 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流动资金贷款 2023/9/30 15,000.00
限公司 司
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 2023/10/28 10,00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 2023/12/25 20,000.00
限公司 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 2023/12/28 10,000.00
限公司 限公司
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 2024/1/18 10,00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短期流动资金借
限公司 限公司 款
合计 - - - 128,520.04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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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认定
本期债券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治理规范,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发行人属
于科技创新类发行人,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以下简称“《6 号指引》”)之“第二章 发行主体”第七条规定:“发行
人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或挂牌的,应当公司治理规范,诚信档
案无不良记录,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 8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率为分别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 6 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之“第二章 发行主体”第八条规定:
“科创企业类发行人应当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或者最近三年
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 6000 万元以上;
(2)发行人报告期内科技创新领域累计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50%以
上;
(3)发行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30 项
以上,或者具有 50 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分别为 2,716.96 万元、7,665.08
万元、44,402.57 万元,累计 54,784.61 万元,超过 6,000 万元,符合上述标准(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 6 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之“第二章 发行主体”第八条规定:
本所鼓励“科改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国家有关部委认定的科
技型样板企业,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发行人申请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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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企业(产品)名单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
第一批、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核通过名单的公示》,新疆中泰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公示名单”中的“单项冠
军示范企业(第七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鼓励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荣誉)、所持有创新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现、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和进展情况、保
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等情况如下:
(1)在专利研究、科技奖项、技术成果方面,中泰化学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工作,
用高新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在一系列重大技术上取得突破,掌握了诸多关键核心
技术,取得了丰硕的科技创新成果,截至目前,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共获得专利 845
项。
(2)中泰化学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旗下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公司等 12 家
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泰化学及旗下包括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在内的 9 家子公司获得企业技术中心批准。2010 年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2 年中泰化学旗下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获批“国家级 CNAS 实验室”,2016 年中泰化学旗下子公司新疆中泰化
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获批“国家级 CNAS 实验室”,2017 年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获批“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8 年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获批“新疆氯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 年中泰化学
旗下子公司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获批“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精特新小巨人”和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 年中泰化学旗下控股子公司新
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获批“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中泰化学博士后工作站与四川
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中科院过程所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
了 “聚苯硫醚产业化合成技术及产品改性技术”、“聚苯硫醚催化剂回收技术”、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高性能纳滤膜开发”、“碳捕集耦合废盐制纯碱资源化技术开发及示范”等项目。
此外,发行人搭建与德国巴斯夫的合作桥梁,将氯碱化工、煤化工等 40 余项技术难
题列入技术创新项目并持续攻关,实现了工艺先进节能化、装置大型自动化和控制
集约低碳化,成为国家“绿色设计试点企业”、“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和“产
学研示范企业”。
(4)中泰化学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第七批制造
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公示名单”中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第七批)”,具备
“煤炭—热电—氯碱化工—粘胶纤维—纱线”一体化产业链,是全国 PVC 市场的龙
头企业。
(5)在科技创新制度方面,中泰化学不断健全完善科技创新相关的管理机制,
制定了包括《技术创新课题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专利管理
办法》在内的研发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制定了专门的专利申请流程。
综上所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
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满足科技创新类发行人的认定标准。同时,公司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鼓励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因此,本期
债券符合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
(四)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
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拟偿还债务明细的,将履行约定的内部程序并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
(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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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开设专用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
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
措施。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
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
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
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履行募集
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
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按照每年度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
登记信息,以及至少每年度查询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
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
资金净额为 6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6 亿元全部计入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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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6 亿元偿还有息债务;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 2,540,269.08 2,540,269.08 -
非流动资产 5,679,849.31 5,679,849.31 -
资产合计 8,220,118.38 8,220,118.38 -
流动负债 3,378,873.56 3,318,873.56 -60,000.00
非流动负债 1,592,715.21 1,652,715.21 60,000.00
负债合计 4,971,588.76 4,971,588.76 -
资产负债率 60.48 60.48 0.00%
流动比率 0.75 0.77 0.02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0.75、0.63,本期债券发
行后,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0.77、0.64。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债券简称“23 新化 01”,发行金额
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剩余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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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建设。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
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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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092.SZ
法定代表人:江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90,019,517 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2,590,019,517 元
设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31836311Q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邮政编码:830026
联系电话:0991-3928817
传真:0991-8772646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玲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991-8751690
所属行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
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1,1-二氯乙烷、碳化钙、煤焦油、硫磺、硫化钠、
硝酸、氨、过氧化氢、硝酸钠、高锰酸钾、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甲苯、
丙酮、甲基乙基酮、苯乙烯、乙烯、乙炔、氢、正乙烷、液化石油气、石油原油、
汽油、粗苯、甲醇、苯酚、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
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异辛烷、石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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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异丙胺、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
积含乙醇大于 24%)、正丁醇、洗油、柴油(闭环闪点≤60℃)、水合肼(含肼≤64%)、
甲醛溶液、煤焦沥青、蒽油、三氯乙烯、酚油、漂白粉、氢氧化钾、亚硫酸钠、甲
醇钠的销售。聚氯乙烯树脂、纳米 PVC、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
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
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
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
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
设备租赁。棉花的收购、销售。工业盐的销售。消毒剂的销售。硫酸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址:http://www.zthx.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0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同月,发行人获得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发行人的 65 万股份转让给自然人巩维
平
新疆三河石油燃料有限公司将持有发行人的 900 万股转让给新疆中原福
海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发行人的国有股份 4080 万股转至
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00 万股,同年 12 月 8 日股
票上市
所上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将持有发行人的 1100 万股股权划转
给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 3,243 万股,增发股票于 2008 年 1 月 7 日
上市,发行人股份总数增加至 26,843 万股
资本公积转增 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 53,686,000 元、资本公积 214,744,000 元转增股本。
股本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6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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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的中泰化学 8,160 万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自
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3,2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
民币 76,956 万元
公司更名为“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
公司更名、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税),发行人股份总数增至 115,434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115,434 万元
实际控制人自治区国资委所持有的公司 1,219 万股股份和股东新疆化工
金理事会,共计 1625 万股
自治区国资委将持有中泰化学的 1290 万股国有股权、新疆化工(集团)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共计 4964 万股
公司名称由“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中泰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中泰化学全部股划转给新疆中
成为中泰化学控股股东
发 行 人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23,59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总 股 本 变 更 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限制性股票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 2,508.00 万股,总
励计划 股本变更为 2,600,819,517 元。
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
改造投资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准噶尔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疆
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发起人签订了关于设立发行人的《设立新疆中泰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备设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新体改办(2001)46 号),同意发行
人筹备设立,同意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上述四家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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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发起设立方式筹备中泰化学。
资的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的项目立项(新财企备字〔8〕号)。
(新华信评字(2001)041 号),对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经营性
资产进行评估。
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发起设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批
复》(新财企〔2001〕133 号),确认: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发
起设立中泰化学项目立项已经批准,承担本项目评估业务的新疆华信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具有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从事证券业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在评估报告中
签字的有关执业人员具有资产评估从业资格,评估操作中所选用的资产评估方法适
当。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 2001 年 9 月 13 日、200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审
计报告》(深鹏所审字〔2001〕471 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验
证报告》(深鹏所特字〔2001〕160 号),对中泰化学前身“原新疆氯碱厂”进行
资产评估。
团拟改制为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土地估价报告》(新国
地〔土〕估字〔2001〕第 258 号),该评估报告于 2001 年 9 月 26 日在新疆乌鲁木
齐土地管理局备案,并取得《关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用部分优质资
产改制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复函》
(乌市土管字〔2001〕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新财企〔2001〕213 号),同意以新疆化工集团
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四家企业以现金、实物资产投资入股,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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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中泰化学;同意新疆化工集团所折中泰化学 4,195 万股界定为国家股,由新疆
化工集团作为持股单位并行使出资者职能;并明确中泰化学总股份 6,000 万股中,
除前述国家股外,国有法人股 1,645 万股,分别由环鹏公司持有 1,050 万股,技术改
造公司持有 595 万股;法人股 160 万股,分别由准噶尔公司持有 95 万股,盐湖公司
持有 65 万股。
司的批复》(新政函〔2001〕166 号)批准发行人设立。
(深鹏所验字〔2001〕
发行人于 200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同月,发行人获得了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650000100117,系股份
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自 2001 年 12 月 18 日始,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新政函〔2003〕104 号)和自治区
国资委《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新国资调〔2003〕42 号),同意了发行人增资扩股,此次增资扩股 7,600 万股,
总股本为 13,600 万股,吸收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新疆三河石油燃料有限公司,为新股东;2003 年 6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信长会师报字(2003)第 11057 号),验证
了前述增资资本全部到位。
人巩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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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富海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发行人主发起人新疆化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将持有发行人的国有股份 4080 万股划转至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该公司
于 2008 年 12 月更名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 10,000 万股,同年 12 月 8 日股票上市,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3,600 万元,
股份总数为 23,600 万股;2006 年 12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
资报告》(信长会师报字(2006)第 11499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11 月 30 日止,
发行人实际已收到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万万
元,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23,600 万元。
股权划转给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发行人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 3,243 万股,
增发股票于 2008 年 1 月 7 日上市,发行人股份总数增加至 26,843 万股;2007 年 12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07)第
股)3,243 万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2,430,000 元,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26,84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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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每 10 派送 2 股红股,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8 股,股份总数
增至 53,686 万股;2008 年 4 月 3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告》(中审验字(2008)第 8006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3 月 18 日止,公司已将未
分配利润 53,686,000 元、资本公积 214,744,000 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53,686 万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53,686 万股。
有限责任公司等 3 户企业国有股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814
号),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的中泰化学 8,160 万股国有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资产划转至自治区国资委管理;此次划转后,自
治区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2,9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7%,
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3,27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购 1,250 万股,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 2,200 万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 2,310 万股,浙江英维
特投资有限公司认购 2,230 万股,郑海若认购 5,500 万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 3,450 万股,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购 4,000 万股,江苏瑞华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认购 2,330 万股。公司股份增至 76,956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76,956 万元;
验字(2010)第 010316 号),截至 2010 年 4 月 12 日止,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3,270 万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3,27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6,956
万元。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
通过 2010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76,956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发行人股份总数增至 115,434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115,434 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应转持国有股的通知》(新国资发[2011]327 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治区
国资委所持有的公司 1,21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和股东新疆化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40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划转至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批复》和新疆国资委《关于将中泰化
学股份进行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治区国资委将持有中泰化学的 1,290 万
股国有股权、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中泰化学的 3,674 万股国有股
权划转至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前述股份划转后,新疆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中泰化学 19,301 万股,占总股份的 16.72%。
司”
称由“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新疆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中泰化学全部股划转给新疆中泰(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本次划转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泰化学控股股东。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29 号),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 23,59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其中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14,749 万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认购 8,841 万股。发行人股份增至 139,024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139,024 万元;
字(2013)010650 号),截至 2013 年 9 月 6 日止,发行人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54,340,000 元”
变更为“人民币 1,390,239,078 元”。
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788 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后,公司的注
册资本变更为 2,146,449,598.00 元,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已经瑞华所出具《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6]65010001 号)验证。2016 年 4 月 22 日,标的资产所属工商局核
准标的资产过户至发行人名下,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发行股票预案》,发行人拟向包括中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429,289,919 股(含本数)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 392,159.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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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向包括中泰集团在内的不
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29,289,919 股(含本数)股票,募集金额总额
不超过 392,159.18 万元,拟用于中泰化学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
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中泰化学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
意见通知书》(171260 号),就此发行人的有关情况提出反馈意见。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将此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继续延长 12 个月。
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171260 号),就此发行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二次反馈意见。
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将此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继续延长 12 个月(即到 2020 年
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1260 号)
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改和说明。
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领取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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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194 号)。
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相关事宜。发行人股本变更为 2,575,739,517 元。
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新国资考核〔2022〕53 号),原则同意中泰化
学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新疆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吴杰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同时更正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累计股本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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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2,600,819,517.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程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
稿)》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二次
修订稿)》相关规定,由于发行人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议选举
刘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鉴于刘媛女士成为公司监事且激励对
象中有 6 人辞职,26 人工作调动、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前述 33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 128 万限制性股票中的 60%即 76.8 万股按上述规定进行回购注销,此
外,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计算,公司未完成激励计划约定的 2022 年度业
绩目标,需对 2022 年度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涉及
激励对象 906 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1,003.2 万股(含第 1 条所述 33 人所持 128
万股的 40%即 51.2 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值。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了全部回购价款共计 57,707,506.32 元人
民币,回购公司股份共计 1,080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总股本 2,590,019,517 元。
(二)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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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明晰发展战略,实现主营业务聚焦,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宏
观经济波动,降低贸易业务风险。根据中泰集团与中泰化学签订的《关于上海中泰
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泰化学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
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多经”或“标的公司”)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多经将成为中泰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泰化学的参股公司,中泰化学继续持有上海多经 40%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为中泰化学持有的上海多经 60%股权,交易对方为公
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中泰集团)签订的《关于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中天和评估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上海多经的评估值为
双方协商确定上海多经全部股权价值为 60,000 万元,上海多经 60%股权的交易价格
为 36,000 万元。
发行人、中泰集团、上海多经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变更。
本次交易已经标的公司内部批准、交易对方的批准,并签订了相关协议,过程
合法合规。具体批准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内部相关批准和授权
经查,上海多经股东中泰化学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和 2021 年 2 月 23 日,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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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如下:根
据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
让涉及的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和〔2020〕评字第 90061 号),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
值 57,931.52 万元为定价依据,按照每 1 元出资额/实缴资本对应的转让价格为 1 元,
股东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持有上海中泰多经 60%的股权按总价 36,000
万元转让给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泰集团持股
(2)交易对方的内部批准和授权
审议通过关于集团公司受让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中泰多经国际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的监管要求,为解决上
市公司贸易占比过大的问题,结合中泰集团贸易板块布局,中泰化学将其持有的上
海多经 60%股权转让给中泰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泰集团持有上海多经 60%
股权,中泰化学持有上海多经 4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
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所涉及的资产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
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本次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定内部流程,已取得中泰化学股东的同意,本次交
易前,中泰化学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泰化学的
法人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泰化学将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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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重组完成后,发行人将进一步聚焦氯碱主业,调整资产结构,中泰化学实
施本次交易,剥离与氯碱化工产业链关联度低的贸易业务,降低贸易业务风险,聚
焦化工板块,增强了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预计
可以获得 3.6 亿元现金,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可用于支持主业发展,增强可持续
发展能力。因此,本次重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
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
的机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
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净利润为 9.72 亿元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28 亿元、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
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 号)》、《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资产为 652.94 亿元,负债为 437.70 亿元,公司资产负债
率为 67.03%,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2020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 70.62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2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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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为负主要系发行人在建项目投资金额较高,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42.81 亿元,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高所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发行人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要求。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人满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不存在下述情形:
处于继续状态;
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七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条件。本次重组未
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排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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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名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16,024,991 0.62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证 500 交易型 12,690,514 0.49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935,429,672 35.97
(二)控股股东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22.62%
的股权,并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2.88%的股权,通过
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0.68%,通过下属子公
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0.55%,中泰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为 26.73%。
根据发行人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5%的公告》,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23.72%的股权,并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 2.88%的股权,通过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
持股 0.68%,通过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0.55%,中泰集
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27.84%。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6
日,注册资本 20.36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股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分别为 91.06%及
员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
履行出资人职责,属自治区一类企业。
中泰集团是以化学工业规划、设计、项目建设,以及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
售和融资为主的综合性化学性工业集团公司,主要从事氯碱化工、煤化工、石油化
工等行业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和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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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中泰集团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数据,总资产 1,490.06 亿元,
总负债 1,065.33 亿元,所有者权益 424.73 亿元。2022 年,中泰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中泰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85,857,984 股被质押,占总
股本的比例为 3.30%;通过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持有的 7,470,120 股被冻结,占总
股本的比例为 0.29%。上述质押及冻结股份数量合计为 93,328,104 股,占总股本的
比例为 3.59%。其中,中泰集团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85,857,984 股被质押系集团
为参与中泰化学定向增发进行并购贷款抵押所致,并于贷款到期归还后解除质押。
通过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持有的 7,470,120 股被冻结,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
冻结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于 2009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公告》(2009 年第 63 号)
(附件:境内国有股转持公司国有股东的转持数据表),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
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规定,对股权
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依法实施转
持,应转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予以冻结,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环鹏公司所
持发行人 7,470,120 股股份因前述转持事宜处于冻结状态。
上述股份冻结情形系因发行人股东自身原因导致所持发行人股份冻结,其冻结
合法合规,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期发行构成实质性
障碍。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三)实际控制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
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15 日,是根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
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
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
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出资人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所有者各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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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的充分实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
指导和监督。新疆国资委单位住所是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 13 号,机构类型为机关
法人。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如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 乌鲁木齐市益民西
乌鲁木齐 工业 84.56% 投资设立
任公司 街 1868 号
托克逊县中泰化学盐化
托克逊县 托克逊县工业园区 工业 100.00% 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奇台县中泰化学矿产开 奇台县东大街民主 投资设立
奇台 工业 87.50% 8.33%
发有限责任公司 路7号 (注 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非同一控制
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
乌鲁木齐 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贸易 100.00% 下的企业合
限公司
号 并
非同一控制
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
阜康市 阜康市西沟山 工业 66.67% 下的企业合
任公司
并
阜康市西沟路口东
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阜康市 工业 100.00% 投资设立
侧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
新疆中鲁矿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 区柴窝堡管委会白 工业 83.33% 投资设立
杨沟村
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 阜康市准噶尔路 投资设立
阜康市 工业 36.12% 34.44%
有限公司 3188 号 (注 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新疆中泰化学供应链管
乌鲁木齐 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工业 100.00% 投资设立
理有限公司
号
新疆中泰化学准东煤业 奇台县古城南街 626
奇台 工业 100.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号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 投资设立
托克逊县 托克逊县工业园区 工业 92.01%
化有限公司 (注 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 投资设立
乌鲁木齐 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信息技术 40.00%
有限公司 (注 2)
号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 阜康市准噶尔路
阜康市 工业 51.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3188 号
非同一控制
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库尔勒 工业 100.00% 下的企业合
限公司 发区
并(注 1)
非同一控制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库尔勒 工业 49.00% 51.00% 下的企业合
公司 发区
并
非同一控制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上海森辉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 房地产 100.00% 下的企业合
区
并
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新疆中泰电力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 工业 100.00% 投资设立
开发区
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 同一控制下
乌鲁木齐 交通运输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济技术开发区 的企业合并
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 新疆吐鲁番市托克
吐鲁番 工业 60.00% 投资设立
限公司 逊阿乐惠镇
非同一控制
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 新疆吐鲁番市托克
托克逊县 工业 51.00% 下的企业合
公司 逊县
并
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
上海 上海市崇明区 仓储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际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 新疆吐鲁番地区托 同一控制下
托克逊县 工业 100.00%
公司 克逊县 的企业合并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 同一控制下
阜康市 工业 59.42% 10.55%
股份有限公司 准格尔路 3188 号 的企业合并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 非同一控制
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
拜城县 城县重化工工业园 工业 36.06% 下的企业合
有限公司
区 并(注 2)
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 非同一控制
塔城地区 纺织业 65.00% -
公司 市 企业合并
注:(1)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股权,子公司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 66.67%股权)持有奇台矿产 12.50%
股权,本公司对奇台矿产持股比例为 95.83%、表决权比例为 100.00%。
权)持有阜康能源 40.73%股权,国开基金持股 0.67%,本公司对阜康能源表决权比例为 70.5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开基金公司向托克逊能化增资 1.5 亿元。托克逊能化引入战略投资者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农银投资以现金向托克逊能化增资 5 亿元。
截止目前,托克逊能化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 89.9774%,国开基金持股 2.0299 %,农银投资
基金公司向中泰纺织增资 2 亿元。截止目前,中泰纺织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 97.7327%,国
开基金持股 2.2673%,本公司对中泰纺织表决权比例为 100.00%。
注:(2)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
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权,由于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比例较分散,本公司仍控制该公司。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公司对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控制
权。
重要子公司情况:
(1)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注册资本 558,821.19 万元,法定代表人:冯
斌,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益民西街 1868 号,发行人持有其 84.56%股
权。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检验
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
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
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特
种设备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
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
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工器
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泵及真空
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
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住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电力设
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为 1,330,571.60 万元、负债为 477,863.72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852,707.88 万元,2021 年收入为 578,325.20 万元、净利润为 31,864.70
万元。
最近两年,该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为-60.29%,主要系 2022 年聚氯乙烯树脂销
售均价下降所致。最近两年,该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变动幅度未超过 30%。
(2)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注册资本 205,103.31 万元,法定代表人:江
军,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西沟路口东侧,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
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金属结构制造;铸造机械制造;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
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为 585,707.53 万元、负债为 322,518.07 万元、所有
者权益为 263,189.46 万元,2022 年收入为 480,056.93 万元、净利润为 8,635.29 万元。
最近两年,净利润变动幅度为-81.54%,主要系 2022 电石价格较 2021 年下降所
致。最近两年,该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变动幅度未超过 30%。
(3)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5 日,注册资本 289,367.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湘
军,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 3188 号,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36.78%股
权。经营范围:聚氯乙烯树脂、化工产品、装饰材料、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机
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
树脂的生产和销售;发电;氢氧化钠、硫酸、盐酸、次氯酸纳、液氯的生产和销售;
压缩空气、蒸汽、氯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的生产和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
出口经营;水管道运输服务;企业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
修理;自来水的供应,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称重服务、检测服务;氯碱行业
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阜康能源是公司主导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基地,具有产 92
万吨聚氯乙烯树脂、66 万吨离子膜烧碱、2×15 万千瓦机组的生产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为 991,944.02 万元、负债为 480,347.20 万元、所有
者权益为 511,596.81 万元,2022 年收入为 825,580.58 万元、净利润为 55,980.75 万
元。
最近两年,该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净利润变动幅度未超过 30%。
(4)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注册资本 440,169.9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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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国,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第三辅道南侧,发行人持有其
料的销售;电石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和销售;热力生产和销售;水泥生产和销售;
房屋租赁;高性能树脂(危化品除外)的生产与销售;氢氧化钠的生产与销售;1.1-
二氯乙烷的生产与销售;盐酸的生产与销售;次氯化钠溶液[含有效氯>5%]的生产
与销售;熟石灰的生产与销售;元明粉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为 1,018,083.55 万元、负债为 409,461.28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608,622.27 万元,2022 年收入为 585,044.22 万元、净利润为 18,304.93
万元。
最近两年,该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为-73.15%,主要系 2022 年聚氯乙烯树脂销
售均价下降所致。最近两年,该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变动幅度未超过 30%。
(5)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6 日,注册资本 396,942.71 万元,法定代表人:雷振,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218 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发行人
持有其 96.72%的股权。经营范围: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技术开发,配套
热、电、水的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
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通风管道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安装、修理、
防腐;机械设备、房屋租赁;纺织、染整加工及销售;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
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棉花及棉花副产品的销售(管控要素除外);硫氢化
钠的生产、销售;无仓储批发: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技术推广服务;危险废物治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目前具备年产 27 万吨棉浆粕、88 万吨差别化粘胶纤维、320 万锭纺纱、
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为 1,783,783.97 万元、负债为 1,261,145.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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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为 522,638.89 万元,2022 年收入为 1,329,437.85 万元、净利润为-42,061.41
万元。
最近两年,该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55.77%,主要系粘胶短纤成本涨幅超过价
格涨幅导致亏损扩大。最近两年,该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变动幅度未超
过 30%。
(6)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注册资本 78,203.82 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冠
民,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发行人持有
其 36.06%股权。经营范围:向盐化工行业投资;能源技术的开发;聚氯乙烯的生产、
销售;水泥及石灰、石膏制品的生产、销售;烧碱、纯碱的生产、销售;煤焦化附
产品的生产、销售;建材、五金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
设备、钢材的销售;矿业的开发投资;电力的生产;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为 945,540.22 万元、负债为 378,147.30 万元、所有
者权益为 567,392.92 万元,2022 年收入为 287,909.70 万元、净利润为 30,932.72 万
元。
最近两年,该公司负债变动幅度为 71.30%,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最近两年,
该公司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变动幅度未超过 30%。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净利润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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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净利润
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
司
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
源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
能化有限公司
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
有限公司
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联营公司如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 新疆吐鲁番市托
吐鲁番 工业 18.55%
公司 克逊县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
库尔勒 新疆巴州库尔勒 工业 24.11%
公司
主要联营公司情况:
(1)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2 日,注册资本 424,686.5879 万元,法定代表人:
陈勇江,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发行人持有其 18.55%股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电石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水合肼、液氯、液碱、片
碱、次氯酸钠批发,矿产资源项目的投资;煤化工、盐化工系列产品的加工制造及
销售;建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房屋的租赁;进出口
贸易(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水泥、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火
力发电、销售,工程施工,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煤炭开采(仅限新疆圣雄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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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为 1,065,033.27 万元、负债为 829,976.70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235,056.57 万元,2022 年收入为 747,082.72 万元、净利润为 27,357.49
万元。
最近两年,该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1,609.65%,主要系 2021 年当年计提较多
坏账导致当年净利润较低所致。最近两年,该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
变动幅度未超过 30%。
(2)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26 日,注册资本 76,382.0618 万元,法定代表人:宋
志民,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 1 号,发行人持有其 24.11%
股权。经营范围:1,4-丁二醇、甲醇、甲醛、四氢呋喃、正丁醇的研发、生产、销
售;在 1,4-丁二醇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公用工程热、电、专用水和气体的销售;
以上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化验;计算机维修、养护;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化工设备维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
子产品、化工产品销售;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房屋、场地租赁;仓储;装卸搬运服
务;信息技术服务,正丁醇、乙酸甲酯的批发;生产、零售:硫酸、硫酸铵。生产、
销售乙炔气、氢气、一氧化碳、液氧、液氮、液氩。废硫酸的收集、贮存、利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为 1,049,460.20 万元、负债为 478,751.30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570,708.90 万元,2022 年收入为 625,978.07 万元、净利润为 141,158.50
万元。
最近两年,该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为-36.02%,主要系 2021 年 BDO 价格较高,
最近两年,该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变动幅度未超过 30%。
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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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净利润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65,033.27 829,976.70 235,056.57 747,082.72 27,357.49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49,460.20 478,751.30 570,708.90 625,978.07 141,158.50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发行人通过明确其与各成员公司的功能和定位,理顺母子公司关系,加强风险
控制,提高透明度,促进其科学、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召集、召开股
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
别是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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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及时、如实答复和提供相关资料,确认、说明或者澄清有关事实,并保证相关信息
和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前款公司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项;审议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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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的事项;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其它相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
事项;
捐赠(实物或资金);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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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案;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产 0.1%、不超过(含本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对外捐赠(实物或资金);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应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指
定或不能指定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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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纠正;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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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1)党群工作部职责:
织制定股份公司党建、工会、团青各项管理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负
责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召开民主生活会。3)负责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
治建设、新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内信息统计管理工作。4)负责公司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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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工作。5)负责
对各下属公司党群组织机构变动的审核备案,并对其相关业务进行指导。6)组织召
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换届选举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
益,发挥工会职能作用。7)组织开展公司职工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工作,选树表彰
典型,推广先进经验。8)负责公司困难帮扶、关爱员工及员工福利管理发放工作,
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9)负责公司计划生育、职业卫生健康工作。10)负
责公司共青团的建设和青年工作,开展“青”字号工程创建工作;组织发展团员;做
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11)负责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
文化宣传工作。12)负责公司党费、工会会费、团费收缴工作。13)完成股份公司
安排的其他工作。
(2)纪委办公室职责:
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建立健全公司纪检工作等相关管理制度。2)制定公司纪检工作年度重点和专项活动
计划。3)协助党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4)执行企业领导人员
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5)组织开展新形势下企业纪检
工作政策、理论的学习、调查和研究,加强纪检干部的自身建设。6)对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
采购招投标等进行廉政监督。对有关重点立项的招投标、商务谈判等经济活动进行
监督和检查,提出建议。7)负责受理有管理权限的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
检举、举报,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8)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政办公室职责: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相关管理制度,做好
制度的宣贯、监督、检查、考核。2)负责公司会议管理,做好公司级会议的通知、
召集和服务工作。筹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3)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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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类公文管理及文秘工作;做好行政类印鉴、档案及保密工作。4)负责公司
接待管理,做好公司级出访与访客来访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5)负责公司通
讯工具,公务车辆,办公设施、设备,低耗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6)负责科技楼物
业委托、各类维保以及由本公司负责的科技楼相关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
科技楼物业、职工餐厅等后勤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楼办公室的租赁和调
配管理工作。7)负责中泰化学官网的日常管理工作。8)负责公司各类协会会费、
证照年审、对外捐赠等管理工作。9)负责与对口政府机构、内部部门工作联络;负
责对各子公司对口业务的指导工作。10)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4)审计法务部职责:
控制、违规经营责任追究、法律事务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标准及流程。2)按照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实施募集资金、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工作。3)
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审计、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等工作。4)开展各类
审计的后续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5)组织建立、完善、优化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开展日常监督、定期评价;并指导和监督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6)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
性进行检查和评估。7)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处理公司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
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支持;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10)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
制,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11)负责公司决策、决
定及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各种重要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12)督促和协助
相关部门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催收工作。13)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组
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4)负责公司违规经营责任追究相关工作。15)负责本专
业的信息保密工作。16)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5)证券投资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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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的宣传、监督、检查。2)开展公司产业调整和产业拓展过程
中所涉及的资本运作事宜,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并购、收购及重组,调
研投资项目并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和并购、收购及重组方案,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工作。编写投资方案,提
交公司党委会审议。3)制定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的研究、策划并组织实施。
及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5)组织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跟踪股东大会、董事会
相关决议的执行和落实。6)开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舆情监控、提升公司价值工
作,管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新闻审核、股价异动、接待投资者问询,基金
经理、分析师、机构投资者和股东的来访接待与沟通;公司股东名册管理及分析。7)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8)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中
介机构、股东等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办理相关事务。9)协助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法
人治理结构,指导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规范运作,负责
监督检查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情况、三会运行情况;负责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化工作。
司规范对其设定的责任,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12)开展公司领导及相关专业
人员的证券管理、投资相关专业的培训工作。13)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组
织召开会议。14)负责本专业的信息保密工作。15)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6)财务资产部职责:
战略规划制定,拟定公司中长期财务计划与策略,执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等相关制
度、工作标准与工作流程。3)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编制、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与评价。4)负责编制公司报表、财务分析、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数据对外报送工
作。5)配合完成季度、半年度、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6)负责公司税收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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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及涉税管理工作。7)负责公司存货、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存货、固定
资产等资产盘点工作。8)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资本运作、并购、重组相关
的审计、评估工作。9)配合提供筹、融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
银行授信担保。10)预测公司资金需求,编制月度资金计划。11)负责财务所有信
息保密工作。12)负责财务档案整理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企管信息部职责:
织机构设置、信息化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和其它要求。2)建
立公司计划管理、组织架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制度;在公司
开展宣贯培训并监督执行。3)搜集整理国家和产业相关政策研究,开展公司所处行
业的宏观研究。对标分析行业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4)OA 系统中的政策信息专栏
的维护与持续更新。5)组织内部分解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跟踪、评估各经营单位经
营目标和计划实施情况。6)围绕公司年度任务目标,组织识别关键要素,制定公司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跟踪落实计划执行情况。7)定期收集公司内、外部经济运行数
据和信息,组织公司编制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8)组织召开公司经济运行分析会,发
起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对会议上安排事项进行跟踪。9)组织
编制公司经营周报、月报。10)负责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11)实施公司部门
职责的划分与调整工作。12)组织评估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性及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建立改进机制。13)负责公司组织架构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14)搭建公司规章制
度体系,组织各部门进行管理制度的编制、评审、发布、修订、执行与监督。15)
审核公司各部门新拟定或修订的各项制度。16)定期组织分析、完善公司现有规章
制度体系,梳理、更新、完善、优化公司管理制度。17)组织开展制度评审工作;
监督各部门制度实施及改进情况。18)组织建立公司适用法律法规的收集、识别机
制。19)开展公司信息化项目的管理;编制本企业信息化年度预算。20)对接专业
公司协调解决公司各部门软硬件运维需求,协助维护公司内部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
配合上级单位制定应用信息化规划工作和本企业信息安全工作。21)负责本部门职
责范围内的内外部协调。开展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专项奖励、补贴及扶持资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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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奖项的申报工作。22)落实本部门信息保密工作。23)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人力资源部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并宣
贯培训、监督执行。2)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引人、用人、留人机制,
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指导子公司实施人力资源规划相关工作。3)建立公司员工职
业发展通道与梯队、核心人才评价体系,制定员工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子公司建立
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体系。4)建立公司高技术与技能人才后备库,实施新建项目
后备人才库的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子公司实施人才后备库的相关工作。5)制
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制度,指导和监督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6)组织
开展公司定岗、定编工作;制订岗位说明书撰写规范,组织编制岗位说明书。7)制
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指导子公司实施年度招聘工作。8)制定公司人员调配、轮岗
的相关制度,开展公司及子公司人员调动、新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调配工作。9)收
集公司及子公司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牵头组织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培训工作。
司薪酬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子公司薪酬管理。12)开展公司工资发放、薪酬调查、
统计并监督子公司薪酬管理工作。13)负责公司员工的绩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公
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并进行考核结果的反馈与应用。14)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15)实施公司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
作,指导和监督子公司 HR 系统信息维护工作。16)实施公司人员晋升、奖惩、退
休、评优选先工作。17)实施公司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社保公积金、考勤、工伤
管理、劳保用品工作。18)协调解决公司劳动争议相关工作。19)负责本专业的信
息保密工作。20)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9)技术研发部职责:
方面的政策信息、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公司氯碱板块的战略规划工作。2)制定公
司相关技术、研发、工程设计、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管理制度、标准及流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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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控。3)对国内外同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信息进行收集、
整理、分析、汇总,并总结消化吸收和进行推广。对同行业先进企业、先进工艺和
技术开展专业对标管理。4)统筹公司氯碱板块投资项目前期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工
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对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的工艺技术和技术
装备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技术可行性报告。5)推动公司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新
产品、新技术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衔接集团公司关于氯碱板块延伸产业链新产品
的规划,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评审工作,参与重大产学研项目的评审工作,
参与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申报和维护工作。6)促进公司创新平台的建设、申报、维
护、升级和平台资源整合的管理及服务工作。监控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审核各子
公司上报的研发技术方案,并对各子公司研发项目开展对标和推广工作。7)推动公
司“新、改、扩”项目内部立项及报审工作,对“新、改、扩”项目进行设计管理,组
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参与“新、改、扩”项目和复产复工
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工作。8)负责公司技措项目的立项、设计、方案审核、资金使
用、效果评价、总结等管理工作。启动和组织对“新、改、扩”项目和重大技措项目
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9)负责公司首次工业化设计建设项目的重大工艺设计变更审
核,并组织对其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进行审核。10)统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
的建立、维护、管理工作,是专家库委员会办公室所在部门,常设专家库管理专员,
执行专家库日常工作,以及指导服务各子公司专家委员会建设。规划和组织专家库
的技术专家对公司投资项目和生产全过程提质升级改造的技术方案审核。11)每三
年组织一次对各子公司进行工艺危害分析 HOZOP。12)每年对各子公司生产技术
管理和生产技术水平进行评价一次,每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对提升产品质量和
安全工艺生产技术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推广。13)负责公司产品及原材料质量
管理,编制年度质量目标计划;负责公司大宗原材料及包装物标准的修订工作;负
责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复证工作;负责各子公
司的检测实验室监督管理;负责公司 QC 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品牌维护工作;负责
公司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14)负责本专业信息保密管理工作。15)完成公司安排
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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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商务部职责:
和风险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标准及流程,并对制度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2)推动采购管理提升和变革,加强公司采
购规范化管理,优化采购体制机制,完善体系制度建设,提升采购绩效管理,推进
集中采购、强化供应商和需求计划管理,提升采购价值,同时对采购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3)负责组织采购管理例会,并对会议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
监督执行。4)负责供应商主数据管理,组织供应商资质审查和供应商准入评定,参
与供应商尽职调查,组织供应商年度评价,监督供应商评定结果运用。5)促进公司
销售业务规范化管理,管理客户主数据,推进客户分类分级管理,督促销售业务的
货款清收,参与存货管理,防范业务风险,定期对销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
考核。6)负责公司贸易规范化管理工作,参与贸易业务的尽职调查,组织贸易业务
模式的风险评价,对贸易业务的运营过程及结果进行动态管理,提出风险警示及处
置建议。7)负责公司的信用管理,完善信用动态跟踪机制,及时提出风险预警,评
价信用使用效果。加强担保及质押物的管理,定期对抵质押物、仓库库存、出入库
单据及相关担保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考核。8)建立健全公
司合同管理体系,牵头组织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和审查审批流程,监控合同规范履行。
统一管理股份公司及生产型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9)促进采购、
营销、供应链等相关信息化建设,降低业务运营风险、优化业务流程,实施相关服
务、指导、培训和监督工作。10)实施本专业的信息保密工作。11)完成公司安排
的其他工作。
(11)安全生产部职责:
有关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保卫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并对各子公司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考核。2)承接公司日常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安排与工作统筹分解。3)修
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编制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安全环保工作
规划、年度计划并落实实施情况。4)负责公司安全目标指标分解工作,组织编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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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各子公司年度安全 KPI 指标,制定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并对指标过程管
理进行阶段性落实与考核。5)推动安全管理提升与安全标准化双体系搭建,指导监
督各单位有效实施。6)建立公司安全绩效考核机制和安全专项奖惩机制,并组织做
好奖惩工作。7)开展计划性与临时性审核与检查组织工作,定期开展专业审核、组
织做好行业领域事故事件矩阵与举一反三自查工作、交互检查等。8)负责安全与生
产委员会日常事务,并按季度、年度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环保形势,制定安全
环保行动计划。9)负责公司事故事件的管理,涉及安全环保类一般及以上事故的专
业管理,组织较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以及环保投诉、环保法律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实施情况。11)协助公司投资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手续
的办理及相关备案工作。12)组织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指导实施,协
助完成申报评审及验收工作;参与引入外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13)开展公司及子
公司重大危险源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类重点监控的安全、环保数据进行动
态管理。14)协助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15)
开展公司安全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工作。16)开展公司(办公楼)综合治理和人防管
理工作。17)负责各子公司对口业务的指导工作。18)负责本专业的信息保密工作。
(12)工程管理部职责:
部署。2)搭建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工程实施过程的投资、质量、进度、
工程信息等相关管理制度、标准与流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与检查。3)负责
指导审核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部(组)组织架构方案、岗位设置及职责,完善并建
立项目建设相关管理制度。4)负责编制、修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手册模板,并
组织进行宣贯、培训等工作。5)负责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合规性、规范性检查。6)
指导项目管理单位编制完善项目投资管理相关制度。7)负责工程类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初步设计的概算审核,确定并下发项目投资目标,审核项目 WBS 元素分解并录
入 SAP 系统。8)审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定期收集投资数据,监控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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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9)负责审核建设工程项目里程碑控制点计划,监督指导项目管理单位编
制项目统筹控制计划。10)指导项目管理单位建立项目进度控制管理、施工管理制
度。制定施工过程三查四定、中间交接、交接验收等管理标准,对项目建设实施阶
段进行监督、检查。11)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管理,收集并报送公司
各建设项目动态信息数据与报表。1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与质量事故的监督管
理工作。13)负责监督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检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竣工资料
及竣工验收报告等。14)对项目建设过程工程资料同步性进行检查,形成相关管理
性文件,并监督整改。15)监督项目档案规范性审核及移交地方档案馆工作。16)
建立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17)统一下达公司工程计量计价原则,指导并
备案各子公司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选用、解释工作。18)各行业新材料、新工
艺无参考定额子目,组织补充定额子目测算工作,上报自治区造价管理总站批准使
用。19)负责组织企业单价的测定和推广执行。20)负责监督、指导项目管理单位
编制并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监督执行。21)负责项目管理单位工程
类固定价的审核备案工作。22)组织工程结算复审实施和管理,对外聘复审造价事
务所进行业绩考评及管理。23)负责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奖励和考核。24)
负责本部门的内外部协调。25)负责公司对口自治区级政府部门的工作对接和技术
支持的申报。26)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的建立健全工作。27)本部门信息保密
工作。2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氯碱销售总公司职责:
经营目标,统筹规划,负责公司氯碱产品内贸销售的全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销售网
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流程,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及产品知名度。2)负责公司
销售策略的制定;建立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进行目标的内部逐级分解,并执
行实施。3)组织市场调研,收集、整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
进行市场开拓。定期出具行业分析报告、现状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4)完善客户管
理工作,收集、整理、归纳客户资料,对客户群进行透彻的分析,建立以客户为中
心的服务体系,加强客户服务和跟踪,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5)实施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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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部管理。制定销售管理内部制度、工作流程,完善价格管理并监督贯彻实施,
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工作,提高内部控制流程和执行的有效性。6)制定公司产成品、
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方案,管理公司期货账户,按计划开展期货业务。7)负
责本专业信息保密管理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塑化制品销售总公司职责:
经营目标,统筹规划,负责公司塑化制品销售的全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销售网络,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流程,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及产品知名度。2)负责公司销售
策略的制定;建立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进行目标的内部逐级分解,并执行实
施。3)组织市场调研,收集、整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进
行市场开拓。定期出具行业分析报告、现状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4)完善客户管理
工作,收集、整理、归纳客户资料,对客户群进行透彻的分析,建立以客户为中心
的服务体系,加强客户服务和跟踪,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5)实施销售活动的
内部管理。制定销售管理内部制度、工作流程,完善价格管理并监督贯彻实施,开
展内部监督评价工作,提高内部控制流程和执行的有效性。6)负责本专业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供应链经营总公司职责:
资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创造利润空间,负责公司产业链相关贸易业务的开展及继续
穿透、延伸开拓业务,实现业务多元化多点盈利。2)制定公司内部的供应链贸易相
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规范。3)负责供应链贸易业务的谈判、合同的草拟,并办理
合同签订手续。4)负责供应链贸易业务从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角度出发,严格控制
授信,规范业务执行,确保贸易业务安全平稳和合规有序的进行。5)负责对贸易业
务的对账、开票通知、结算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真实准确,有
据可依。6)负责所有贸易的货权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需求方及供应方和监管库库存。
负责本公司贸易所属或异地库房的日常管理,盘点及月末盘点数据的上报工作。7)
负责贸易业务的应收、预付款的清收工作。8)负责本部门所属多经贸易业务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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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付款流程提交及发票结算等工作。9)每月对供应链贸易业务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进行运营分析。10)负责本专业的信息保密工作。11)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16)物资供应总公司职责:
公司下达的采购目标。2)负责供应商的寻源、开发、培育,日常供应商关系的维护。
购计划的可执行性,统计分析职责范围内采购计划数据;对新增物料审核、试用物
资提出建议。6)依据采购物资属性,制定采购方案,参与合同评审会、物资类招投
标工作。7)草拟采购合同,并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及采购执行。8)依据采购合同开
展月度对账及发票结算。9)编制月度资金需求计划、付款明细计划;负责职责范围
内采购业务资金支付流程的提交。10)负责每月开展职责范围内采购工作的运营分
析工作。11)负责处理不合格物资退换、质量异议、违约纠纷、理赔等工作。12)
负责本专业的信息保密工作。13)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发行人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控股子公
司具体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了健全、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
效地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重要环节和业务的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并已得到有
效遵循;同时,随着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及公司内部机构的调整,发行人将定期或根
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在发展中有可能出现的不适宜的
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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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为保障生产物资及时供应,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采购方
面的制度,包括《原材料入库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出入厂安全管理规定》等。物资供应总公司为采购供应的执行部门,负责汇
总、平衡、分配物资采购计划,对采购计划分类实施采购;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
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比质比价,签订采购合同;在采购物资入库环节,由质量
检测部门进行质检后办理入库。发行人对供应商实行入网许可管理,建立了供应商
档案信息,但部分供应商档案存在信息不完整、档案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需要在
保证供应商档案信息的完整新、档案信息更新及时性方面进一步落实控制执行力度。
发行人制定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
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及相关具体规范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发行人内部涉及会
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适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
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为完善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
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在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内部会计管理规定方面,制订了
《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体系管理办法》,在财务管理上对各部门职责做出了
明确规定,使各部门权责分明,保证了发行人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
发行人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活动进行规范。
发行人对外投资、对权属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产权收购(包括收购和兼并)、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全资企业、合资企业、对
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金融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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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活动实行决策审批制度,并实行项目实施后的项目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
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发行人章程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就对外提供担保
的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公
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六)对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应由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除需取得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同意。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了明确
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定书面协议。协议的签定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
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
易的协议,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一)股东大会:公司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在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含 5%)的,该关
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董事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含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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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发生的交易在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 0.5%(含 0.5%)以上的,该关联交易需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总经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
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不含 300 万元)以下的,
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的,该关联交易需由公司总经理批
准后方可实施。
为了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经营行为,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规避 PVC 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
的不利影响,化解价格风险。不得进行商品期货的投机交易和套利交易。公司套期
保值的数量以实际现货生产数量为依据,最高时不超过公司实际生产数量的 30%。
获批准的套期保值交易额度不得重复使用。
发行人子公司均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建立
了独立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发行人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加
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股份比例行使相应的权东权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
行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结合本年度实际
制定出下年度的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目标,报集团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经平衡、汇
总形成专业归口管理计划,报经济运行部汇总、平衡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并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
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披露的内容、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批流程、存续期信息披露等具
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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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发行人制定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明确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披露的内容、披露信息的内部
审批流程等具体事项。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
目,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做到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的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存
储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为应对可能对发行人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发行人制定了《中泰
化学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
置方案、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发行人应急预案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
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和公司危害,需要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
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发行人设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发行人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
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为规范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在役装置的安全生产及项目工程的安全
施工,明确工作职责与工作程序,实现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事故,公司制定了《项
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工作进行了职责划分,对生产流
程的应当遵守的安全规范作出了规定。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的资产,具备完全独立生产的能力,不存
在与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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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部门,
并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
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已建立起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
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
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
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将以公司名义取得的银行授
信额度转借给控股股东。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 PVC、离子膜烧碱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已建立
了较为科学完整的职能部门架构,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能够独立开
展业务。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
下: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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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性别 学历 出生年份
董事:陈辰先生,1969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产业政策处、企业处处长,新疆新投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与信
息化办公室主任,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新疆中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
董事:江军先生,1980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 年 7 月起历任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技措项目管理员、工艺技术管理员、生产管理部调度、企业策
划部制度管理员、经济运行部经济运行分析员、经济运行部副部长,新疆中泰矿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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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电石厂副厂长,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
理部副部长、调度中心副总调度长、总调度长、生产管理部部长、电石事业部副总
经理,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巴州金富特
种纱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总经理;现任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电石厂厂长,阜康市博达
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于雅静女士,1974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1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1 月武
警兵团指挥所服役;1994 年 11 月起历任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税政管理一科办事
员、税收法制一处科员、税收法制一处副处长、流转税管理处副处长、稽查局副局
长,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国
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
纪检组组长,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现任新疆中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库尔
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齐泰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中泰亨惠医疗卫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中泰纺织服
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棉花棉纱
超市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中泰海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泰永盛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岛中泰天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赵永禄先生,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新疆氯碱厂生产调度员、PVC 车间主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树脂分厂长、总工程师,云南南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有限公司董
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2016 年 6 月至今
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新疆中
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新疆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董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21 年 12 月
至今任新疆中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黄增伟先生,1980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 年 9 月至 2008
年 1 月历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制成车间、企业管理部职员,新疆天
山建材(集团)利宝水泥有限公司出纳,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
部科员,新疆天山建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新疆天山建材石膏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审计科研所干部;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9 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商务
部、审计部职员;2012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历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历任新疆中泰(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新疆圣雄能源园区财务总监;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融资主管、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历任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新疆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周灿伟先生,1991 年出生,硕士。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美国土
壤公司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20
年 2 月至今任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 月至今任鸿达兴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清华校友会副秘书长、广东省侨联委员。2022 年 11 月至
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独立董事:蒋庆哲先生,1961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 年至
团中央学校部干部、全国学联副秘书长;1991 年至 2016 年历任中国石油大学(北
京)团委书记、学工部(处)部长、化工系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
席、党委书记;2016 年至 2022 年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现任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碳中和经济研究院院长,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副会长。
独立董事:杨学文先生,1962 年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 年 8
月至 2006 年 1 月历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百口泉采油厂地质科地质员、研究所
助理工程师、油田研究所副所长、油田研究所所长、总地质师、副厂长、厂长、党
委书记;2002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历任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委副书记、区长、区
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克拉玛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副
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
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总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第
三纪检监察中心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监察副专员,新疆石油
管理局有限公司局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历任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党工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新疆塔
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HSE 管理体系推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姚文英女士,196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1990 年 11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2004 年 9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5 年 5 月至今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2019 年 2 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
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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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主席:刘媛女士,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
任乌鲁木齐造纸总厂技术员;2000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干事、宣传中心主任、副部长,工会副主席、群众工作部部长;
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新
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书记;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纪、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历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
机关党委书记;2016 年 4 月至今任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
记、工会主席;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监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9 月至 2022 年
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2021 年 4 月至今任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
司监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监事:张清华女士,1972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5 年 6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阜
康市火电厂会计;2003 年 6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会计;
年 5 月任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会计;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阜康市博达焦
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8 月历任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
司主管会计、财务主管、热电厂财务主管;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新疆新冶
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14 年 6 月至 2022 年 3 月历任新疆中泰矿冶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
理,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新疆和顺中泰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事业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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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新
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王雅玲女士,1971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 年至 2001 年任原
新疆氯碱厂树脂车间技术员;2001 年至 2002 年任原新疆氯碱厂技术中心副主任;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分厂厂长;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新疆
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泰项目部项目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新疆中泰化学
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
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中心主任;2015 年 9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江西中阳科技协同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新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新疆金
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张亮先生,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乌鲁
木齐市新资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职员;2008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历任乌鲁木
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专干、乌鲁木齐国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
事长;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发展部副部长;2019 年 7 月至今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
展部部长;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沈耀华先生,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东
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上海
菲凌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苏州震纶棉纺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今任巴州震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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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亨惠医疗卫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总经理:江军先生,简历见“1、发行人董事情况”。
副总经理:于雅静女士,简历见“1、发行人董事情况”。
财务总监:黄增伟先生,简历见“1、发行人董事情况”。
副总经理:丁永众先生,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
任新疆化工供销公司科员,副科长;2001 年 4 月起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营销二部部长,新疆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
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南疆分公司经理,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新疆新铁中泰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中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新疆蓝天石
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玲女士,1982 年出生,硕士。2004 年 7 月起历任新
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职员、北京办事处职员、副主任,新疆中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期间:挂职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国际合作部一处调研员、副处长;现任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吕文瀚先生,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起历任新疆中泰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华中片区业务经理,销售事业部液体公司业务经理,
销售事业部华中分公司业务经理、副经理、营销部副总经理、华中销售分公司总经
理,销售事业部烧碱销售总公司总经理,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兼烧碱销售公司总经
理,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现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杨秀玲先生,1965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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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山东省寿光市氯碱厂烧碱车间车间主任,山东省寿光市电化有限
责任公司副厂长,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起历任新疆圣雄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氯碱厂厂长,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龙集团化学工程有
限公司董事,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董
事,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中泰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新疆中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总经理,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技术部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要求,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海外居住权。发行人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及人员构成情况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江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30,000 股,公司
董事于静雅持有公司股份 130,000 股,公司董事赵永禄持有公司股票 30,000 股,公
司董事黄增伟持有公司股票 60,000 股,公司董事周灿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
父亲周奕丰先生控制的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19,005,772 股,公司
监事王雅玲持有公司股票 101,300 股,公司监事刘媛持有本公司股份 45,000 股,公
司副总经理丁永众持有公司股票 100,000 股,公司副总经理吕文瀚持有公司股票
师杨秀玲持有公司股票 4,600 股。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持有公司股权及债券的情况。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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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发行人所处氯碱行业属基础原材料工业,产品包括聚氯乙烯(PVC)、烧碱、
粘胶纤维、纱线等。
公司依托新疆地区丰富的煤炭、原盐、石灰石等自然资源,通过不断优化管理
理念和完善产业生态圈,发展成为拥有氯碱化工和粘胶纺织产业两大主业的优势企
业,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
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棉浆粕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作为氯碱行业
龙头企业,延伸粘胶、纺织产业,上下游相互配套,构建管理精益化、产品差异化、
品质高端化、生产绿色化,产业智能化的一体化生产体系,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氯碱化工方面,聚氯乙烯树脂(PVC)作为重要的有机合成材料,是五大通用
合成树脂之一。由于具有优异的阻燃性、耐磨性、抗化学腐蚀性、综合机械性能、
制品透明性、电绝缘性及易加工性等特点,已成为应用领域最为广泛的塑料品种之
一,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农业、日常生活、包装、电力、公用事业等领域。随
着产业结构的升级,PVC 制品向高性能化、轻量化和绿色环保化的升级换代步伐进
一步加快。烧碱作为一种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化工、农业、建
材、电力、电子、食品加工等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粘胶纺织方面,粘胶纤维是利用天然高分子纤维素为原料,经过一系列复杂的
化学变化和物理变化制成再生纤维素纤维。其性能类似天然棉纤维,但又具有吸湿
性强、染色鲜艳等优于棉纤维的特点,有良好的饱和能力,能以任何比例与各种纤
维混纺,用于改变纺织品的组织结构,改善纺织品的性能,用其制成的纺织品用途
几乎遍及所有的工业、农业、生活衣着等各方面。粘胶纱属于棉纺织行业,纺织行
业主要是将初级的棉、毛、丝绸等原材料经过一定的加工手段后形成服装等日用品
的原料的工业行业。纺制而成的纱线用于织布,最终制做各类服装,也可用于针织
面料,制成各种针棉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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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发展状况
成本,加剧全球通胀压力,同时美联储开启激进加息,令全球经济雪上加霜,无论
是从区域分布、周期演变趋势还是供需结构上看,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增大。在
此背景下,PVC 市场面临高成本、低需求、供应弱增长等方面的挑战,国内 PVC
行情呈震荡下跌趋势。受房地产市场低迷,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PVC 社会库存呈
现震荡上涨态势,出口量整体有所放缓。西北地区一直是国内 PVC 的主产区,依托
丰富的资源能源优势,是电石法 PVC 的低成本地区,在我国 PVC 产业格局中具有
重要地位。
及装置生产负荷下调的情况,未对烧碱整体产销形成明显影响。片碱市场一路震荡
上行,液碱市场整体保持相对较高水平运行,烧碱产能持续小幅增长,除局部地区
企业安排常规停车检修等情况外,其他企业生产负荷较足,装置整体生产正常。随
着下游氧化铝企业新增产能陆续投产释放,带动局部地区烧碱需求量增加,印染、
造纸、粘胶纤维等下游行业,近年来需求变化相对较小,对烧碱市场整体需求的带
动作用较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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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3 版中国聚氯乙烯产业深度研究报告》
(2)行业竞争格局
截至 2022 年底,我国 PVC 生产企业保持 71 家,主要分布在 22 个省市、自治
区及直辖市。现有 PVC 产能约 2809.5 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 140.5 万吨),
产能净增长 97 万吨,其中年内新增 112 万吨,退出 15 万吨.行业平均 PVC 生产规
模约为 40 万吨/年,规模水平逐年提高。
PVC 产品属于大宗化工基础原料,产品质量和性能差异较小,产品的竞争能力
主要体现在生产成本的高低。近年来 PVC 产业随着成本因素的驱动和产业政策的指
引逐步实现向西北地区转移,西北地区依托丰富的资源能优势是业内公认电石法
PVC 的低成本地区,在中国 PVC 产业格局中具有一定的领先地位。当前,西部地
区依托资源优势建设大型化、一体化“煤电盐化”项目,逐渐形成几个大型氯碱产
业集群,在我国氯碱行业整体布局中重要地位日益突出。
(3)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氯碱行业生产逐渐向大型化方向发展,企业平均规模进一步提升。
随着下游 PVC 管材和型材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 PVC 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龙
头企业纷纷投资建厂以扩大产能,预计未来产能集中度会进一步降低。2023 年全球
经济增长将放缓,进而抑制 PVC 需求前景,PVC 行业供需矛盾或将继续增加,未
来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或将放缓,间接导致需求预计增加有限,出口或将维持现有
水平,随着产能进一步扩张,供应端进一步提高,市场转入供大于求的局面,预计
进口量进一步缩减。
受到全球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及进出口的影响,综合来看,预计 2023 年
PVC 市场低位震荡为主,上行空间较为有限,供需格局仍维持宽松状态,价格整体
将出现回落。未来 PVC 行业发展将会朝着产业园区一体化、生产工艺多样化和产品
应用多样化发展,随着国家对绿色经济、能耗双控的提出,环保被高度重视,减少
氯碱行业制造带来的污染势在必行,PVC 行业将在严峻的安全和环保形势下,在激
烈的市场和价格竞争中,在产能过剩的逐步调整下,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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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趋于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新能源领域不断发展,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电池需求明显增长,磷酸
铁锂和氢氧化锂等相关化工品耗碱量持续提升。近两年国家发布的相关“双碳”政
策仍将处于重要地位,烧碱企业节能降碳工作将与烧碱生产成本紧密相关,预计
础设施建设等需求的拉动下,建材、家电、服装及日用品等需求将会有所增加,进
而带动烧碱产品需求持续增加,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将从终端需求支撑烧碱供需格
局的稳定。
(1)行业发展状况
由于粘胶短纤性能较为优异,近 20 年来都处于一个需求的增长期。行业产能不
断增加,国内产能从 2005 年的 100 万吨左右,增加至 2020 年底约 500 万吨,产业
周期波动性也较大。2010 年全国纱锭步入萎缩状态,粘胶短纤开始经历了长达 5 年
的下跌之路,直至到 2015 年初价格触及相对低位,后值政策以及前期连跌带来的低
产基础下,行业开始反弹,反弹时长 2 年有余进入震荡区间,后自 2018 年 10 月份
开始进入下跌通道,跌势持续 2 年之后又再度反弹,至此行业运行的 1 个小周期结
束,2020 年大半年时间仍处于下跌通道情况,自下半年价格触及历史新低之后,随
着需求回暖,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粘胶短纤也进入反弹状态。2021 年粘胶短纤大
概经历了快速上涨-下跌-震荡-再度上涨及下跌的趋势。
限电等影响,下游需求延续疲软,对粘胶短纤消费明显减少,市场呈现供大于求局
面。粘胶短纤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主要是浆粕价格大幅上扬,导致粘胶短纤价格
上升,但价格涨幅不及成本涨幅,在需求萎缩及棉花下跌拖累下,价格上扬放缓,
加之阶段性运输效率下降,原材料到货不足,粘胶短纤开工负荷率下降,产能利用
率重挫,行业维持亏损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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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隆众资讯《粘胶短纤2021-2023年度报告》
(2)行业竞争格局
近几年,粘胶纤维行业产能出现了迅速向大型企业集中的趋势,产业集中度不
断提高。与此同时,由于粘胶纤维行业具有环保投入大、日常环保运行费用高等特
点,为推进粘胶纤维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
产业政策正加强对粘胶纤维行业的宏观调控。根据《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
版),要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内,食品、药品、精密制
造等严防污染的企业周边及居民聚集区不得新建粘胶纤维生产企业;严禁新建粘胶
长丝项目;改扩建粘胶纤维项目,要充分利用资源和能源,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利
用;鼓励和支持现有粘胶纤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势企业并购重组,
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能力。
(3)行业发展趋势
粘胶短纤除了涉及纺织工业外,还受到农业、能源、化工、造纸等行业影响,
市场供需、生产成本是推动价格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预计粘胶短纤行情呈现先跌
后涨态势。未来几年粘胶短纤产量增速、新产品开发有限,随着新产能计划投放行
业产量或迎来一波上升,但粘胶短纤整体仍处于供过于求周期,新增产能有限并倒
逼部分现有产能退出。粘胶短纤过剩状态或继续扩大而在竞争中低成本优势企业会
继续发挥自身成本优势,从而带动行业价格下滑。在双碳背景下下游纺纱需求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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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出现大的突破,粘胶短纤等行业可能会继续面临成本上涨,竞争优势减弱的问
题,碳足迹的趋势会带动产业链短的粘胶短纤-无纺布-无纺制品发展,无纺领域产
能扩展,对于粘胶短纤需求呈增长态势,绿色纤维有望得到进一步支持与发展,一
体化项目对未来中国粘胶短纤产品产业格局也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1)行业发展状况
棉纺织行业是一个传统行业,用工多,耗能高,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激烈。
我国纺纱行业过去最大的优势在于劳动力成本低,但近年来用工成本快速增加,电
费也逐步上升,使得我国纺纱行业在全球的竞争力减弱,盈利能力下降。新疆地区,
依靠电力优势,国家政策优势,纺纱成本低于我国沿海地区,因此新疆地区的粘胶
纺纱企业盈利能力相对较强。
(2)行业竞争格局
棉纺织行业是劳动密集型、市场充分竞争的传统行业。棉纺织行业由于进入门
槛较低,企业数量较多,竞争趋于白热化。近年来,我国的纺织品生产企业逐步转
型升级,凭借成本控制、产品开发、产业链配套完整等优势,继续保持在全球市场
较强的竞争优势。我国沿海地区,由于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能源成本较高等因素,
近年来棉纺织产业发展缓慢,新增产能较少。部分产能闲置、小规模、作坊式企业
纷纷停产,而不断上升的生产成本也使其再次复产难度增加。大量小型企业的退出
有效缓解了行业长期以来供大于求的局面,龙头企业的经营环境得以改善,下游订
单也普遍向龙头企业聚集。
动百万人就业”政策,新疆地区的纺织服装产业进入了发展快车道。新疆当地电力价
格低廉,且原材料来源丰富,纱线生产成本比内地低,新疆地区的纺纱企业竞争力
大幅度提升。
(3)行业发展趋势
粘胶纱由于其取材天然,穿着柔软舒适等优点,目前广泛应用于内衣,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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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纺产品,深受客户喜爱,需求逐年增加,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在产业分布上,沿
海地区由于成本原因,产能将保持稳定,淘汰部分落后产能。新增产能将主要集中
在中西部地区,新疆由于其成本和政策优势,将成为粘胶纱线接下来几年中发展迅
速的地区。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的大型 PVC 上市公司有中泰化学(002092)、新疆天业(600075)、北
元集团(601568)、君正集团(601216)等。中泰化学和北元集团是覆盖全国的 PVC 生
产制造企业,产能居于全国前列,营收规模在五十亿以上;新疆天业作为 PVC 的大
型企业,业务覆盖 PVC 全产业链,包括上游 PVC 原料,中游 PVC 生产以及下游
PVC 管材制造;君正集团、三友化工是区域性龙头代表企业,销售网络从区域放射
到全国,PVC 产量较大,已经实现规模化生产。
我国 PVC 行业最先起步于东南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2008 年之后,为了支持
西部建设以及减少对沿海地区的高能耗高污染,氯碱产能开始向西部转移。就目前
大型企业所属地分布来来看,我国 PVC 大型企业多分布于新疆、内蒙古和山东。同
时,依托新疆和内蒙古当地丰富的煤、石灰、原盐以及焦炭等矿产资源,PVC 企业
可减少原材料的运输成本。
续推进阿米巴经营,实施采购计划大平衡、备品备件代储共享、库存物资内部交易
等措施,树牢“一切成本皆可降”理念,围绕专业化、精细化、科技化方向,坚持
管理、创新、改革“三管齐下”,深挖融资、用能、人工、物流等生产要素成本潜
力,加强全要素成本管理。建立体系化品牌优势,深入挖掘新疆国企、行业龙头和
企业文化底蕴,加大品牌推广宣传、不断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入选国家第七批制
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公司金晖兆丰一期 75 万吨电石及热电装置试车,金晖科技
年产 30 万吨 BDO 项目按计划建设,新鑫科技 5 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中泰新材料
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各项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
单位:万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所属省份 注册地址 聚氯乙烯树脂 烧碱 电石
中泰化学 新疆 乌鲁木齐 205 146 238
鸿达兴业 江苏 扬州 110 110 -
北元集团 陕西 神木 110 80 50
新疆天业 新疆 石河子 89 65 134
君正集团 内蒙古 乌海 80 55 -
氯碱化工 上海 上海 48 102 -
天原股份 四川 宜宾 50 48 -
新金路 四川 德阳 30 - -
英力特 宁夏 石嘴山 26 21 12
亚星化学 山东 潍坊 5 12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发行人竞争优势较强,具体如下:
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氯碱化工行业少数拥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构建煤炭—热
电—电石—氯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的上下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公司拥有
氯碱生产所需的煤炭、原盐、石灰石等资源,向下延伸粘胶纤维、粘胶纱的生产,
实现烧碱、粘胶纤维等产品的部分内部消化,逐步扩大疆内消耗比例,减少了整个
产业链的物流运输成本,延伸了下游产业,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打造
智能化、集群化、园区化的氯碱化工、纺织工业生产基地,有效实现环境、经济和
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公司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实现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循环产业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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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能耗“双控”向碳减排“双控”转变的形势下,坚持科技创新总思路,
紧紧围绕氯碱产业及纺织产业的核心,以行业重点难点问题为课题、产品市场需求
为导向,筛选研发方向,以“走出去,引进来”为方针,积极推动与高校、科研机
构以及下游厂家的合作,不断培养和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综合能力,从硬件、软件两
方面完善科技研发平台,努力创造更多的研发效益。在鼓励科技创新的大环境下,
积极争取科技创新相关的政策红利,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挖掘更多前
瞻性的项目。加大特种 PVC 树脂研发,发挥自产树脂优势,在 PVC 后加工领域开
展软、硬制品专业化开发,孵化新产品、新技术。坚持研发服务生产,引领生产的
原则,从国产化替代、无污染及扩大应用多方面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氯碱关键技术
革新。为解决原料供给不足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的问题,开展“碱法浆生产粘胶纤
维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研发,现已形成该技术的系统工艺路线,通过优化各类工
艺指标,可连续投入碱法浆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公司搭建与德国巴斯夫的合作桥梁,将氯碱化工、煤化工等 40 余项技术难题列
入技术创新项目并持续攻关,实现了工艺先进节能化、装置大型自动化和控制集约
低碳化,成为国家“绿色设计试点企业”、“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和“产学研示范
企业”。公司引进杜邦安全管理、阿米巴经营等先进管理模式,使公司的运营效率和
产品质量逐年提升。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通过智慧供应链信息化项目,用大数据、
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全新的技术整体打造一个集供应链采购、供应链营销、供应链
金融、财务共享一体的智慧供应链信息化平台。
新疆地区具有丰富的石油、煤炭、石灰石、电力等资源。氯碱行业作为资源转
化型产业,在国内完全竞争的市场格局下,成本竞争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主要手
段。电石法 PVC 生产企业主要成本是电石和电力成本,公司作为电石法生产企业特
别是“煤—电—电石”一体化联产企业在成本方面更具有较强的优势。相比于其他
内地粘胶企业,公司在浆粕、烧碱等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及生产过程所需的电力
成本、蒸汽成本等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目前粘胶纤维生产规模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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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粘胶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及供需关系重新调整,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带来的规模优
势和成本优势将更加明显。近两年受《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3 年)》、
《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 2018 年行动方案》、《中国制造 2025 新疆行
动方案》等产业政策的影响,纺织业已成为新疆的战略性产业,粘胶纤维及粘胶纱
产品未来在疆内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公司经营方针和战略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市场营销环境,公司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打好保
卫战、主动仗,通过资源优化配置,优先保供战略客户原料供应,积极开拓新兴领
域,丰富上下游销售链条,从产品质量到售后服务,专人专责对客户存在的异议进
行解决和维护,提高客户对产品的认可度。加强市场分析、行情趋势研判、上下游
的沟通走访,灵活调整销售策略。
各园区积极推进经营管理工作,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推进安全标
准化、“五懂五能五会”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三包、三定、六快、六落实”的保
供保运工作法。压紧压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装置运行管理,加大
技改项目建设力度,持续深化降本增效,促进“产供销储运”内外联动。
公司践行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依托产业政策和新疆地区丰富的煤炭、天然
气、原盐、石灰石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煤化工、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并不断完
善和延伸产业链,积极探索纵向一体化产业链和横向紧密型多元化经营的有效协同,
通过自行建设和收购兼并等方式逐步完善并优化全产业链、丰富产品类别,实现一
体化经营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益,走产品高端化、精细化路线,增强公司整体
盈利能力与市场抗风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
盐酸、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1,1-二氯乙烷、碳化钙、煤焦油、硫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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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钠、硝酸、氨、过氧化氢、硝酸钠、高锰酸钾、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
啶、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苯乙烯、乙烯、乙炔、氢、正乙烷、液化石油气、
石油原油、汽油、粗苯、甲醇、苯酚、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
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
或液化的)、异辛烷、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异丙胺、
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 24%)、正丁醇、洗油、柴油(闭环
闪点≤60℃)、水合肼(含肼≤64%)、甲醛溶液、煤焦沥青、蒽油、三氯乙烯、酚
油、漂白粉、氢氧化钾、亚硫酸钠、甲醇钠的销售。聚氯乙烯树脂、纳米 PVC、食
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
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
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
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
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棉花的收购、销售。工业盐的销
售。消毒剂的销售。硫酸的销售。
公司自 2001 年 12 月设立以来,发展速度较快,目前已经形成年产 205 万吨聚
氯乙烯树脂、146 万吨离子膜烧碱、88 万吨粘胶纤维、27 万吨棉浆粕、320 万锭纺
纱、238 万吨电石、200.10 万千瓦自备电的生产规模。
(1)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PVC)、氯碱类产品、粘胶纤维、粘胶纱线
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现代贸易业务等。公司生产氯碱产品和纺织产品具有较为
明显的规模优势,为占领行业规模制高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发行人营
业收入情况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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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聚氯乙烯 263,731.47 24.63 1,287,853.45 23.02 1,473,992.63 23.44 1,011,696.18 12.01
氯碱类产品 80,548.28 7.52 341,900.94 6.12 182,652.60 2.90 167,331.81 1.99
其他煤化工产品 78,866.28 7.37 354,085.64 6.33 296,180.08 4.71 37,507.88 0.45
粘胶纤维 35,483.07 3.31 270,576.00 4.84 288,140.79 4.58 159,461.95 1.89
粘胶纱线 115,509.13 10.79 366,650.36 6.56 419,917.12 6.68 312,577.83 3.71
其他纺织产品 10,611.62 0.99 25,077.08 0.45 - - - -
现代贸易 438,934.26 41.00 2,656,673.88 47.52 3,380,754.42 53.75 6,616,590.45 78.57
自制电 2,036.22 0.19 5,696.83 0.10 5,591.43 0.09 4,744.31 0.06
物流运输 24,762.32 2.31 212,324.23 3.80 162,328.81 2.58 61,220.44 0.73
其他业务 20,158.13 1.88 70,216.08 1.26 79,777.28 1.27 50,336.20 0.60
合计 1,070,640.79 100.00 5,591,054.49 100.00 6,289,335.16 100.00 8,421,467.06 100.00
年下降 2,132,131.90 万元,降幅为 25.32%,主要系发行人为了进一步聚焦氯碱化工
领域,强化并突出主业发展,深化化工领域布局,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改善财
务状况,转让上海多经 60%股权,剥离了与氯碱化工关联度低的贸易业务;贸易业
务体量较大,虽然毛利润低但营业收入较高,因此发行人营业收入有所下降。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698,280.67 万元,降幅为 11.10%,主要系 2022 年度贸易
收入减少较多。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聚氯乙烯(PVC)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1,696.18 万元、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降低主要系销售均价下降所致。
近 三年 及一期 , 氯碱类 产品(主 要为 烧碱及 少量盐酸 )营业收 入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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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导致。2022 年收入较 2021 年增加系市场行情较好,
销售均价上涨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其他煤化工产品(焦炭、水泥、石灰石等)收入分别为 37,507.88
万元、296,180.08 万元、354,085.64 万元和 78,866.28 万元,占比分别为 0.45%、4.71%、
年上涨主要系受能耗双控影响,煤炭价格上涨所致。
近 三年及 一期,粘 胶 纤维 收入分 别为 159,461.95 万元、288,140.79 万元、
年收入较低主要系贸易战导致销售价格及销量大幅下降所致。2021 年下游陆续开工,
粘胶纤维销售均价增加,该板块收入恢复正常水平。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变
化不大。
近 三年及 一期,粘 胶 纱线 收入分 别为 312,577.83 万元、419,917.12 万元、
下游陆续开工,粘胶纱线销售价格增加所致。2022 年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市场行情
较差影响。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 贸 易 收 入 分 别 为 6,616,590.45 万 元 、 3,380,754.42 万 元 、
关联度低的贸易业务所致。2022 年较 2021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作为氯碱行业龙
头企业,为进一步聚焦氯碱主业,强化并突出主业发展,深化化工领域布局,降低
国际及国内宏观环境影响下的贸易业务风险所致。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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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聚氯乙烯 14,784.92 16.82 230,044.10 33.50 552,868.89 63.20 290,161.18 59.94
氯碱类产品 47,391.07 53.92 207,128.04 30.16 53,071.96 6.07 62,543.50 12.92
其他煤化工
产品
粘胶纤维 1,105.19 1.26 -1,830.91 -0.27 13,138.62 1.50 -37,161.10 -7.68
粘胶纱线 -6,311.48 -7.18 23,584.96 3.43 55,288.99 6.32 15,691.38 3.24
其他纺织产
品
现代贸易 6,768.45 7.70 53,897.77 7.85 60,594.00 6.93 86,428.11 17.85
自制电 635.60 0.72 486.47 0.07 -498.70 -0.06 113.84 0.02
物流运输 4,883.45 5.56 16,024.37 2.33 12,858.27 1.47 11,791.14 2.44
其他业务 7,189.96 8.18 42,987.55 6.26 48,857.53 5.59 46,249.02 9.55
合计 87,886.85 100.00 686,734.51 100.00 874,735.50 100.00 484,119.30 100.00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业务板块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聚氯乙烯 5.61 17.86 37.51 28.68
氯碱类产品 58.84 60.58 29.06 37.38
其他煤化工产品 12.37 31.65 26.52 22.13
粘胶纤维 3.11 -0.68 4.56 -23.30
粘胶纱线 -5.46 6.43 13.17 5.02
其他纺织产品 15.87 9.38 - -
现代贸易 1.54 2.03 1.79 1.31
自制电 31.21 8.54 -8.92 2.40
物流运输 19.72 7.55 7.92 19.26
其他业务 35.67 61.22 61.24 91.88
合计 8.21 12.28 13.91 5.75
目前,发行人公司生产经营主要以氯碱及纺织业务生产销售为主,业务板块主
要包括聚氯乙烯树脂(PVC)、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线、现代贸易等。发行人
各产品在主要化工园区分布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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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产品种类
米东工业园 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盐酸、次钠等
阜康工业园 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盐酸、次钠、液氯等
大黄山工业园 电石、石灰
托克逊工业园 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电石、盐酸、次钠、石灰、水泥等
拜城工业园 电石、焦炭、水泥、LNG、煤焦油等
库尔勒园区 粘胶纤维及粘胶纱
阿拉尔园区 粘胶纤维
沙湾园区 棉浆粕、粘胶纤维、粘胶纱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聚氯乙烯(PVC)毛利润分别为 290,161.18 万元、
分别为 28.68%、37.51%、17.86%和 5.61%。发行人毛利润及毛利率 2021 年较 2020
年增加主要系销售均价上涨所致,2022 年较 2021 年降低主要系销售均价下降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氯碱类产品(主要为烧碱及少量盐酸)毛利润分别为 62,543.50
万元、53,071.96 万元、207,128.04 万元和 47,391.07 万元,占比分别为 12.92%、6.07%、
润和毛利率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烧碱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以及金晖兆
丰盈利能力较低的其他煤化工产品纳入该板块,使得氯碱类产品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因素,烧碱价格持续走高。2023 年 1-3 月,毛利率较高,主要系烧碱价格保持较高
水平。
近三年及一期,其他煤化工产品(焦炭、水泥、石灰石等)毛利润分别为 8,302.23
万元、78,555.96 万元、112,058.76 万元和 9,755.35 万元,占比分别为 1.71%、8.98%、
润和毛利率上涨主要系金晖兆丰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22 年毛利润和毛利率上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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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 2022 年煤炭等产品价格较高所致。2023 年 1-3 月,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
煤炭价格下降导致。
近三年及一期,粘胶纤维毛利润分别为-37,161.10 万元、13,138.62 万元、-1,830.91
万元和 1,105.19 万元,占比分别为-7.68%、1.50%、-0.27 %和 1.26%。毛利率分别为
-23.30%、4.56%、-0.68%和 3.11%,2020 年毛利率为负主要系 2020 年因为经济环境
变化等因素影响,销售价格大幅下滑所致。2021 年毛利润和毛利率为正主要系 2021
年需求保持良好态势,价格有所上升。2022 年毛利率为负主要系粘胶短纤原材料价
格上升,下游需求疲软,粘胶短纤销量下降所致。2023 年 1-3 月毛利率较低,主要
系粘胶纤维市场行情较差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粘胶纱线毛利润分别为 15,691.38 万元、55,288.99 万元、23,584.96
万元和-6,311.48 万元,占比分别为 3.24%、6.32%、3.43%和-7.18%。毛利率分别为
系市场行情好转,销售价格大幅增加所致。2022 年较 2021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下
游需求疲软,市场呈现供大于求局面。粘胶短纤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主要是浆粕
价格大幅上扬,导致粘胶短纤价格上升,但价格涨幅不及成本涨幅。2023 年 1-3 月
粘胶纱线毛利率为负,主要系粘胶纱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贸易收入毛利润分别为 86,428.11 万元、60,594.00 万元、53,897.77
万元和 6,768.45 万元,占比分别为 17.85%、6.93%、7.85%和 7.70%。毛利率分别为
进一步聚焦氯碱主业,强化并突出主业发展,深化化工领域布局,剥离出与主营业
务契合度不高的贸易业务后,利润率有所上升。
发行人各主要产品 2022 年产能情况如下所示:
主要产品 设计产能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投资建设情况
聚氯乙烯树脂 205 万吨/年 93.42% 无 无
离子膜烧碱 146 万吨/年 95.31% 无 无
粘胶纤维 88 万吨/年 64.8%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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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设计产能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投资建设情况
粘胶纱 320 万锭/年 85% 无 无
注:1、公司氯碱园区通过近几年的技改、技措、工艺提升改造后,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
烧碱产能提升。
(六)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原材料采购
发行人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料为原盐、电石、煤炭、焦炭(或兰炭)、石灰石等,
基本由新疆本地供应。为加强对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能力,公司依托现有资源,
不断提高各种原材料的自给比例。电力在生产成本上的比例较大,2020 年至 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电力自给率分别是 79.38%、80.34%、80.60%和 82.17%,电力自
给率逐渐提高。此外,公司的原盐和石灰石自给比例逐年提高。其中,原盐由托克
逊盐化(其拥有自有盐矿)和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新疆
本地其他盐业公司供应;电石主要由中泰矿冶、托克逊能化、新冶能源等进行供应;
煤炭由新疆本地供应;焦炭、兰炭主要由疆内本地供应。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见下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原材料自给情况
种类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电石 96.49% 94.48% 96.69% 95.25%
电力 79.38% 80.34% 80.60% 82.17%
原盐 20.75% 19.58% 23.47% 17.65%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表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种类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采购量 762.52 679.94 1,056.03
煤炭 采购价格 224.06 284.84 396.57
采购金额 170,850.23 193,674.10 418,7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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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采购量 480.03 304.19 350.78
石灰石 采购价格 113.18 178.99 129.88
采购金额 54,329.80 54,446.97 45,558.09
采购量 190.76 142.42 178.74
原盐 采购价格 181.54 232.86 191.66
采购金额 34,630.57 33,163.92 34,257.28
发行人 2022 年 PVC 主要成本构成
单位:元、%
PVC 每吨耗用 数量 金额 占比
电石 1.43(吨) 4,340.71 74.38
电 556.59(千万时) 137.36 2.35
氯化氢 0.65(吨) 523.23 8.97
其他材料 - 361.56 6.20
直接人工 - 161.34 2.76
制造费用 - 311.82 5.34
合计 - 5,836.02 100.00
发行人 2022 年烧碱主要成本构成
单位:元、%
烧碱每吨耗用 数量 金额 占比
原盐 1.47(吨) 277.07 17.21
电 2,469.48(千瓦时) 588.69 36.58
其他材料 - 123.24 7.66
直接人工 - 121.45 7.55
制造费用 - 498.95 31.00
合计 - 1,609.40 100.00
单位:万元
占化工板块成本比
例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煤、辅料 28,136.96 3.29%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电 54,847.76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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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化工板块成本比
例
托克逊县金林实业有限公司 兰炭 22,415.48 2.62%
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 焦炭 20,969.02 2.45%
阜康市泰华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焦炭 18,696.42 2.19%
合计 - 145,065.64 16.96%
单位:万元
占化工板块成本比
例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电 56,964.70 4.63%
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 电石、煤 47,576.60 3.87%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煤、辅料 45,408.40 3.69%
阜康市泰华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焦炭 31,521.58 2.56%
托克逊县金林实业有限公司 兰炭 30,175.56 2.45%
合计 211,646.84 17.20%
单位:万元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电 64,135.13
阜康泰华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焦炭 34,905.20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煤 34,266.23
托克逊县金林实业有限公司 兰炭 31,336.76
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 电石 26,057.26
合计 190,700.59
发行人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PVC 成本方面,每生产 1 吨 PVC 要消耗 1.43 吨电石,电石是影响 PVC 成本的
重要因素,公司电石占 PVC 成本的比重为 74.38%,是影响 PVC 生产成本最重要的
因素。2022 年公司电石产能为 238 万吨/年,自给率为 96.69%。电石价格主要受供
求关系、电价及煤炭价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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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的电石来源于外购和自给。电石外购方面,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
长期合作关系,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和稳定的供应保障。发行人近几年疆内采购比
例均在 90%以上,有效降低了发行人的采购成本。
电石自给方面,中泰矿冶目前具有 128 万吨/年的电石生产能力,新冶能化具有
通过不断新建并释放电石产能以提高自给比例,降低 PVC 生产成本,未来发行人电
石自供比例的提高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电石采购的成本优势。
发行人下属企业电石生产主要用于满足自身需求,极少部分销售给新疆美克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电石采购情况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电石采购情况表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电石总采
购金额 153,373.71 720,268.54 705,698.93 607,123.19
(万元)
电石总采
购量(万 54.24 234.33 239.13 248.77
吨)
电石采购
均价(元/ 2,827.73 3,073.74 2,951.11 2,440.50
吨)
电石疆内
采购量 54.24 234.33 239.13 248.25
(万吨)
产能(万
吨/年)
产量(万
吨)
外购电石
量(万吨)
自给率 95.25% 96.69% 94.48% 96.49%
注:电石采购量含内部采购量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电石采购均价波动较小。2020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发行人电石采购均价分别为 2,440.50 元/吨、2,951.11 元/吨、3,073.79 元/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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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电石采购付款主要采用现款现货方式,少量为预付款采购。主要原因为发行
人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可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和稳定的供应保障。
此外,发行人电石 2014 年起实现了全部疆内自给,因此运输成本也较低,有效
降低了发行人的采购成本。发行人电石采购付款主要采用现款现货方式,少量为预
付款采购。
公司生产电石所需原材料为煤炭和石灰石。石灰石方面,发行人目前自给率较
低,主要为外购。目前发行人石灰石的采购模式为发行人总部与销售商开展价格谈
判,确定采购价格后,由相关子公司与销售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新疆地区石灰石
资源丰富,预测资源总量达 300 亿吨,其中可用于电石生产的石灰石约 5.2 亿吨,
新疆地区石灰石价格相对较低,完全能够满足发行人低成本采购的需求。
原盐是生产烧碱的主要原材料,2022 年占烧碱生产总成本的 17.21%。每生产 1
吨烧碱消耗 1.47 吨原盐。原盐部分来自于托克逊盐化,该公司拥有 50 万吨/年工业
盐的产能,2022 年公司原盐采购量为 178.74 万吨,采购均价为 191.66 元/吨。目前
发行人原盐的采购模式为发行人总部与销售商开展价格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后,由
相关子公司与销售商签订采购合同。
公司近三年原盐采购生产情况
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原盐产能(万吨/年) 50.00 50.00 46.00 46.00
原盐产量(万吨) 49.96 34.67 48.02 -
外部采购量(万吨) 190.76 142.42 178.74 41.85
采购价格(元/吨) 195.51 191.28 191.66 203.44
原盐采购均价(元/吨) 182.85 184.01 131.36 145.09
原盐自给率 20.75 19.58 23.47 17.65
我国盐矿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受东西部发展的不均衡性及运输的局限性、盐
化产业的高速增长和原盐生产能力提高速度相对滞后的影响,近年来原盐一直是卖
方市场。特别是 2008 年以来,新增氯碱产能高速释放,对原盐的需求急增,原盐价
格大幅提高。新疆原盐资源丰富,供应充足,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托克逊盐化具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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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储量 3,819.08 万吨,目前年生产能力可达到 50 万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
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原盐储量 1.8 亿吨,目前年生产能力可达到 200 万吨,完全
能够支撑发行人氯碱项目对原盐的需求。新疆地区原盐保有储量约 40 亿吨,分布在
南北疆大部分地区,纯度较高,开采成本低,原盐方面完全能够满足发行人对原盐
的需求。
煤炭主要为公司提供电、热等动力以及作为电石原材料使用,全部由新疆本地
供应,主要通过外购,付款方式主要采用现款现货。目前发行人煤炭的采购模式为
发行人总部与销售商开展价格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后,由相关子公司与销售商签订
采购合同。
新疆地区煤炭总储量为 18,182.3 亿吨,占全国煤炭资源总测量的 40.70%,位居
全国首位,其中可靠级储量 6,362.36 亿吨。为了减少对外部采购的依赖,平抑煤炭
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生产成本的影响,发行人已经着手开展煤炭资源的储备工作。目
前,发行人已获得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南黄草湖九个勘查区共计 248.60 平方公里的
探矿权,煤炭资源储量约 147 亿吨,产能规划为 5,000 万吨/年。2010 年 1 月,公司
发布了《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准东煤田奇台县南黄草湖一井田
勘探报告的公告》,公布了对 85.60kM2 的精查结果: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25,481
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106,873 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228,074 万吨。
依据煤炭分类国家标准,确定各可采煤层以不粘煤为主,个别区域为长焰煤,可作
为动力用煤和民用煤,也可作为气化用煤和化工用煤。
万元。该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准东煤田奇台县南黄草湖矿区开采和煤化工产业的实
施。发行人煤炭资源储量约 147 亿吨,目前的产能规划是 5,000 万吨/年,分为三个
矿区,其中一号井田产能 3,000 万吨/年。先行开发一号井田,分为两期建设,第二
期产能 1,500 万吨/年。第二期建设完成后,将能够完全满足公司对于煤炭的需求。
目前公司已取得准东煤田奇台县南黄草湖一至九个煤矿区的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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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满足公司氯碱业务对煤炭的需求外,公司规划的煤炭利用方式还包括:直
接出售、就地完成气电二次能源转化、配套建设煤化工项目等。公司依托丰富的煤
炭储备,有望实现从氯碱化工到能源化工型企业的跨越。
根据目前国内的工艺状况,生产 1 吨烧碱的综合电耗在 2,300~2,700kWh,生产
占电石生产成本的 60%以上。为了有效控制成本,公司实施“煤炭—热电—氯碱化
工—粘胶纤维—粘胶纱”一体化战略,大力建设配套的自备电厂。
自 2012 年以来已有多个自备电厂陆续并网发电,电厂发电满足公司自身需求。
富余上网电量按销售结算,但由于新疆地区实施限额管制,公司可销售电量减少,
因此发行人供电以自用为主。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已建成的自备电厂项目共有 7 个。得益于控股子公司中
泰化学的托克逊能化 110 万吨/年电石配套 2×30 万千瓦动力站项目的建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有约 200.10 万千瓦的装机容量投入使用,目前已能基本满足
发行人合并口径下各公司的用电需求。
总体来看,发行人产能扩张较快,有利于巩固行业地位。由于原材料自给比例
较高,公司具有一定的生产成本优势。未来公司新建电石、石灰石和煤炭产能完成
后,将进一步提升成本控制能力。
(2)生产工艺
聚氯乙烯树脂(PVC)是五大通用树脂之一,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二大通用型
合成树脂材料,由于具有优异的阻燃性、耐磨性、抗化学腐蚀性、综合机械性能、
制品透明性、电绝缘性及易加工性等特点,已成为应用领域最为广泛的塑料品种之
一,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农业、日常生活、包装、电力、公用事业等领域。PVC
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其在建筑领域的角色是其他材料所不能取代的。随着我国
城镇化的发展、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PVC 管材管件、型材门窗的需求增加;同时,
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宽,PVC 已经广泛用于创新发展新兴的应用领域,如 P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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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PVC-O 管材、PVC 医用制品、PVC 车用制品等。
PVC 下游消费结构图
目前生产聚氯乙烯的制备工艺按原料路线划分主要有电石法和乙烯法,电石法
主要生产原料是电石、煤炭和原盐;乙烯法主要原料是石油。国际市场上聚氯乙烯
的生产主要以乙烯法为主,中国受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限制,主要以电石
法为主。在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发展电石法 PVC 是国内氯碱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聚氯乙烯行业是成熟行业,其生产工艺和产品高度同质化,产品的质量主要取决于
工艺水平和生产装置。聚氯乙烯树脂生产技术主要来自国外,目前我国聚氯乙烯树
脂生产正在向设备大型化、控制自动化方向发展,随着国内对世界先进生产技术消
化吸收能力的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已达到世界水平。
截至 2022 年底,我国 PVC 生产企业保持 71 家,主要分布在 22 个省市、自治
区及直辖市。现有产能为 2809.5 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 140.5 万吨),
产能净增长 97 万吨,其中年内新增 112 万吨,退出 15 万吨。平均 PVC 生产规模约
为 40 万吨/年,规模水平逐年提高。全国 PVC 产量 2,090 万吨,开工率约为 74%,
较上年下降 4 个百分点。2022 年受原料上涨、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氯碱行业效益
情况呈“前高后底”态势。
电石法和乙烯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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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PVC 产品采用电石法,主要采用悬浮聚合技术,主要装置采用 108m3
聚合釜、新型筛板式汽提塔,全套 DCS 控制技术,自动化控制水平较为成熟,生产
技术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烧碱作为一种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化工、农业、建材、电
力、电子、食品加工等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烧碱下游消费结构图
目前烧碱生产制备工艺主要包括为离子膜法和隔膜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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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比较成熟,产品的质量主要取决于工艺水平和生产装置。
发行人烧碱产品采用离子膜法生产技术,离子膜法烧碱具有能耗低、污染小、
产品纯度高等优点,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制碱技术之一。
目前发行人的 PVC 和离子膜烧碱产品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在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引进先进设备的同时,发行人不断自主创新开发,目前
生产正在向设备大型化、控制自动化方向发展。目前发行人自主开发并已应用的先
进实用技术有:废酸脱析回用技术、氯化氢合成废热制冷技术、电石发生器废水重
复利用技术。这些自主开发的技术结合低汞触媒配套高效汞回收技术、盐水膜法除
硝技术、三效逆流膜式蒸发技术等在降低生产成本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显著的
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发行人采用悬浮聚合生产 PVC,主要装置采用 108M3 聚合釜,全套 DCS 控制
技术,自动化控制水平较为成熟,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其技术特点如下:
反应所需助剂全部溶剂化,计量、加料全部自动化,助剂全部国产化,降低了
生产成本;与 30m3 聚合釜比较来看,聚合全过程采用 DCS 控制,实现了全自动化
操作;
采用全自动生产过程而设计的密闭入料技术,该技术具有提高聚合釜利用率、
工艺流程简单实用、加料准确、安全可靠、密闭无污染、检查方便快捷等特点;
使用等温入料技术,在减少聚合辅助时间的同时,又避免了升温造成的粘釜,
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 PVC 树脂质量;
增加自动出料及回收程序,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及减少了环境污染;
采用中途注水工艺,降低了聚合反应初期水油比,并增加了单体的入料量。该
技术投资只相当于国外引进技术的 1/3。生产装置中的设备、自控阀门基本实现国
产化、95%以上的控制仪表实现国产化。由于其投资省、技术水平高,目前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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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较快。
现代 PVC 树脂生产一般控制单体转化率在 85%左右,其余 15%的单体采用压
缩回收技术直接返回聚合系统。国内传统回收技术是将回收单体送入 VCM 气柜经
由 VCM 精馏系统回收利用。目前发行人采用成熟的加压-冷凝技术回收聚合/汽提尾
气 VCM 单体,减少精馏能耗 10%-15%。
采用新型筛板式汽提塔,配以最佳的工艺流程,具有不存在死角、自动冲洗设
备、操作弹性大、能耗低、脱析效率高、节约投资等特点。同时,采用浆料汽提和
废水汽提,尽可能的回收 VCM,同样不仅减少了 VCM 对环境的污染,而且降低了
原料损失。汽提后 PVC 产品满足食品包装标准要求,汽提废水 VCM 小于 2mg/L。
PVC 浆料汽提回收 VCM 单体和废水汽提回收 VCM 单体总计 4500t/a,具有显著经
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PVC 装置主要设备是聚合釜,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烧碱装置主要设备是
离子膜电解槽,该套生产装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主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另外,发行人自主开发并已应用的先进实用技术有:(1)废酸脱析回用技术;(2)
氯化氢合成废热制冷技术;(3)电石发生器废水重复利用技术。这些自主开发的技
术结合低汞触媒配套高效汞回收技术、盐水膜法除硝技术、三效逆流膜式蒸发技术
等在降低生产成本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发行人
主要产品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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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产能及产量情况
近年来,公司不断投资新建产能,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形成了 205 万吨/年聚
氯乙烯树脂和 146 万吨/年烧碱的产能。近三年发行人 PVC 和烧碱的产能利用率较
高,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2022 年发行人 PVC 和烧碱的产量分别达到 191.52 万吨
和 139.15 万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 PVC 生产情况
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产能(万吨/年) 183 205 205 205
产量(万吨) 181.56 193.55 191.52 47.60
产能利用率 99.21% 94.40% 93.42% 92.88%
注:1、公司氯碱园区通过近几年的技改、技措、工艺提升改造后,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
烧碱、电石产能提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烧碱生产情况
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产能(万吨/年) 132 146 146 146
产量(万吨) 129.52 137.52 139.15 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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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产能利用率 98.12% 94.20% 95.31% 99.45%
(4)产品销售情况
发行人采用直销与代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疆内市场以直销为主,疆外市场以
代销、直销方式相结合。由于产品运距和在途时间等原因,发行人与疆外客户签署
的销售合同以原则性框架合同为主。随着发行人自身销售网络的不断完善,直销占
公司总销售额的比例不断提高,2022 年 PVC 直销和代销占比分别为 68%和 32%,
其中直销客户主要为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大型终端客户,销售稳定性较高;
烧碱直销和代销占比分别为 59%和 41%。代销方面,发行人在主要区域设置经销商
区域总代理。
发行人已在新疆境内和兰州、无锡、上海等地设立了产品销售服务点,为客户
提供有效的售后、技术等方面的服务。经过不断的努力和开拓,发行人已在内地和
新疆境内建立起了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的营销网络,提高了对市场的快速、灵活反应
能力,加快了对市场的反应速度。发行人在继续巩固与疆外市场现有经销商良好合
作关系的同时,正在逐步提高疆外市场产品的直销比例。
发行人产品出口采用以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
中亚五国和俄罗斯。产品出口主要通过销售事业部进行。发行人在哈萨克斯坦、乌
兹别克斯坦设立了销售代表处,以拓展中亚地区销售市场,扩大产品出口。
目前发行人聚氯乙烯和烧碱产品在疆内市场的销售占据绝对控制地位,其产品
品牌“青峰”在疆内也逐渐树立起了强势品牌地位。随着发行人疆外市场的不断扩展,
其品牌在疆外市场的影响力也得以不断扩大。
发行人聚氯乙烯的产销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销率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化工产品产销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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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销售量(万吨) 171.09 189.9 190.64 47.57
聚氯乙烯树脂
产销比(%) 94.23 98.11 99.54 99.94
销售量(万吨) 90.51 94.71 98.90 25.35
离子膜烧碱
产销比(%) 69.88 68.87 71.07 69.84
最近三年,发行人聚氯乙烯树脂及离子膜烧碱的销量逐年增加。
烧碱下游主要耗碱产品氧化铝开工同比去年大幅下滑,粘胶纺织、印染等企业
受终端海外订单骤减的影响,开工长期低于往年。而上游氯碱企业开工稳定,在需
求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供应未见明显减量,从而造成了市场供大于需,供需失衡严
重,库存累积价格下滑。加上国外部分下游工厂停工,烧碱出口受阻,部分出口烧
碱转至国内市场销售,使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导致产销率下降。
随着发行人产能扩张,聚氯乙烯和烧碱产量快速增长。发行人在不断巩固疆内
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发行人在聚氯乙烯市场需求旺盛的华东、华南地
区销量快速增长,同时,发行人的烧碱产品在市场空间较大的华东、华南、华中地
区也保持了很高的销量比例。
此外,过去几年发行人充分利用地处新疆的地域优势,不断增加向中亚等国家
的出口量,从而进一步拓展发行人的市场空间,保证未来新增产量的消化。发行人
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情况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化工产品区域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产 销售区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品 域 收入 比重 收入 比重 收入 比重
疆内 77,994.55 6.05 92,475.73 6.27 6,099.68 0.60
华东 581,978.56 45.19 650,829.91 44.15 470,901.84 46.55
华南 269,882.92 20.96 323,610.27 21.95 266,969.86 26.39
聚氯乙
烯树脂 华北 42,924.68 3.33 53,559.22 3.63 36,127.93 3.57
华中 131,481.48 10.21 163,319.59 11.08 141,218.30 13.96
东北 957.45 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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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 134,659.20 10.46 130,635.20 8.86 68,536.43 6.77
西北 7,021.14 0.55 1,491.73 0.10 1,282.36 0.13
国外 41,910.92 3.25 57,113.52 3.87 20,559.77 2.03
疆内 46,364.99 26.15 35,897.74 22.86
华东 13,195.46 7.44 10,045.91 6.40
华南 56,396.53 31.80 56,730.94 36.13
华北 5,050.08 2.85 4,777.05 3.04
华中 28,929.94 16.31 21,545.05 13.72
烧碱 39,772.65 12.09
东北 - - - -
西南 18,939.68 10.68 25,683.12 16.36
西北 3,123.36 1.76 405.52 0.26
国外 5,329.55 3.01 1,948.27 1.24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化工产品销售均价情况
单位:元/吨
主要产品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聚氯乙烯树脂 5,543.90 6,755.54 7,761.94 5,913.14
氯碱类产品(主要为离子 3,326.90 1,766.91 1,734.99
膜烧碱)
注:平均单价=销售收入/销量,为不含税价。
①PVC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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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复工,而上游氯碱企业开工稳定,造成需求大幅减少而供应却较为稳定的现象。加
之海外多国采取封国政策,PVC 出口量锐减。印度 3 月起实施“封城”措施,而印度
每年 PVC 进口量 160 万吨左右,占全球贸易量的 20%,印度作为全球 PVC 贸易中
最重要的市场,对 PVC 市场影响较大。随着印度封城逐步落实,出口到印度风险增
大,原本出口印度量将部分转向国内市场消化。在国际油价连续大幅下跌的背景下,
乙烯法 PVC 成本大幅下降,国外大量低价乙烯法 PVC 进入国内报价,对国内电石
法 PVC 价格形成巨大冲击,导致国内市场价格大幅下跌。
市场谷底上扬涨破 6000 大关。4 月初,PVC 价格跌至新低,价格为 5135 元/吨,清
明节后开启上涨,由于 PVC 企业陆续进入春季检修状态,以及需求端复苏,利好支
撑 PVC 市场迎来一小波短暂涨势。5 月 PVC 再度强势拉涨,较 4 月最低值上涨 17.62%,
期货及现货市场同步走高,双双涨破 6000 大关,重心不断上移。6 月 PVC 价格继
续上升,加之一季度 PVC 价格大跌,市场推涨情绪浓厚,以及原料成本上行,企业
集中检修,需求好转,社会库存持续下降等多头利好因素共同推动,PVC 价格高居
不下。二季度市场行情向好,季度内较最低值上涨 15.65%,收复了前期跌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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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现货价格继续稳中上涨,宏观整体氛围偏暖 PVC 市场震荡上涨。7 月 PVC 月
内上涨 5.2%,由于淡季需求不高,叠加南方多雨天气抑制部分需求,PVC 上涨幅
度不高。8 月 PVC 市场波动不多,下游制品业受汛期及台风影响开工下滑,需求不
佳,但部分地区 PVC 厂家受汛期影响而产量下滑,供需博弈,月内小幅上涨 0.98%。
期,下游开启补货模式,以及期货不断走高,提振现货市场走势,PVC 低端价位开
始向高端价位靠拢,PVC 重心逐步上移。三季度 PVC 市场行情跌宕,季度内上涨
源持续紧张 PVC 大幅上涨创新高。10 月假期归来,PVC 价格开启上涨,由于假期
运输受限,PVC 到货量减少,节后仍需时间恢复,加之多家企业计划检修,市场供
应呈偏紧状态,出口市场好转,期货不断冲高等利多支撑 PVC 价格上行,月内上涨
/吨创新高,达到巅峰状态。大涨之后必有大跌,高价 PVC 令下游企业利润受损,
抵触心理强烈,叠加部分地区限电,企业有限产停产现象,需求减少,12 月中下旬
PVC 宽幅走跌,年末价格重回 7153 元/吨。四季度市场行情过山车,季度内上涨 6.22%,
表现抢眼。
为明显。内蒙古及宁夏作为 PVC 的原材料电石主产区,两省的能耗双控政策导致电
石装置开工率下降、电石供应整体紧缺、价格创历史新高,致使 PVC 成本大幅攀升。
PVC 下游制品成本压力较大,部分中小企业开工受到影响,但从上半年 PVC 社会
库存情况来看,国内 PVC 需求存在被低估的可能。上半年国内 PVC 市场在宏观政
策面、基本面及国外突发因素等的共同推动下,价格站上近十年来的高位。由于美
国 PVC 装置陆续恢复,华东、华南地区下游受到限电影响,海运集装箱运力紧张对
PVC 出口制品订单造成影响。国家各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对大宗商品降温,PVC 装置
检修陆续结束,市场供应逐步恢复,PVC 价格在季节性淡季中有所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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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幅提升,市场价格创历史新高。四季度受电力政策调整影响,电石价格回落,
PVC 现货价格大幅回落。
等影响,PVC 市场价格有所上涨,但 PVC 下游企业开工率较低,整体复工节奏偏
慢,需求端较弱;2022 年上半年,受国内经营环境变化等影响,同行业企业出现原
料运输不畅、用工紧张等问题,且终端市场疲软、俄乌冲突影响国际贸易往来和产
业链供应,进而阻碍了亚欧多国经济发展,致使行业整体销量下降;同时,由于房
地产及相关行业表现不佳,国内消费需求不足,库存不断累积。受稳增长预期、原
油价格大涨及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上半年 PVC 市场先呈现震荡上行态势,
但随着经济环境等因素变化引发市场对于经济衰退的担忧,需求超预期转弱,PVC
价格二季度持续大幅下跌。
震荡走低,叠加 PVC 企业检修偏多,行业开工率较低,市场供应偏低,国内消费
需求不足,社会库存不断累积,价格持续走低。
加息及美国货源涌入亚洲,我国出口承压。整体需求呈现“断崖式”收缩,PVC 存
量产能过剩,产业库存不断累积,PVC 价格不断走低。
受到全球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及进出口的影响,综合来看,预计 2023 年
PVC 市场低位震荡为主,上行空间较为有限,供需格局仍维持宽松状态,价格整体
将出现回落。
②烧碱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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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场持续下滑的影响,氧化铝行业利润降低,部分下游企业开始出现亏损,对烧碱采
购存在一定压价心态。并且,造纸、化纤及印染等行业表现平淡,对烧碱采购积极
性不高。此外,随着上半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终端产品出现很大的不确定性,
逐级传导至烧碱下游行业,国内烧碱市场观望气氛浓厚。
价格下滑。加之下游氧化铝多数企业陷入亏损,开工负荷下降,烧碱采购压价现象
严重,烧碱价格持续下滑。
拉涨至近五年来的高位。下半年,烧碱下游氧化铝在原料紧张价格上涨的支撑下,
市场价格上行,进一步带动原料烧碱价格上涨。
及装置生产负荷下调的情况,未对烧碱整体产销形成明显影响。片碱市场一路震荡
上行,液碱市场整体保持相对较高水平运行,烧碱产能持续小幅增长,除局部地区
企业安排常规停车检修等情况外,其他企业生产负荷较足,装置整体生产正常。随
着下游氧化铝企业新增产能陆续投产释放,带动局部地区烧碱需求量增加,印染、
造纸、粘胶纤维等下游行业,近年来需求变化相对较小,对烧碱市场整体需求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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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用较为有限。
发行人产品主要通过公路和铁路运输,疆内销售以公路运输为主,出口和疆外
销售以铁路运输为主,报告期运力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化工产品销售运输情况
运输方式占比(%) PVC 片碱 液碱(30%) 液碱(40%)
公路 5% 24% 100% 76%
铁路 95% 76% - 24%
发行人于 2018 年 2 月中国铁路总公司被列为战略合作客户,长期以来与乌鲁木
齐铁路局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发行人疆外及出口产品运输得到有效保障。
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的情况,也不存在销售严
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化工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32,130.60 7.55%
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27,134.45 6.38%
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23,077.31 5.43%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固碱 14,023.57 3.30%
贵州钦源化工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固碱 13,621.78 3.20%
合计 109,987.71 25.86%
发行人 2022 年化工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181,042.72 9.10
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148,193.22 7.45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固碱 99,899.64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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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93,728.66 4.71
贵州钦源化工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固碱 69,439.12 3.49
合计 592,303.36 29.77
发行人 2021 年化工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207,704.07 10.89%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159,739.02 8.38%
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88,412.13 4.6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75,985.63 3.98%
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67,807.36 3.56%
合计 - 599,648.21 31.45%
发行人 2020 年化工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155,296.65 12.77%
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136,329.84 11.2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63,245.43 5.20%
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54,509.61 4.48%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烧碱 37,896.86 3.12%
合计 - 447,278.39 36.77%
(5)结算模式
在采购付款方面,一般为先货后款(收到货物后验收入库,通知供应商开具发
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先行发票挂账,次月付款);付款方式除少量需进口的助剂、
溶解浆等电汇支付,占比不到 2%,其余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在销售收款方面,一般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收款方式一般为电汇、承兑汇票,
占比大约为承兑汇票 80%-90%、电汇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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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采购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亿元
采
原材料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均价 均价 均价 购 均价
量 金额 量 金额 量 金额 金额
量
浆粕 45.41 4,818.88 21.88 58.04 6,266.12 36.37 45.57 7,089.85 32.31 14.9 6,752.66 10
其中:棉
- - - 0. 64 7,073.63 0.45 0.35 8,278.90 0.29 - -
浆粕
木浆粕 45.41 4,818.88 21.88 57.4 6,257.10 35.92 45.21 7,080.59 32.01 14.9 6,752.66 10
烧碱 28.1 1,653.81 4.65 33.2 1,150.47 3.82 29.73 812.69 2.42 6.17 779.34 0.48
硫酸 13.15 315.52 0.41 28.44 380.63 1.08 21.01 516.04 1.08 9.8 401.7 0.39
二硫化
碳
原煤 71.84 379.45 2.73 90.2 437 3.94 89.87 374.17 3.36 15.3 345.28 0.53
发行人生产粘胶纤维的主要原材料为浆粕、烧碱、硫酸、二硫化碳、原煤,主
要能源为煤电。原材料方面,浆粕和烧碱在发行人成本中占比较高。
能源方面,发行人通过直接采购原煤进行发电来保障其自身的能源供应。目前
发行人发电能力可完全覆盖电力需求。
采购方面,发行人采取集中采购原则,设有专门采购和监管部门,对供应商进
行实力、信誉、质量、价格评估分类并逐步建立档案,与优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
伙伴,稳定供应资源,降低采购风险。发行人则按照市场询价、品质比较、供应能
力测评、就近采购的原则和方法,按生产区域划分,由地区生产部门进行统一采购。
此外发行人不断完善组织架构,按区域分配采购人员,实行分组采购,形成竞价采
购机制。同时定期组织采购人员进行原料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合理制定
采购计划,保证公司原料的稳定供应。
(2)供应商情况
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主要为浆粕、二硫化碳、原煤供应商,是粘胶纤维行业通
用原材料,市场供给相对较为充足,发行人根据生产情况选择合作较为稳定的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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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若其中供应商因意外事件出现停产、
经营困难或交付能力下降的情形,因所采购的原材料均为通用产品,发行人能够及
时调整供应商,在短时间内弥补采购中断风险。2020 年至 2022 年发行人前五大供
应商明细。
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粘胶纤维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明细
占粘胶纤维
是否
供应商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板块成本比
关联
例
新兴铸管(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溶解浆 24,250.92 9.68% 否
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 溶解浆 22,126.62 8.83% 否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溶解浆 18,452.27 7.36% 否
太阳纸业沙湾有限公司 溶解浆 10,774.51 4.30% 否
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
浆粕 9,162.12 3.66% 是
公司
合计 84,766.44 33.83%
发行人 2022 年粘胶纤维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明细
占粘胶纤维板 是否
供应商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块成本比例 关联
新兴铸管(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溶解浆 86,854.68 32% 否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溶解浆 62,963.41 23% 否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溶解浆 40,815.49 15% 否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溶解浆 28,722.36 11% 否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溶解浆 17,294.46 6% 否
合计 - 236,650.40 76.50% -
发行人 2021 年粘胶纤维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明细
单位:万元
占粘胶纤维板 是否
供应商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块成本比例 关联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浆粕 76,969.71 27.99% 否
新兴铸管(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浆粕 73,454.01 26.71%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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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粘胶纤维板 是否
供应商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块成本比例 关联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浆粕 28,460.18 10.35% 否
山东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浆粕 19,946.75 7.25% 否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浆粕 11,537.07 4.20% 否
合计 - 210,367.73 76.50% -
发行人 2020 年粘胶纤维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明细
单位:万元
占粘胶纤维板 是否
供应商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块成本比例 关联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浆粕 36,254.17 18.44% 否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浆粕 23,651.70 12.03% 否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浆粕 21,073.96 10.72% 否
新兴铸管(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浆粕 17,102.94 8.70% 否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电 18,551.74 9.44% 否
合计 - 116,634.52 59.32% -
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方面,近年来粘胶纤维行业保持稳定发展,行业落后产能
不断淘汰,区域市场集中度日益提升。经过市场的不断洗礼,大型粘胶纤维企业在
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等方面均具有较高保证。因此为降低生产成本,在同一区域
内公司一般选择一至三家主要供应商,通常采用直接支付货款方式,账期为 180 天
左右。通过关联企业内部购买原材料,降低对同一企业的依赖性,保证碱、浆粕供
应的稳定性的同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
(3)生产情况
发行人粘胶纤维生产主要由公司本部承担生产任务,由下属企业库尔勒中泰纺
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进行生产和销售。新疆是我国主要的再生
纤维素纤维生产基地之一。其粘胶纤维产品均为粘胶短纤。截至 2022 年末,中泰纺
织拥有年产 73 万吨粘胶短纤的生产能力。同时,中泰纺织拥有年产 27 万吨棉浆粕
的生产能力,可以部分满足其生产粘胶短纤产品的需求。其下属企业金富纱业、富
丽震纶纺纱产能已达产,具备年产 270 万锭纺纱能力,中泰纺织所生产的粘胶短纤
将主要满足其内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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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胶纤维属于人造纤维,是再生纤维素纤维。它是以天然纤维素(如棉浆粕、
木浆粕)为原料,经碱化、老化、黄化等工序制成可溶性纤维素黄酸酯溶液,再溶
于稀碱液制成粘胶,经湿法纺丝而制成。粘胶纤维是最早投入工业化生产的化学纤
维之一。其特点是吸湿性好,染色性优良,耐热性高,可纺性优良,穿着舒适,因
此在工业和生活中应用广泛。高强力粘胶纤维还可用于轮胎帘子线、运输带等工业
用品。
发行人目前粘胶纤维产品品种主要为:棉型漂白、中长漂白、细旦漂白、毛型
漂白、高白医用纤维、阻燃纤维、毛型纤维等各规格纤维素短纤维及其它各种不同
纤度、长度的特种及有色纤维素短纤维。
发行人所生产的粘胶纤维采用棉浆、木浆、纸浆等天然纤维素经碱化而成碱纤
维素,再与二硫化碳作用生成纤维素黄原酸酯,溶解于稀碱液内得到的粘稠溶液称
粘胶,粘胶经湿法纺丝和一系列处理工序后即成粘胶纤维。
粘胶纤维生产流程
发行人采用国际上成熟的技术生产高白度无纺布用粘胶纤维、高强粘胶纤维和
阻燃性粘胶纤维,项目也可根据市场需要生产其它差别化纤维。现将工艺技术特点
简述如下:
高白度无纺布用粘胶纤维:
无纺布纤维按最终用途分为干燥用和湿用二种,一般干燥用的无纺布纤维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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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长度按用户要求为 30~90mm,强度指标为 2.3CN/dtex,伸长率为 20%,残硫
量在 5mg/100g 纤维以下。
高白度无纺布用纤维的生产工艺与普通粘胶短纤维的生产工艺大致相同,纤维
的长度要求可通过调节切断刀的速度来达到。纤维精练的漂白要求采用双氧水,而
不能用次氯酸钠有氯漂白。
高强粘胶纤维:
粘胶短纤维产品根据不同用途,其主要物理指标断裂强度可分为三个等级:普
通强度、中等强度和高强度。国内现有的工艺技术仅能生产普通强度的粘胶短纤维。
粘胶短纤维强度指标等级分类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普通强度 中等强度 高强度
我 国 粘胶 短纤 维产 品 质 量 执 行 GB/T14463 - 93 国家 标 准 ,优 等品 强度 是
的中等强度指标。
发行人生产的高强粘胶纤维属于一种改性的粘胶短纤维。通过加入变性剂、纺
丝采用较高的牵伸率、在热浴中牵伸这三项措施,使纤维的强力增加,但又保持了
一定的伸长率。
发行人设计产能、实际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情况
设计
实际
年产
产能
能 产量(万 产能利用 销量(万 销售均价(元/
年份 主要产品 (万
(万 吨) 率 吨) 吨)
吨/
吨/
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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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实际
年产
产能
能 产量(万 产能利用 销量(万 销售均价(元/
年份 主要产品 (万
(万 吨) 率 吨) 吨)
吨/
吨/
年)
年)
粘胶纤维 88 88 14.91 67.77 3.16 11,214.02
月
(4)发行人经营销售模式
公司粘胶纤维主要销往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地区,产品自 2014 年投产至今,
销售情况良好,部分出口至巴西、印度、土耳其等国家,2022 年出口占比 2.63%。
发行人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利润能及时锁定,相对于完全由市场定价的
经营模式来说发行人经营风险较低。发行人根据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拟定营销战
略,进行重大营销策划与重点市场开发,实施营销管控与服务,推进营销整合与创
新,开展市场交流,实现公司总体营销目标,促进公司综合效益最大化。2020 年至
单位:万元
占粘胶纤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维板块收 是否关联
入比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27,146.08 17.02% 是
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15,670.19 9.83% 是
张家港保税区金亨惠进出口有限公司 11,415.38 7.16% 否
图木舒克市东恒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8,721.96 5.47% 否
阿克苏天纱贸易有限公司 8,254.92 5.18% 否
合计 71,208.54 44.66% -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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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粘胶纤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维板块收 是否关联
入比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54,314.16 18.85% 是
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47,317.74 16.42% 是
张家港保税区金亨惠进出口有限公司 35,867.21 12.45% 否
新疆凯家纺织有限公司 16,929.84 5.88% 否
阿克苏天纱贸易有限公司 12,907.01 4.48% 否
合计 167,335.96 58.07% -
单位:万元
占粘胶纤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维板块收 是否关联
入比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59,231.01 21.88% 是
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51,539.64 19.05% 是
阿克苏天纱贸易有限公司 19,659.47 7.27% 否
张家港保税区金亨惠进出口有限公司 17,010.87 6.29% 否
新疆凯家纺织有限公司 15,034.85 5.56% 否
合计 162,475.84 60.05% -
单位:万元
占粘胶纤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维板块收 是否关联
入比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11,687.63 32.94% 是
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6,188.77 17.44% 是
图木舒克市东恒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3,020.87 8.51% 否
新疆凯家纺织有限公司 2,927.61 8.25% 否
阿拉尔天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2,007.54 5.66% 否
合计 25,832.42 72.80%
发行人销售客户数量众多,大额销售商所占销售总量的比重较少,销售客户采
购方式主要多批次、小批量采购。发行人对大客户的依存度较低,直接面向纺织一
线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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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与众多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发行人销售对象主要为下游纱线、面料等生产纺织类产品的企业。发行人主要
客户包括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张家港
保税区金亨惠进出口有限公司等。未来,随着公司纺纱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发行
人粘胶纤维将主要供应金富纱业、富丽震纶原材料,对外销售量将大幅减少。
产品运输方面,发行人疆内运输以汽车运输为主,运费较低。疆外运输主要以
铁海联运为主,发行人粘胶纤维运到江浙地区的运输费用在 700 元/吨左右,运到福
建的运输费在 800 元/吨左右。自治区政府对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
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输费用补贴。南疆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
销售出疆的 32 支以上(含 32 支)纱线类产品(包括棉纱、棉/粘混纺纱、粘放纱,
以下同)每吨补贴运费 1000 元;32 支以下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900 元;60 支
以上(含 60 支)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1100 元。其他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
出疆的 32 支以上(合 32 支)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800 元;32 支以下纱线类产
品每吨补贴运费 700 元;60 支以上(含 60 支)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900 元。
在付款方面,付款方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电汇等,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占
比超过 50.00%,约为 58.50%、电汇结算占比为 40.00%、现金结算约占 1.50%。在
收款方面,下游客户主要通过电汇即时付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其中银
行承兑汇票结算周期为 180 天,占比为 47.80%、电汇结算占比为 42.20%。
销售区域方面,由于下游纺织企业主要集中东部沿海一带,公司销售区域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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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地区为主,部分出口至巴西、印度、土耳其等国家,2022 年出口占比 2.63%。
销量方面,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粘胶纤维销量呈上升趋势,2020-2022
年分别为 20.69 万吨、26.74 万吨、23.21 万吨。价格方面,受粘胶纤维市场需求影
响,公司粘胶纤维销售价格呈上升趋势,2020 年-2022 年销售均价分别为 7,705.57
元/吨、10,775.65 元/吨、11,659.28 元/吨。
最近三年及一期粘胶纤维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
主要产品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量 3.16 23.21 26.74 20.69
销售均价 11,214.02 11,659.28 10,775.65 7,707.20
(5)发行人竞争力分析
发行人是全球单厂规模最大的粘胶短纤生产企业,也是我国最主要的再生纤维
素纤维生产基地,国内行业地位优势明显。同时,发行人也已跻身世界粘胶短纤生
产企业前列,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目前国内行业排名第三位,世界第五位。
新疆地区是我国最大的棉产区,棉花产量约占全国棉产量的 90%,与之毗邻的
中亚四国棉纺工业落后,其所产棉花大部分用于出口,可以为粘胶短纤生产提供丰
富的原料来源。中泰纺织所在的库尔勒市更是新疆传统产棉区,1995 年被列为国家
百强产棉市,所产的长绒棉是优良的粘胶短纤生产原料。同时,新疆还具有丰富的
煤炭、烧碱等能源和化工原料资源,特别是煤炭价格远低于内地,大大降低了企业
的能源成本。
发行人坚持走“内联外引”之路,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和技
术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同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和院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大
力挖掘企业内部潜能,积极推行自主研发和技术改造,使各项工艺技术达到行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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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水平。生产过程广泛采用行业推崇和产业政策鼓励的连续浸渍、二次浸渍、膜过
滤工艺、中温老成、连续溶解、快速脱泡、高温熟成、精练成网、酸浴的多级闪蒸
技术、自动反洗等先进生产工艺,主要工序均采用 DCS 集散型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控
制。
中泰纺织现已成长为粘胶纤维单厂产能全球第一的专业化生产企业。且同位于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成熟的纤维生产及管理经验。
发行人坚持“品质为先、用心服务”的质量管理理念,采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手
段,对各质量敏感点和关键工艺参数进行严密监控,确保出厂产品的高品质。公司
先 后 通过 了 ISO9001 : 2000 质量 管 理体 系 认证、 获得 国 际生 态 环 保纺 织协会
“Oeko-TexStandard100”认证。“富丽达”牌粘胶短纤维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中国名牌
产品”证书,产品质量深受客户信赖,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为
公司赢得了广阔的市场。
随着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和各项政策的发布,将为新疆经济和社
会发展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在新疆经济总量、居民生活水平、公共基础设施、出口
贸易获得重大改善的同时,也为新疆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会,不仅在市场、消
费需求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空间,而且在税收、投资、信贷、用地、资源等众
多方面为企业提供优惠和支持。公司在积极延伸下游纺织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
人口就业的同时,也将充分享受新疆振兴所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带动企业的快速
健康发展。
(1)原材料采购
中泰纺织下属企业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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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震纶”)所生产的粘胶纱线使用的主要原材
料为粘胶短纤,主要能源为蒸汽和电力。其中粘胶短纤主要由新疆本地企业供应,
其余辅料诸如包装材料及能源均由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稳定供应,发行人与该等厂商
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供应渠道稳定,数量充足、质量可靠。
中泰纺织集团目前粘胶纤维产能为 88 万吨/年,金富纱业具备 150 万锭纺纱产
能,富丽震纶具备 120 万锭纺纱产能,兴泰纤维具备 50 万锭纺纱产能。
(2)发行人生产工艺及流程
粘胶纱生产流程
A.清梳联技术
清梳联联合机是新工艺、新技术,是对传统清梳工艺的重大变革。它的推广应
用,实现了清梳两道工序的连续化、自动化。有效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减少用工
和提高成纱质量。发达国家已普遍采用清梳联技术,使用率达到 90%。
B.全自动转杯纺纱技术
气流纺也称转杯纺,该技术是目前最成熟的新型纺纱技术,在中国棉纺织行业
协会发布的《中国棉纺织行业“十一五”科学与技术进步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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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采用全自动转杯纺纱、紧密纺纱、喷气纺纱等新型纺纱装备,并指出中高支转
杯纺纱技术是棉纺织业今后工艺技术的创新点。该工艺的原料利用效率高,在一定
程度上将减少了原料的消耗量,节省成本。
根据本发行人的产品方案,推荐设计选定下列工艺设备流程:
原棉(或粘胶)→检验→清梳联合机→(并条机)→自调匀整并条机→转杯纺
纱机→成品检验→包装入库
清梳联合机包括:往复抓棉机一重物分离器一单轴流开棉机一多仓混棉机一主
除杂机一除微尘机一喂棉箱+高产梳棉机
工艺流程说明:清梳联技术实现了开清和梳理两个工序的连续化和自动化生产。
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生产环境、减轻劳动强度、节省车间面积、缩短
工艺流程和减少回棉。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清梳联已成为纺织
厂装备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清梳联的生条质量明显优于传统的清花成卷、搬卷
运卷工艺,由此带来了成纱质量的提高和提高运转效率。并条工序可采用单并或双
并,自调匀整装置设在末并,以提高熟条条干质量。选用全自动多头长车气流纺,
可达到效率高、用工省、消耗低的目的。
公司目前纱线品种包括气流纺 7-32 支纱、涡流纺 10-50 支纱、环锭纺 21-60 支
纱、紧密赛络纺 10-80 支纱、竹节纱 21-40 支纱。
纱线生产 2013 年至 2014 年 4 月处于建设期,2014 年 5 月一期二个车间开始生
产,至 2014 年末实现产能 3.09 万吨;2015 年 1-6 月生产纱线 2.69 万吨;2015 年
年 11 月全部建设结束后实现产能 270 万锭/年纺纱。2022 年产量 26.54 万吨,企业
通过与下游纺纱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销售渠道全面打开,采用“以销定产”的
销售模式,根据预测市场需求量来决定产量,不造成过多资源浪费,避免形成产能
过剩的不良局面。
发行人设计产能、实际产能和销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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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年产 实际产能
主要产 产量(万 销售均价(元/
年份 能(万锭/ (万锭/ 销量(万吨)
品 吨) 吨)
年) 年)
(3)销售情况
发行人 2022 年粘胶纤维产量 50.18 万吨,粘胶纱产量 26.54 万吨。发行人产品
结构分散,不集中于某个单一品种,而是同时生产气流纺粗支,细支,涡流纺,环
锭纺细支,高支纱。各个品种既有规模优势,又不安排过多的产量,保证有良好的
销售价格。
发行人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2020 年至 2022 年发行人销售前五大客户
如下:
发行人 2020 年纱线前五大销售商明细
单位:万元
占纱线板块收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是否关联
入比
鑫东森集团有限公司 21,042.47 6.73% 否
南通中实纺织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8,001.42 5.76% 否
苏州欧唐贸易有限公司 15,334.85 4.91% 否
诸城密莎集团有限公司 12,100.40 3.87% 否
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09.94 3.81% 否
合计 78,389.08 25.08% -
发行人 2021 年纱线前五大销售商明细
单位:万元
占纱线板块收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是否关联
入比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15,096.00 3.59% 否
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79.49 2.85%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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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纱线板块收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是否关联
入比
鑫东森集团有限公司 11,057.56 2.63% 否
SUNLIGHTTRADINGINTERNATIONALLLC 9,662.43 2.30% 否
绍兴九海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8,721.88 2.08% 否
合计 56,517.37 13.46% -
发行人 2022 年纱线前五大销售商明细
单位:万元
占纱线板块收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是否关联
入比
高密市建华工贸有限公司 7,647.69 2.08 否
WTG TRADING LIMITED. 7,330.63 2.00 否
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 7,000.40 1.91 否
绍兴南元纺织品有限公司 6,133.25 1.67 否
苏州意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5,049.84 1.38 否
合计 33,161.81 9.04
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纱线前五大销售商明细
单位:万元
占纱线板块收
销售商名称 交易金额 是否关联
入比
绍兴泓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6,444.09 5.58% 否
佛山诗娴纺织有限公司 3,521.34 3.05% 否
浙江兴发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2,735.08 2.37% 否
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670.80 2.31% 否
智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646.71 2.29% 否
合计 18,018.02 15.60%
发行人销售客户数量众多,大额销售商所占销售总量的比重较少,销售客户采
购方式主要多批次、小批量采购。发行人对大客户的依存度较低,直接面向纺织一
线生产企业。
目前金富纱业、富丽震纶的纱线的内销和外销均采用直销和代理商销售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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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销售方式,以直销方式为主。
目前发行人客户主要以针织厂、织布厂为主,销售渠道主要是广东、江苏、浙
江、山东、其他沿海发达地区及部分国外市场,产品自 2014 年投产至今,产品销售
情况较好。部分粘胶纱出口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土耳其、巴西等国家,2022
年出口占比 7.43%。
产品运输方面,粘胶纤维疆内运输以汽车运输为主,运费较低。自治区政府对
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出疆运
输费用补贴。南疆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出疆的 32 支以上(含 32 支)纱线类产
品(包括棉纱、棉/粘混纺纱、粘放纱,以下同)每吨补贴运费 1000 元;32 支以下
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900 元;60 支以上(含 60 支)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吨补贴运费 800 元;32 支以下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700 元;60 支以上(含 60
支)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900 元。
金富纱业、富丽震纶根据客户所在地域及信誉程度确定不同的结算模式。金富
纱业根据市场行情和客户信誉程度确定不同的结算模式。在销售旺季,一般采用款
到发货以及货到付款等方式进行结算,在销售淡季,若客户信誉较好,也采用先发
货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4)发行人竞争力分析
中泰纺织现已成长为粘胶纤维单厂产能全球第一的专业化生产企业。且同位于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成熟的纤维生产及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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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度重视市场营销,经过多年市场竞争环境的锻炼,培养了一支市场经验
丰富、市场开拓能力强、业务过硬的销售队伍。公司市场开拓能力强,产品销售网
络健全,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地和海外。
生产的气流纺粘胶纱,涡流纺粘胶纱,环锭纺粘胶纱,都是已经生产经营长达
十余年的品种,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并且拥有丰富的潜在客户。因为江浙一带的生
产成本较高,只选择了部分对品质要求高,价格承受能力强的客户。随着新疆项目
投产,新的产能将能满足金富客户的需求。而客户中很多客户同时需要粘棉混纺纱,
纯棉高支纱,金富项目生产的纱线将能很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在全国主要纺织市
场,如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均设有销售办事处,建立与六十多名客户长期稳定
的销售渠道,有力的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长期稳定的实现。
中泰纺织多年来的生产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了一支过硬的专业技术队伍,中泰纺
织集团目前拥有员工 2500 余人,并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通过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
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体系,培养出一
批素质高的职工队伍。
在工艺设备方面,既充分借鉴二家投资方面成功的建设发展经验,同时又结合
当前国际、国内最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主要工序均由 DCS、PLC 等系统控制,
具有大容量、连续性、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投资方均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本项
目在工艺设备方面,既充分借鉴二家投资方面成功的建设发展经验,同时又结合当
前国际。国内最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具有连续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特点,
顺应纺纱技术发展的方向,在产品品质、能耗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各方面都处于行
业领先水平。
发行人是集粘胶纤维、纱线生产为一体企业,粘胶纱线目前年产 88 万吨,完全
可满足金富特种纱业和富丽振纶所需粘胶纤维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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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设的纺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当地政府纺织十四五发展规划
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将促进新疆棉纺行业的发展,对促进巴州地区纺织产业集聚的
形成和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知名度,改善本地区投资环境,建设和谐社
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得到了中央、自治区及州市领导的高度关注,自治区政府
为推动新疆纺织业发展,出台《关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 2014 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政发办(2014)50 号文)、《关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意见》(新政发
(2014)82 号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
建(2018)435 号),陆续对企业已实施政策扶持主要以下几项: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18)
①新增就业岗前培训补贴:对南疆地区纺织服装企业给予每人 2400 元的一次性
补贴:对其他地区纺织服装企业给予每人 1800 元的一次性补贴。
②新增就业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
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其中:纺织、化纤等生产类企业
新招录的新疆籍员工,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之和的 50%给予补贴;服装、
家纺、针织、地毯、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品生产类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按企
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之和给予全额补贴。
③印染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对新建的污水处理厂接收来自纺织服装企业污水
处理后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排放标准的,每吨补贴 1.8 元。对每个污水处理厂的
污水达标处理补助以每日 5 万吨为上限。
④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对各类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新疆籍人员就业,按照每人
增就业补贴。
⑤企业贷款贴息:按照企业实际获得的银行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利息补贴。其
中:疆内纺织、化纤等产品生产类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设备融资租赁贷款南疆四
地州按实际落实的贷款额的 2%给予利息补贴,其他地区按实际贷款额的 1.5%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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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补贴;流动资金贷款按实际贷款额的 3.5%给予利息补贴。疆内服装、家纺、针
织等终端产品生产类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按实际落实的贷款额的 2%给予利息补贴,
流动资金贷款按实际贷款额的 4%给予利息补贴、设备融资租赁贷款按实际贷款额
的 1.5%给予利息补贴。已享受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满 3 年的企业,
不再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18)
①纱线类产品(包括棉纱、棉/粘混纺纱、粘胶纱)出疆运费补贴:
南疆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出疆的 32 支以上(含 32 支)纱线类产品(包括
棉纱、棉/粘混纺纱、粘放纱,以下同)每吨补贴运费 1000 元;32 支以下纱线类产
品每吨补贴运费 900 元;60 支以上(含 60 支)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1100 元。
其他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出疆的 32 支以上(合 32 支)纱线类产品每吨补
贴运费 800 元;32 支以下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700 元;60 支以上(含 60 支)
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 900 元。
②企业生产用电补贴:按自治区确定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到户综合电价 0.38 元
/千瓦时为基准,以用户实际用电价格 0.35 元/千瓦时为起点,财政对差额电价部分
③企业贷款贴息:补贴内容和标准与中央专项资金补贴内容和标准一致,中央
专项资金对企业贷款贴息不足部分,从自治区专项资金中支出。
④人才引进补贴:对南疆四地州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生产企业,按照
每 50 名员工 1 个名额的比例享受人才引进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 5 万元,补贴年
限为 3 年。
以上政策扶持对企业在新疆发展起到成本优势,对市场开拓有决定性作用,同
比内地纺纱企业,纺纱成本降低至少 2500-3000 元/吨。该企业通过先进的技术和优
秀的产品质量,并加大开发新产品的力度,为促进整个巴州、新疆的经济增长、带
动新疆本地就业,为当地的和谐发展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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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经营主体为发行人本部、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
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等,主要贸
易商品种类包括化工材料、化工产品、金属制品、五金交电等。
发行人 2013 年开始逐步拓展贸易业务,拓展业务渠道,为了提高了企业发展质
量和竞争力,延伸产业链、围绕产业链开启“+贸易”模式,积极利用新疆乌鲁木齐“一
带一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构建各具特色的创新贸易平台,在保
证贸易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促进公司整体收益稳步增加,实现“产业+贸易”双增长。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 PVC 产能 205 万吨,为全国 PVC 产能最大企业,此外,
参股企业圣雄能源 PVC 产能 50 万吨,未来发行人预计具备 300 万吨 PVC 及相关产
品的销售能力。由于目前发行人 PVC 产品的销售受到金融期货的影响越来越大,加
之发行人为夯实未来公司发展的市场基础,发行人引进发达城市先进的金融理念,
利用当地人才、信息、资本以及政策拓宽贸易渠道,创新贸易模式,使得贸易公司
具备防范风险和创新盈利的能力,提高贸易公司的盈利和生存能力。通过这几年不
断的探索和努力,上述贸易公司成为符合现货+金融的现代贸易发展的新型贸易公
司。
(1)采购销模式
由于公司贸易涉及的产品比较多,每个产品的采购又具有各自行业的特点,部
分产品的采购以先货后款、销售以先款后货的模式进行。公司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合
同采购商品,交货地点为指定仓库,上下游客户固定,双方凭借提货单交接货物。
上游客户为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信用良好,而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上市公
司。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物流公司对货运、仓储进行了规范,在资金和货物上做到风
险可控。
(2)盈利模式
公司 PVC、PP、PE 及螺纹等大宗商品的贸易主要根据市场均价进行定价,多
数盈利依靠上下游价差,少数为利用期货的套期+现货的组合交易获取的。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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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商品根据上海有色公布的商品价格网,以及有色金属期货相结合的形式,即利用
基差获得利润。
(3)定价模式
发行人定价原则主要由两种方式构成:第一是产品的当时市场的公允价格定价,
第二是依据当时市场的采购成本定价。另外,发行人对部分产品在期货上做了相应
的保值处理,在期货与现货综合考量有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展开现货产品的销售,
从而达到扩大贸易和占领市场渠道的目的。
(4)结算模式
公司结算主要采取现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的结算方式。公司待货物出运后,
从上游客户取得提单并制作公司提单,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款向客户交单。
(5)运输模式
公司签订合同后,双方在交易进行时以销售确认书的方式确定数量、金额等要
素,在指定仓库进行交易,上下游凭借提货单提取货物,仓库根据提单原件将货物
进行交接,货物过户费用由买方支付,由客户自行提货后组织运输,运费由买方支
付。同时公司也成立了自己的物流公司,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
(6)上下游情况
公司从事的大宗商品贸易资金占用量大,产品种类多,但盈利能力不强,为了
减少贸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公司下游客户基本为上市公司或大型国企。从下游销
售情况来看,发行人主要的客户集中其中在华东、华南、华北和华中等经济较发达
地区。这些地区贸易往来频繁,物流效率高,融资方便,销售模式创新快,为业务
开展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公司为了防控贸易风险,主要通过指定仓储地点完成交割,
公司要求销售环节必须先款后货,即公司在收到下游客户货款后,才能将货物权过
户。
发行人近两年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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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供应商一 50.80 19.52%
供应商二 20.91 8.03%
供应商三 12.46 4.79%
供应商四 8.84 3.40%
供应商五 6.34 2.44%
合计 99.35 38.17%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供应商一 47.10 14.18%
供应商二 9.68 2.92%
供应商三 8.71 2.62%
供应商四 7.40 2.23%
供应商五 6.95 2.09%
合计 79.84 24.04%
发行人近两年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
单位:亿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客户一 26.13 9.84
客户二 10.70 4.03
客户三 7.08 2.66
客户四 6.22 2.34
客户五 6.18 2.33
合计 56.31 21.20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客户一 13.64 4.03%
客户二 12.96 3.83%
客户三 8.14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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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四 7.66 2.26%
客户五 7.56 2.23%
合计 49.96 14.76%
为了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公司实施“煤炭—热电—氯碱化工—粘胶纤维—粘胶纱”
上下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于近两年积极推进自备电厂建设。发行人自备电厂
于 2012 实现并网发电,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装机容量为 200.10 万千瓦,2022 年供
电量 135.99 亿千瓦时。
发行人电力板块业务主要为项目配套的自备电厂,按照政策要求,公司自备电
厂发电后不得自建电网,必须并入国家电网新疆电力公司主网,出售给电业局,再
购回使用,因此发行人目前电力板块业务模式为先将自备电厂电量上网,缴纳一定
过网费、备容费用后再全部购回用于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基于上述原因发行人
将电力板块单独核算,过网费约 0.028 元/千瓦时、备容费约 0.0132 元/千瓦时。
发行人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自备电厂情况表
公司简称 装机规模 目前状态
华泰重工 30 万千瓦热电联产 已投入使用
阜康能源 30 万千瓦热电联产 已投入使用
中泰矿冶 60 万千瓦热电联产 已投入使用
托克逊能化 60 万千瓦热电联产 已投入使用
中泰纺织 7.75 万千瓦热电联产 已投入使用
阿拉尔富丽达 6 万千瓦热电联产 已投入使用
金晖兆丰 70 万千瓦热电联产 已建成,未使用
兴泰纤维 3.5 万千瓦热电联产 已投入使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始终将环境保护、
节能减排置于可持续发展优先战略,始终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
展理念,确立了“绿色洁净生产、人与自然共融”的企业环保文化,加大环保工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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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技术装备先进、环保设施领先的生产线。公司近
年对环保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提升改造,增加环保投入,并将环境保护与信息
化建设相结合,实现环保在线信息实时采集。面对国家环保标准逐渐提高的情形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实现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关注行业
要求及环保监管动向,确保原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适时升级;同时建立完善工业
绿色制造工程和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绿色化工产业,促进企业与资
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上下游结合,对产业间进行废物资源化,实现固体废
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各产业相互支撑、循环利用的产业循环经济,公司大力推广和
集成应用行业先进绿色工艺,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构建绿色生产体系,创建国
家绿色工厂,推动公司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近年的建设和发展中不断加大
节能环保投入。公司推进绿色设计技术开发应用,系统考虑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
成的影响,在内部建立废水、废气、废渣、废热循环化网络,不断提升生态环保治
理能力与治理水平,以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染物价值创新。努力实现产品对能源
资源消耗最低化、可再生率最大化以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染物价值创新。
公司通过技术提升改造,强化固废资源化利用,2021 年改造通过技术升级先后
实现结晶盐、次钠废盐等结晶盐 100%综合利用。积极推进错峰生产期间堆放电石
渣利用,投资 2850 万元全面开展电石渣罩棚建设,该项目建设一座面积 11786 平方
米的电石渣临时贮存罩棚,于 2022 年 8 月建成投用,有效减少了电石渣存放期间造
成的无组织扬尘逸散,从根本上防范化解了公司面临的环保风险。
废气治理与和循环利用方面。公司对原有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进行设备升级,并
根据当地环保管理要求完成“动态监测”改造,从而实现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精确性。
同时,着力改善现场作业环境,积极推进乙炔除尘优化改造,投资 4943.8 万元新增
三套除尘系统,并完成建设投入使用,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扬尘的产生,对收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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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石粉尘进行回收利用,实现节能减排、清洁生产。
废水治理与回收。充分挖掘氯碱化工工艺特点,对树脂干燥母液水罐材质和相
应设备进行升级,同时通过工艺和参数控制优,对相关废水进行回收利用,大幅减
少离心母液水的产生量。公司通过多年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不断探索,积极解决
氯碱行业废水瓶颈,烧碱、PVC 废水排放量低于行业标准指标要求。
保节水等项目 38 项。2022 年积极推进错峰生产期间堆放电石渣利用,投资 2,850
万元全面开展电石渣罩棚建设,该项目建设一座面积 11,786 平方米的电石渣临时贮
存罩棚,于 2022 年 8 月建成投用,有效减少了电石渣存放期间造成的无组织扬尘逸
散,从根本上防范化解了公司面临的环保风险。
废水治理与回收方面。全年环保废水均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COD、
氨氮排放总量满足排污许可总量批复要求。
废气治理与回收方面。全年环保废水均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颗
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满足排污许可总量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与回收方面。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属性判别。本年度共完成普查鉴别固
体废物 2 项,均为一般固体废弃物,依据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合规
性处置。
公司粘胶纱生产单位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通过化粪池过滤,然后排
放至市政排污管网。固体废弃物中下脚棉回收重复利用,其他固体废弃物送环卫部
门处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为纺织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主要采取厂房屏蔽、双层窗密闭等必要的隔声、消声措施,加强设备运营维护。目
前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公司对废水、废气、废渣、余热进行了充分回收利用,力求资源最大化,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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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化,实现了企业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下属公司均取得有关环保部门核发的环评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排
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资质手续齐全。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其生产装置及所处行业特性,相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并报所在地方环保局备案。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下属公司按照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办法(试行)》(环发〔2013〕81 号)要求,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
及信息公开,并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定期检测。
(5)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对公司生产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公司的整改措施
经营的影响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对相应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 环境违法行 倾倒、堆放危 罚款 未造成直接
区域进行修复治理,对相应问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 险废物 684,800 元 影响
题已进行整改
注:新鑫化工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其 2021 年 7 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前。
(6)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别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逐步完善各
项管理标准,对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员工操作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依托杜
邦体系建设,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工作,在高危作业、事故事件、能量隔离、工艺变
更等核心要素上,不断优化管理标准并逐项落地生根。借助安全标准化外审,排查
出基础性管理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强化体系运行的提升。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
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各生产单位制定“三年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细化方
案任务,着重对事故多发的危化品生产领域、消防安全领域、道路交通领域,分解
管理流程、确认管控标准,有效辨识、防控重大危险源和重要风险点。从安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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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消防、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方面排查、治理,着重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风险,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和人力投入。通过识别风险、控制风险,把风险管控在
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面,全面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和水平,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主要系发行人出售贸易板块子公司上海
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重组结束后发行人贸易收入大幅下降,
降幅 48.86%。本次重组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之“(二)重
大资产重组”。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
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处罚如下:
公司 8 号门西北面在建的盐酸罐西面空地处倾倒有双氧水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预
处理污泥,该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 HW13(265-104-13)。2021 年 9
月 16 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对新鑫化工科技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阜环罚字[2021]FH-27 号)行政处罚,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货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之规定,
罚款 684,800.00 元。新鑫化工科技接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后,立即制定专项整治方
案并对相应区域进行修复治理,对相应问题已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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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46.5 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盘吉煤矿对事故的发生应负有责任。依据《生产
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七条的规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给
予其 3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查询,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
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四)一般事故,是指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盘吉煤矿顶板事故属于一般事故,非重大安全事故,该事故已处理完毕,因此此次
处罚事件对发行人本此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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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 2020-2022 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发行人 2020
年财务报表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1BJAA15027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1 年财务报表经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2BJAA15000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2 年财务报表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3BJAA15B006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发行人 2020-2022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其中
发行人 2021 年 7 月收购中泰集团持有的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
股份并增资,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 年数
据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情况,因此 2020 年度财务数据摘自 2021 年
度审计报告的 2020 年度财务数据(XYZH/2022BJAA150003 号);根据新旧准则衔
接规定,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按照解释的规定
进行追溯调整,因此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摘自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 2021 年度财务数
据(XYZH/2023BJAA15B0066 号);2022 年度财务数据摘自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23BJAA15B0066 号),2023 年 1-3 月数据摘自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
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发行人以合并财务报表
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2020 年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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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执行新规影响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885,099.09 1,749,169,944.06 -1,748,284,844.97
合同负债 1,547,052,904.50 1,547,052,904.50
其他流动负债 4,374,637,895.30 4,173,405,954.83 201,231,940.47
执行新规影响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917,477,657.20 -917,477,657.20
合同负债 811,927,130.27 811,927,130.27
其他流动负债 5,055,717,310.93 4,950,166,784.00 105,550,526.93
(2)2021 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固定资产 33,558,998,633.34 28,148,967,408.73 -5,410,031,224.61
使用权资产 - 5,410,031,224.61 5,410,031,224.61
租赁负债 - 1,206,127,286.25 1,206,127,2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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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长期应付款 1,638,614,262.09 432,486,975.84 -1,206,127,286.25
(3)2022 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
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按解释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未提前
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固定资产 34,600,271,605.09 34,645,441,053.29 45,169,448.20
在建工程 4,981,812,517.31 4,967,397,319.30 -14,415,198.01
资产总额 73,077,826,269.39 73,108,580,519.58 30,754,250.19
未分配利润 9,167,201,867.42 9,201,267,334.47 34,065,467.05
少数股东权益 6,035,308,478.85 6,031,997,261.99 -3,311,216.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264,999,091.92 31,295,753,342.11 30,754,2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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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营业收入 62,463,275,757.60 62,893,351,612.16 430,075,854.56
营业成本 53,781,854,388.29 54,145,996,568.55 364,142,180.26
净利润 3,007,486,295.65 3,073,419,969.95 65,933,674.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04,811,479.80 325,490,582.08 20,679,102.28
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23 年 1-3 月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 42 家,较 2019 年末相比,因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天津中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 家。
(二)2021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 45 家,较 2020 年末相比,本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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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本年因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因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转让减少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
(三)2022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 46 家,较 2021 年末相比,本期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泰亨惠医疗卫材股
份有限公司,因新冶能化吸收合并子公司减少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2023 年 1-3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 46 家,较 2022 年末相比无变
化。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3,339.29 811,714.78 478,362.75 519,065.96
衍生金融资产 - - 462.23 2,876.87
应收票据 458,928.12 382,578.70 673,628.06 570,505.07
应收账款 219,806.73 240,633.67 350,394.65 296,167.25
应收款项融资 184,989.83 184,079.38 118,486.05 108,086.49
预付款项 342,903.65 266,668.78 272,399.60 265,953.99
其他应收款 64,711.63 63,409.68 91,745.25 42,408.92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765.40 765.40 765.40 1,600.00
存货 405,370.97 351,211.81 274,692.39 193,358.93
持有待售资产 - - 524.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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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其他流动资产 58,916.81 57,810.69 73,059.16 84,240.38
流动资产合计 2,540,269.08 2,359,599.54 2,335,660.19 2,085,796.32
非流动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48,035.12 46,447.27 30,203.02 25,666.56
长期股权投资 302,470.17 302,621.28 270,477.93 266,469.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234.35 5,234.35 5,537.73 4,973.56
投资性房地产 20,756.37 20,886.47 14,604.57 13,370.63
固定资产 3,588,705.67 3,658,026.53 3,464,544.11 3,355,899.86
在建工程 1,027,750.87 972,042.31 496,739.73 643,910.12
使用权资产 303,196.97 309,224.56 415,258.14 -
无形资产 167,473.54 168,399.75 155,894.84 77,881.58
开发支出 - - - 552.00
商誉 6,046.35 6,046.35 2,591.28 2,591.28
长期待摊费用 46,470.42 43,557.46 38,420.87 14,992.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337.45 23,230.65 21,503.51 21,318.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1,372.03 122,869.87 59,422.14 15,999.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79,849.31 5,678,586.86 4,975,197.87 4,443,626.03
资产总计 8,220,118.38 8,038,186.39 7,310,858.05 6,529,422.35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720,742.56 554,263.43 742,258.53 866,720.34
衍生金融负债 - - - 482.42
应付票据 511,649.33 619,875.50 259,784.66 485,512.87
应付账款 646,142.91 620,532.24 576,187.46 669,725.33
预收款项 133.28 96.52 95.86 95.86
合同负债 253,471.66 248,095.64 205,973.00 153,444.94
应付职工薪酬 22,069.91 30,097.63 22,521.52 11,215.49
应交税费 38,177.87 38,064.25 62,915.77 33,082.18
其他应付款 34,480.54 36,948.81 31,182.59 30,302.32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1,029.00 1,029.00 - 5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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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10,051.85 688,633.51 879,717.55 710,391.92
流动负债合计 3,378,873.56 3,366,593.50 3,098,518.34 3,227,285.80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795,551.31 636,953.78 457,366.46 445,213.43
应付债券 206,246.27 154,212.33 211,485.89 505,323.05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34,373.01 32,587.65 93,053.30 -
长期应付款 526,796.65 523,593.49 288,596.35 163,861.43
递延收益 27,264.69 27,403.35 29,917.10 30,069.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83.28 2,514.98 2,345.28 3,449.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1,784.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92,715.21 1,377,265.57 1,082,764.38 1,149,701.18
负债合计 4,971,588.76 4,743,859.07 4,181,282.72 4,376,986.99
股东权益: - - - -
股本 260,081.95 260,081.95 257,573.95 214,644.96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1,273,759.80 1,273,759.80 1,261,626.44 943,392.16
减:库存股 13,392.72 13,392.72
其他综合收益 1,950.91 2,980.08 -2,586.66 -1,857.49
专项储备 3,086.83 2,621.33 2,028.77 1,086.01
盈余公积 110,773.77 110,773.77 87,606.38 80,904.46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905,292.89 937,482.02 920,126.73 655,301.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706,976.18 720,021.08 603,199.73 258,9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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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股东权益合计 3,248,529.62 3,294,327.32 3,129,575.33 2,152,435.3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220,118.38 8,038,186.39 7,310,858.05 6,529,422.35
(二)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70,640.79 5,591,054.49 6,289,335.16 8,421,467.06
其中:营业收入 1,070,640.79 5,591,054.49 6,289,335.16 8,421,467.06
二、营业总成本 1,115,729.58 5,478,510.54 5,921,617.13 8,404,052.53
其中:营业成本 982,753.94 4,904,319.98 5,414,599.66 7,937,347.76
税金及附加 14,900.50 52,886.34 43,361.78 25,265.25
销售费用 57,196.71 236,596.22 218,898.90 259,290.54
管理费用 32,932.48 126,201.95 102,994.93 64,233.65
研发费用 2,279.10 44,402.57 7,665.08 2,716.96
财务费用 25,666.86 114,103.48 134,096.78 115,198.37
其中:利息费用 24,547.16 115,461.65 129,635.99 115,730.41
利息收入 1,796.02 5,285.99 3,760.27 4,385.28
加:其他收益 1,464.38 8,594.88 5,736.85 10,554.4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6.77 32,974.55 11,938.82 -9,471.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51.11 33,942.30 40,530.80 -1,559.76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462.228 1,957.15 8,590.39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160.24 -12,209.01 -12,487.79 -503.81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43,394.21 140,328.60 363,375.33 19,487.17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26.50 846.25 5,463.43 869.12
减:营业外支出 39.87 7,952.58 4,198.41 3,506.3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3,207.58 133,222.26 364,640.36 16,849.9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04.04 23,637.00 57,298.36 21,4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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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5,311.62 109,585.26 307,342.00 -4,631.69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45,311.62 109,585.26 307,342.00 -4,631.69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32,189.13 71,399.91 274,792.94 14,453.12
(净亏损以“-”号填列)
-13,122.49 38,185.35 32,549.06 -19,084.81
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29.17 5,570.85 -656.71 -5,396.9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1,029.17 5,598.39 -729.17 -5,409.00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340.79 115,156.11 306,685.29 -10,028.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33,218.30 76,998.30 274,063.76 9,044.1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3,122.49 38,157.81 32,621.53 -19,072.73
额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6,083.55 104,402.45 26,014.66 19,847.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0,512.06 7,080,154.66 7,492,645.44 10,333,542.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222.25 246,248.93 207,050.33 101,194.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7,592.18 6,547,653.22 7,046,842.61 9,627,31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080.13 532,501.44 445,802.83 706,230.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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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72.85 51,681.6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50 5,158.05 3,343.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102.86 4,498.20 1,985.81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2,062.99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9.61 12,609.21 61,384.78 54,673.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660.00 81,768.24 75,958.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77,873.76 64,769.86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926.97 630,762.84 386,981.61 303,830.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817.36 -618,153.63 -325,596.83 -249,156.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136.52 365,361.16 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52,743.80 - 6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517,368.76 1,314,006.99 1,019,221.66 1,301,432.2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801.55 1,750,598.51 1,662,656.69 1,464,705.6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01,636.89 1,247,755.62 1,470,134.98 1,593,499.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17,912.06 21,759.37 11,644.12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0,402.04 1,611,728.90 1,789,414.73 1,892,756.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399.51 138,869.61 -126,758.04 -428,050.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698.72 8,886.43 -2,483.63 -1,538.39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2,196.69 62,103.86 -9,035.67 27,485.17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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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四)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9,543.46 324,480.61 245,430.96 190,272.71
衍生金融资产 - 462.23 701.68
应收票据 523,303.95 311,939.47 567,725.49 354,838.78
应收账款 204,829.52 250,185.93 221,561.10 201,042.10
应收款项融资 164,667.24 139,056.73 87,949.73 65,111.85
预付款项 112,845.28 112,163.83 95,671.93 227,223.42
其他应收款 118,367.71 119,502.26 161,057.66 145,721.01
存货 - 2,549.63 14.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133,477.50
其他流动资产 234,411.08 238,756.30 335,363.31 474,031.65
流动资产合计 1,717,968.22 1,496,085.13 1,717,772.02 1,792,435.35
非流动资产: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4.95 114.95 208.49 196.48
长期股权投资 3,002,330.33 3,001,790.52 2,857,551.00 2,110,854.73
投资性房地产 6,258.71 6,307.25 927.17 -
固定资产 36,964.11 37,600.08 45,077.53 47,072.24
在建工程 5,126.24 4,772.85 3,182.18 5,054.77
无形资产 4,069.41 4,258.71 4,715.92 3,198.03
开发支出 - - 552.00
长期待摊费用 80.93 83.86 95.56 112.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86.40 6,168.41 5,742.92 3,47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813.00 100,273.00 74,355.62 373,140.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46,844.08 3,161,369.63 2,991,856.40 2,543,6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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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资产总计 4,864,812.31 4,657,454.76 4,709,628.42 4,336,087.31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213,138.69 194,899.37 203,027.35 347,307.75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272,579.00 364,349.00 155,364.44 241,668.23
应付账款 515,256.14 475,990.33 637,657.17 449,544.55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118,181.77 80,149.51 90,992.49 56,927.52
应付职工薪酬 315.74 504.90 361.58 189.63
应交税费 1,811.79 1,045.90 560.26 10,537.17
其他应付款 103,995.09 78,085.21 55,743.70 22,938.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045.34 159,549.20 102,143.13 103,243.90
其他流动负债 785,670.62 593,979.04 877,274.01 658,914.37
流动负债合计 2,066,994.19 1,948,552.45 2,123,124.15 1,891,271.20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76,208.54 40,281.75 56,061.11 56,061.11
应付债券 206,246.27 154,212.33 211,485.89 505,323.05
长期应付款 19,914.53 19,914.53 24,481.01 27,155.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47.85 33.84 251.81 887.82
其他非流动负债 96,000.00 96,000.00 96,000.00 96,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8,417.18 310,442.44 388,279.82 685,427.38
负债合计 2,465,411.37 2,258,994.90 2,511,403.97 2,576,698.58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260,081.95 260,081.95 257,573.95 214,644.96
其它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金 1,355,845.23 1,355,845.23 1,345,001.50 1,014,170.46
减:库存股 13,392.72 13,39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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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其它综合收益 -460.91 -460.91 59.45 -143.54
盈余公积金 109,647.31 109,647.31 86,479.92 79,778.0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687,680.07 686,738.99 509,109.64 450,938.8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99,400.93 2,398,459.86 2,198,224.45 1,759,388.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64,812.31 4,657,454.76 4,709,628.42 4,336,087.31
(五)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63,094.47 2,527,833.97 2,621,818.11 1,804,915.43
营业收入 563,094.47 2,527,833.97 2,621,818.11 1,804,915.43
营业总成本 562,838.99 2,518,455.57 2,592,369.89 1,786,134.67
营业成本 550,111.27 2,464,713.10 2,539,846.52 1,580,810.90
税金及附加 446.02 2,793.26 3,290.92 2,742.95
销售费用 1,956.03 9,301.96 12,072.10 185,347.23
管理费用 5,590.14 17,808.51 13,615.58 8,232.78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4,735.53 23,838.74 23,544.77 9,000.82
其中:利息费用 5,278.72 23,114.54 24,079.95 8,493.93
减:利息收入 1,173.54 3,214.16 1,838.82 1,136.06
加:其他收益 68.24 250.10 636.31 494.82
投资净收益 539.81 226,235.16 48,216.06 97,583.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462.23 -239.45 701.68
信用减值损失 328.04 -1,701.93 -9,087.69 -6,812.32
资产处置收益 0.78 44.02 80.27 -0.40
汇兑净收益 - - - -
营业利润 1,192.36 233,743.52 69,053.71 110,748.49
加:营业外收入 1.82 53.97 18.51 1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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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10.00 184.97 579.31 331.50
利润总额 1,184.18 233,612.52 68,492.91 110,591.34
减:所得税 243.10 1,938.54 1,473.76 6,721.38
净利润 941.08 231,673.98 67,019.15 103,869.96
持续经营净利润 941.08 231,673.98 67,019.15 103,869.96
(六)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2,915,378.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72.56 1,487.91 415.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0,744.36 2,985,651.79 3,257,163.89 1,969,679.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2,859,118.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55.56 12,295.60 25,473.63 11,821.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059.37 3,035,897.58 3,010,300.82 1,810,999.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4.56 80,783.91 2,661.5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6,786.89 31,797.53 98,474.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 - 0.60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049.36 638,612.66 1,139,775.74 962,342.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7,639.25 15,682.19 914.37 3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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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1,700.02 816,168.55 222,676.4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663.51 465,263.41 1,218,372.36 913,536.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392.72 375,491.3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5,905.00 459,950.75 384,475.00 752,07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5,120.03 473,343.47 759,966.31 752,07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1,600.00 530,190.00 848,900.00 907,223.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3,721.16 605,955.20 908,497.75 971,824.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2.70 207.27 -67.35 -172.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七)重大资产重组备考财务报表
称“中泰多经”)60%股权,并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
对发行人重组后业务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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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余额 2020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2,036.35 336,257.80
衍生金融资产 701.68 -
应收票据 561,928.08 -
应收账款 324,369.08 370,915.78
应收款项融资 107,403.87 235,936.53
预付款项 256,317.29 356,644.50
其他应收款 78,376.99 98,608.10
存货 164,122.93 277,640.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132.47 4,459.27
其他流动资产 72,945.60 116,338.24
流动资产合计 1,951,334.34 1,796,800.9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5,666.56 29,490.40
长期股权投资 289,536.29 244,637.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973.56 4,878.48
投资性房地产 13,370.63 13,974.30
固定资产 3,295,874.05 2,900,510.72
在建工程 571,836.12 891,532.69
无形资产 73,798.64 75,534.82
开发支出 552.00 614.17
商誉 2,591.28 2,591.28
长期待摊费用 14,894.89 8,644.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33.97 18,238.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970.98 29,794.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28,198.97 4,220,441.81
资产总计 6,279,533.31 6,017,242.72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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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末余额 2020 年初余额
短期借款 863,177.84 908,089.20
应付票据 444,712.87 359,866.63
应付账款 613,810.18 642,121.64
预收款项 95.86 166,645.53
合同负债 128,905.05 -
应付职工薪酬 11,001.29 20,555.73
应交税费 32,359.04 13,634.47
其他应付款 28,927.99 27,751.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5,812.14 182,083.56
其他流动负债 687,476.08 417,340.60
流动负债合计 3,076,278.34 2,738,089.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84,781.24 435,928.16
应付债券 505,323.05 505,064.49
长期应付款 152,101.43 114,631.68
递延收益 29,885.19 33,314.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05.98 2,583.8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84.74 2,060.8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76,781.62 1,093,583.98
负债合计 4,153,059.97 3,831,673.17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79,597.85 1,906,733.76
*少数股东权益 246,875.49 278,835.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26,473.35 2,185,569.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79,533.31 6,017,242.72
负债合计 4,153,059.97 3,831,673.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总收入 2,876,085.68 3,766,1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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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营业收入 2,876,085.68 3,766,197.00
二、营业总成本 2,868,437.33 3,707,454.04
其中:营业成本 2,422,134.88 3,191,633.38
税金及附加 24,566.74 26,246.34
销售费用 248,953.90 267,469.19
管理费用 61,190.81 81,079.41
研发费用 2,585.95 5,889.94
财务费用 109,005.05 135,135.79
其中:利息费用 108,614.92 131,619.67
利息收入 3,004.44 2,773.35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546.27 1,484.77
加:其他收益 10,266.98 4,184.8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63.92 -9,263.7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28.80 -9,208.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1.6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634.63 -4,240.9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03.81 -2,433.9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73.10 347.9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687.75 47,337.20
加:营业外收入 778.20 859.86
减:营业外支出 3,439.65 648.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26.30 47,548.81
减:所得税费用 20,458.52 22,541.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432.22 25,007.74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7,290.96 39,216.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723.18 -14,209.03
*少数股东损益 - -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432.22 25,007.74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392.31 6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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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综合收益总额 -18,824.53 25,65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86.56 39,826.0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711.09 -14,175.45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月末/1-3
度 度 度
月
总资产(亿元) 822.01 803.82 731.09 652.94
总负债(亿元) 497.16 474.39 418.13 437.70
全部债务(亿元) 272.61 254.60 163.34 222.67
所有者权益(亿元) 324.85 329.43 312.96 215.24
营业总收入(亿元) 107.06 559.11 628.93 842.15
利润总额(亿元) -4.32 13.32 36.46 1.68
净利润(亿元) -4.53 10.96 30.73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3.37 6.84 26.94 0.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3.22 7.14 27.48 1.45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2.71 53.25 44.58 70.6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0.48 -61.82 -32.56 -24.92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1.04 13.89 -12.68 -42.81
流动比率 0.75 0.70 0.75 0.65
速动比率 0.63 0.60 0.67 0.59
资产负债率(%) 60.48 59.02 57.19 67.03
债务资本比率(%) 45.63 43.59 34.29 50.85
营业毛利率(%) 8.21 12.28 13.91 5.75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0.23 3.24 7.14 2.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2.80 12.60 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4 2.68 12.35 0.13
(%)
EBITDA(亿元) - 52.72 77.59 33.67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20.71 47.50 15.12
EBITDA 利息倍数 - 4.40 5.39 2.50
应收账款周转率 4.65 18.92 19.45 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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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月末/1-3
度 度 度
月
存货周转率 2.60 15.67 23.14 31.64
注 1:(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
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
末资产总额)÷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计算;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0)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
本化利息);
(1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注 2: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
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论
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3,339.29 9.77 811,714.78 10.10 478,362.75 6.54 519,065.96 7.95
衍生金融资产 462.23 0.01 2,876.87 0.04
应收票据 458,928.12 5.58 382,578.70 4.76 673,628.06 9.21 570,505.07 8.74
应收账款 219,806.73 2.67 240,633.67 2.99 350,394.65 4.79 296,167.25 4.54
应收款项融资 184,989.83 2.25 184,079.38 2.29 118,486.05 1.62 108,086.49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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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342,903.65 4.17 266,668.78 3.32 272,399.60 3.73 265,953.99 4.07
其他应收款 64,711.63 0.79 63,409.68 0.79 91,745.25 1.25 42,408.92 0.65
存货 405,370.97 4.93 351,211.81 4.37 274,692.39 3.76 193,358.93 2.96
持有待售资产 524.17 0.01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8,916.81 0.72 57,810.69 0.72 73,059.16 1.00 84,240.38 1.29
流动资产合计 2,540,269.08 30.90 2,359,599.54 29.35 2,335,660.19 31.95 2,085,796.32 31.9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48,035.12 0.58 46,447.27 0.58 30,203.02 0.41 25,666.56 0.39
长期股权投资 302,470.17 3.68 302,621.28 3.76 270,477.93 3.70 266,469.05 4.08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0,756.37 0.25 20,886.47 0.26 14,604.57 0.20 13,370.63 0.20
固定资产 3,588,705.67 43.66 3,658,026.53 45.51 3,464,544.11 47.39 3,355,899.86 51.40
在建工程 1,027,750.87 12.50 972,042.31 12.09 496,739.73 6.79 643,910.12 9.86
使用权资产 303,196.97 3.69 309,224.56 3.85 415,258.14 5.68 - -
无形资产 167,473.54 2.04 168,399.75 2.09 155,894.84 2.13 77,881.58 1.19
开发支出 - - - 552.00 0.01
商誉 6,046.35 0.07 6,046.35 0.08 2,591.28 0.04 2,591.28 0.04
长期待摊费用 46,470.42 0.57 43,557.46 0.54 38,420.87 0.53 14,992.57 0.23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产
非流动资产合
计
资产总计 8,220,118.38 100.00 8,038,186.39 100.00 7,310,858.05 100.00 6,529,422.35 100.00
元、2,335,660.19 万元、2,359,599.54 万元和 2,540,269.0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31.94% 、31.95%、29.35 %和 30.90%。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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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23,939.35 万元,增幅 1.02%;2023 年 3 月末较 2022 年末增加 180,669.54 万元,
增幅 7.66%。发行人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存货的增加所致。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其他应
收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幅 7.84%,主要系处置上海多经导致现金减少。2022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21 年末增
加 333,352.03 万元,增幅 69.69%,主要系与供应商的票据结算货款增加,导致各类
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2023 年 3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22 年末减少 8,375.49 万元,降
幅 1.03%。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库存现金 9.96 10.10 9.34 9.62
银行存款 318,431.86 340,982.08 276,585.57 233,977.12
其他货币资金 484,897.47 470,722.60 201,767.84 285,079.22
合计 803,339.29 811,714.78 478,362.75 519,065.96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注 1:其他货币资金为各类保证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在编制现金流
量表时作为使用受限资金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扣除。
注 2:存放在境外的款项为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境外存款,计入公司银行存款。
(2)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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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规模增加所致。2022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 2021 年末
减少 291,049.36 万元,降幅 43.21%,主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规模减少所致。
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规模增加所致。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规模较高。发行人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利
用自身在行业内的规模优势及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选择性的接受客户使用票据结
算,一般仅接受长期稳定合作的客户采用票据结算,对经营不善或者财务状况不佳
的客户一般采取电汇结算。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
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且目前采取票据结算的客户经营情况正常,因此未对应收
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406,486.76 335,096.38 305,375.28 490,265.51
商业承兑汇票 52,441.37 47,482.32 368,252.77 80,239.55
合计 458,928.12 382,578.70 673,628.06 570,505.07
(3)应收账款
着聚氯乙烯、其他煤化工产品、粘胶纤维、粘胶纱线等产品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
款项规模有所增加所致。2022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1 年末减少 109,760.98 万元,降
幅为 31.32%,主要是期末结算销售款项增加所致。2023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较 2022
年末减少 20,826.94 万元,降幅为 8.66%。
最近两年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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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22 年末按照账龄分析法组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52,941.61 11,175.14
发行人 2022 年末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4,465.77 8.91 22,768.03 93.06 1,697.74
其中: - -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 24,306.92 8.85 22,609.18 93.02 1,697.74
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账款 158.85 0.06 158.85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50,162.43 91.09 11,226.49 4.49 238,935.93
其中: - - -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52,941.61 19.28 11,175.14 21.11 41,766.47
其他组合 197,220.82 71.81 51.35 0.03 197,169.47
合计 274,628.20 100.00 33,994.53 12.38 240,633.67
发行人 2022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债务人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应收账款期末 是否关联 款期末余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龄 性质
余额 方 额合计数 期末余额
的比例
单位一 81,953.22 是 29.84
内
单位二 46,016.38 否 16.76
内 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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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
应收账款期末 是否关联 款期末余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龄 性质
余额 方 额合计数 期末余额
的比例
单位三 21,221.74 否 往来款 7.73 19,524.00
以上
单位四 19,246.59 否 7.01
内 退税款
单位五 8,437.99 否 往来款 3.07
内
合计 176,875.92 64.41 19,524.00
发行人 2021 年末按照账龄分析法组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54,481.14 8,890.70
发行人 2021 年末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4,785.26 6.52% 20,576.10 83.02% 4,209.16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 24,662.78 6.49% 20,458.70 82.95% 4,204.08
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账款 122.48 0.03% 117.40 95.85% 5.0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55,158.64 93.48% 8,973.15 2.53% 346,185.49
其中: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54,481.14 14.34% 8,890.70 16.32% 45,5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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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其他组合 300,677.50 79.14% 82.45 0.03% 300,595.05
合计 379,943.90 100.00% 29,549.25 7.78% 350,394.65
发行人 2021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债务人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应收账款期末 是否关联 款期末余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龄 性质
余额 方 额合计数 期末余额
的比例
单位一 122,560.71 是 货款 32.26%
内
单位二 46,089.78 是 货款 12.13%
内
单位三 37,613.84 是 货款 9.90%
内
单位四 21,221.74 1-5 年 否 货款 5.59% 16,977.39
单位五 15,104.23 否 货款 3.98% -
内
合计 242,590.30 63.86% 16,977.39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对圣雄能源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 152,429.48 万元,
账龄分布为 0-6 月 151,849.77 万元,7-12 月 215.75 万元、1-2 年 186.97 万元、2-3
年 28.74 万元、3-4 年 67.59 万元,4 年以上 80.66 万元,发行对圣雄能源的应收账
款集中在 1 年以内,占比为 99.76%,账龄较短。发行人对圣雄能源的赊销货款信用
期一般为 6 个月,部分账款超过信用期暂未支付,主要系双方在化工板块及贸易板
块的合作较为密切,因此部分货款未严格按期回款。圣雄能源目前已经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考虑到发行人与圣雄能源已经保持多年合作关系,包括采购、销售、担
保等方面的合作,圣雄能源为发行人产业链上的重要参与方,且圣雄能源目前经营
状况正常,2022 年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 747,082.72 万元、27,357.49 万元,目前不存
在发生坏账的迹象,回收不确定性较小,因此发行人未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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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18,486.05 万元、184,079.38 万元和 184,989.83 万元,占当期资产比例分别为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2 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 2021 年末增加
人应收款项融资较 2022 年末增加 910.45 万元,增幅 0.49%。
(5)预付款项
万元、272,399.60 万元、266,668.78 万元和 342,903.65 万元,在发行人当期资产中占
比分别为 4.07%、3.73%、3.32%和 4.17%。
发行人 2021 末预付款项较 2020 年末增加 6,445.61 万元,增幅为 2.42%。发行
人 2022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21 年末减少 5,730.82 万元,降幅 2.10%。发行人 2023 年
料款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66,668.78 100.00% 272,399.60 100.00% 265,953.99 100.00%
(6)其他应收款
元、91,745.25 万元、63,409.68 万元和 64,711.63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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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往来款、生产款增加所致。2022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21 年末减少 28,335.57 万元,
降幅 30.89%,主要系收回往来款所致。2023 年 3 月末较 2022 年末其他应收款增加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和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765.40 765.40 1,600.00
其他应收款 62,644.28 90,979.85 40,808.92
合计 63,409.68 91,745.25 42,408.92
最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按照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应收政府补贴款 22,662.72 21,785.69 33,970.45
往来款 10,830.49 37,755.87 10,252.43
生产款 29,382.77 33,229.26 1,429.92
应收出口退税款 4,260.34 5,363.56 1,318.49
工程款 975.27 972.24 931.47
保证金/押金 3,024.10 1,710.80 860.04
备用金 10.00 10.30 32.50
其他 1,161.06 771.13 570.33
总计 72,306.75 101,598.84 49,365.62
坏账准备 9,662.47 10,618.99 8,556.70
合计 62,644.28 90,979.85 40,808.92
截至 2022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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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账面余额
其中:3 至 4 年 870.92
总计 72,306.75
发行人 2022 年末其他应收款欠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
是否关联 收款年末 坏账准备年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方 余额合计 末余额
数的比例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
生产款 是 26,893.86 0-3 年 37.19
责任公司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 应收财政补贴
否 20,587.95 1 年以内-4 年 28.47
区财政局 款
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
往来款 否 5,302.64 5 年以上 7.33 5,302.64
公司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 应收出口退税
否 4,260.34 1 年以内 5.89
退税 款
新疆信泰纺织有限公
往来款 否 2,083.40 1 年以内 2.88
司
合计 - 59,128.20 81.76
发行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其他应收账款划分标准和认定依据:发行人报告期内
主营业务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的生产销售等。发行人因经营上
述业务而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与上述业务不相关的往来款
或资金拆借等行为而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或资金拆借。截
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政府补贴、生产款、出口退税,不
存在非经营性往来及资金拆借。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沟煤焦”)为公司联营企业子公
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及销售,煤炭是发行人重要的原材料和能源投入。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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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提供了项目合作款,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
公司提供给发行人价格较低的煤炭,降低发行人煤炭采购成本,双方合作互利。
西沟煤焦成立于 2001 年 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889.90 万元,注册地址新疆昌吉
州阜康市西沟山,主营煤炭开采和煤炭销售。西沟煤焦生产的 45#气煤属于稀缺煤
种,且煤质优、销路畅通。西沟煤焦辖设两座煤矿: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以下简称“一号煤矿”)和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煤矿(以下
简称“二号煤矿”),现二号煤矿保留资源暂不开采。目前一号煤矿年核定生产能
力为 45 万吨,二矿煤矿年核定生产能力为 30 万吨。2019 年及 2020 年一号煤矿开
采数量分别为 42 万吨、6 万吨,2021 年因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4·10”
重大透水事故影响,昌吉地区煤矿目前处于全面停产检查阶段。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安顺达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买卖
合同纠纷,执行标的 875,713.96 元,双方达成和解后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主要系目前因为安全检查原因暂停开采,流动
性资金优先用于日常资金需求,未及时偿还,因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发行人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
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
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发行
人对西沟煤焦的坏账准备计提适用于上述第①条。发行人对西沟煤焦的坏账准备计
提政策与对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对手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保持一致。
发行人应收西沟煤焦的该笔款项账龄为 0-3 年,账龄较短,且西沟煤焦为发行
人联营企业之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后续将开展催收工作,如后续西沟
煤焦偿还资金不足,发行人可以通过取得西沟煤焦煤炭进行抵债。2020 年一号煤矿
开采数量为 6 万吨,其中 4.3 万吨销售给中泰化学,中泰化学采购均价为 600 元/吨,
中泰化学采购金额为 2,580.00 万元。目前一号煤矿剩余储量 5,024.83 万吨,年核定
生产能力为 45 万吨,假设恢复生产后,每年开采数量和 2019 年保持一致,即为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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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销售均价为 600 元/吨,则全年销售金额为 25,200.00 万元,即一年的煤炭开
采金额基本可以覆盖中泰化学对其的 25,601.46 万元其他应收款。西沟煤焦目前正在
进行前期灾害治理,预计 2024 年年初正式投产。截至 2022 年末,西沟煤焦账面货
币资金 19.18 万元、存货 469.73 万元、固定资产 24,618.32 万元、无形资产 55,623.34
万元,上述资产也可用于执行用于抵债。
综上所述,预计发行人对西沟煤焦的其他应收款回收不确定性较小,因此发行
人未计提坏账准备。
(7)存货
万元、274,692.39 万元、351,211.81 万元和 405,370.97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收购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其中,新疆金晖兆丰焦
化有限公司存货金额相对较大,主要包括原材料煤、各类备品备件等辅助原材料,
产成品焦炭、煤焦油、粗苯等。2022 年末发行人存货较 2021 年末增加 76,519.42 万
元,增幅 27.86%,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兴泰纤维及纺织产品库存增加所致,不存在
销售不畅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产销率基本在 90%以上。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存货
较 2022 年末增加 54,159.16 万元,增幅 15.42%,主要系库存商品增加所致,存货增
幅较大主要是受一季度春节及纺织行业下游复工等影响,纺织产品库存上升,预计
未来随着行业上下游环境转变,销售情况将得到改善。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如下: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
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
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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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
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最近两年末发行人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存货跌 存货跌价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价准备 准备
原材料 141,116.13 1,191.84 139,924.29 149,433.21 6.37 149,426.84
在产品 12,430.89 - 12,430.89 8,429.50 - 8,429.50
库存商品 207,911.11 12,272.98 195,638.13 114,204.91 1,859.12 112,345.79
周转材料 2,880.34 - 2,880.34 1,941.38 - 1,941.38
委托加工物资 - - - 2,548.88 - 2,548.88
在途物资 338.15 - 338.15 - - -
合计 364,676.62 13,464.81 351,211.81 276,557.88 1,865.49 274,692.39
万元、4,975,197.87 万元、5,678,586.86 万元和 5,679,849.3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
别为 68.06%、68.05%、70.65%和 69.10%。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万元、270,477.93 万元、302,621.28 万元和 302,470.17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较 2021 年末增加 32,143.35 万元,增幅 11.88%,主要系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2023
年 3 月末较 2022 年末减少 151.11 万元,降幅为 0.05%,变动较小。
截至 2022 年末及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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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2 年末账面价值 2021 年末账面价值
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3,466.83 13,631.89
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85.98 1,796.75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0,222.60 45,739.73
江西中阳科技协同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1,991.68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6,924.72 120,384.58
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1,100.93 21,147.29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5,962.53 28,323.50
新疆和顺中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35.92 237.12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10,089.86 9,950.16
巴州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612.70 459.31
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9,506.77 9,491.36
巴州科达能源有限公司 1,184.83 1,184.83
喀什中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12,179.82
新疆中泰亨惠医疗卫材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新疆康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027.61 959.91
小计 302,621.28 270,477.93
(2)固定资产
元、3,464,544.11 万元、3,658,026.53 万元和 3,588,705.67 万元,占资产比例分别为
较 2021 年末增加 193,482.42 万元,增幅 5.58%。2023 年 3 月末固定资产较 2022 年
末减少 69,320.86 万元,降幅为 1.90%。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固定资产 3,658,026.53 3,464,544.11 3,355,8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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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3,658,026.53 3,464,544.11 3,355,899.86
最近三年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1,760,178.06 1,766,406.30 1,446,105.04
机器设备 1,857,877.40 1,664,494.97 1,885,831.90
运输设备 20,473.96 12,672.54 7,806.19
电子设备及其他 19,497.11 20,970.30 16,156.73
合计 3,658,026.53 3,464,544.11 3,355,899.86
截至 2022 年末暂未办理完成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 359,137.81 正在办理中
(3)使用权资产
新租赁准则科目重分类所致,是由固定资产科目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2022 年末较
年 3 月末较 2022 年末减少 6,027.59 万元,降幅 1.95%。
最近两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1,441.38 1,486.83
机器设备 307,783.18 413,771.30
合计 309,224.56 415,258.14
(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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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500 万吨/年煤分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托克逊县盘吉煤业
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托克逊能化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托克逊能化绿色建材厂电石渣制水泥综合改造项目转固所致。2022 年末
在建工程较 2021 年末增加 475,302.58 万元,增幅 95.68%,系金晖兆丰在建项目增
加所致。2023 年 3 月末在建工程较 2022 年末增加 55,708.56 万元,增幅 5.73%。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在建工程 1,013,858.32 959,697.92 489,288.87 636,170.51
工程物资 13,892.55 12,344.39 7,450.86 7,739.60
合计 1,027,750.87 972,042.31 496,739.73 643,910.12
发行人 2023 年 3 月末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晖兆丰 2*350MW 一期工程 217,511.14 - 217,511.14
金晖兆丰年产 75 万吨/年电石项目 172,757.96 - 172,757.96
金晖科技年产 30 万吨 BDO 项目 153,939.67 - 153,939.67
阜康能源新建 15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
目
兴泰粘胶生产线智能化升级莫代尔纤
维改造项目
亨惠医疗年产 14 万吨生物基绿色可降
解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新鑫科技建设单位管理费 28,026.40 - 28,026.40
新鑫科技 2.5 万吨/年二氯苯装置项目 26,052.79 - 26,052.79
新疆拜城润华煤业有限公司 60 万吨矿
井在建项目
新鑫科技 1 万吨/年聚苯硫醚装置项目 21,522.60 - 21,522.60
阜康能源技措项目 19,766.26 - 19,7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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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晖工业废渣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升
级改造项目
兴泰 3*75 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改造 14,444.86 - 14,444.86
奇台准东煤田南黄草湖 5000 万吨/年煤
矿项目
巴州金富设备部 7#车间气流纺改环锭
纺项目
托克逊能化技措 11,749.13 - 11,749.13
新鑫科技 20 万吨/年三氯氢硅装置一期
华泰重化工技措项目 10,116.59 - 10,116.59
新鑫科技 2 万吨/年高耐热性树脂装置
项目
中泰新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
级示范项目
目
金晖兆丰 100 万吨/年产 PVC 7,722.11 - 7,722.11
中泰矿冶技措项目 8,199.76 614.06 7,585.71
新疆金晖兆丰煤业有限公司煤场煤棚
封闭项目
新疆帆达矿业有限公司 400 万吨/年石
灰石破碎生产线项目
兴泰纤维纱线厂升级改造技改技措 9,354.27 - 9,354.27
其他项目 46,661.81 - 46,661.81
合计 1,014,472.37 614.06 1,013,858.32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未来的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未来投资计划
截至 2023
预计完工时
项目 项目法人 开工时间 总投金额 年 3 月末 2023 年 4-12 月 2024 年拟投
间
已投金额 拟投资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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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投资计划
截至 2023
预计完工时
项目 项目法人 开工时间 总投金额 年 3 月末 2023 年 4-12 月 2024 年拟投
间
已投金额 拟投资 资
新疆金晖
金晖兆丰
兆丰能源
股份有限
期工程
公司
新疆金晖
金晖兆丰年
兆丰能源
产 75 万吨/年 2021 年 5 月 2024 年 9 月 247,000.00 172,175.98 13,400.53 61,423.49
股份有限
电石项目
公司
新疆拜城润
华煤业有限 新疆拜城
公司 60 万吨 润华煤业 2012 年 3 月 2025 年 12 月 58,000.00 33,163.69 408.32 3,500.00
矿井在建项 有限公司
目
金晖科技年 新疆中泰
产 30 万吨 金晖科技 2022 年 5 月 2024 年 10 月 511,566.00 172,877.84 248,000.00 90,688.16
BDO 项目 有限公司
新鑫科技 20 新疆中泰
万吨/年三氯 新鑫化工
氢硅装置项 科技股份
目(一期) 有限公司
亨惠医疗年
新疆中泰
产 14 万吨生
亨惠医疗
物基绿色可 2020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 93,450.00 34,351.76 59,098.24 -
卫材股份
降解材料智
有限公司
能制造项目
中泰新材料
新疆中泰
资源化综合
新材料股
利用制甲醇 2022 年 9 月 2024 年 6 月 599,053.00 60,150.00 271,911.37 266,991.63
份有限公
升级示范项
司
目
新鑫科技 2 万 新疆中泰
吨/年高耐热 新鑫化工
性树脂装置 科技股份
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1,905,575.06 714,624.78 667,647.23 42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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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疆中泰金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 BDO(1,4-丁二醇)项目:规划建设 12 万吨/年电
石乙炔、3×10 万吨/年 BDO(1,4-丁二醇)、3×24 万吨/年甲醇制甲醛、28,000Nm 3/h 天然气
制氢装置;除依托园区现有设施外,与上述工艺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5)长期待摊费用
万元、38,420.87 万元、43,557.46 万元和 46,470.42 万元,占资产比例分别为 0.23% 、
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金晖兆丰,纳入火区治理项目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末增加 2,912.96 万元,增幅 6.69%。
最近两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技术 2,094.87 -
火区治理 4,075.47 26,161.07
离子膜片 3,918.98 3,809.83
脱硝催化剂 615.59 1,110.00
融资租赁手续费 1,663.49 2,078.23
单元槽 1,398.09 1,665.62
纺织专件 2,234.57 1,715.05
其他 2,643.42 1,881.07
合计 43,557.46 38,420.87
(6)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占比较高。2021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78,013.25 万
元,增幅 100.17%,主要系收购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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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2022 年末无形资产较 2021 年末增加
降幅 0.55%。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土地使用权 90,811.63 80,274.37 65,303.37
专利权 348.43 422.88 497.33
非专利技术 879.74 - -
软件 11,463.39 12,368.19 4,418.43
采矿权 64,896.55 62,829.4 7,662.5
合计 168,399.75 155,894.84 77,881.58
(7)其他非流动资产
万元、59,422.14 万元、122,869.87 万元和 141,372.03 万元。占资产的比重为 0.25% 、
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导致工程设备款增加
所致。2022 年末较 2021 年末增加 63,447.73 万元,增幅 106.77%,主要系预付长期
资产款增加所致。2023 年 3 月末较 2022 年末增加 18,502.16 万元,增幅 15.06%。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工程设备款 83,976.33 57,203.02 12,898.77
土地出让金 37.50 37.50 281.00
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 1,543.10 2,181.62 2,820.15
长期资产款 37,312.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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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2,869.87 59,422.14 15,999.92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0,742.56 14.50 554,263.43 11.68 742,258.53 17.75 866,720.34 19.80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0.00 482.42 0.01
应付票据 511,649.33 10.29 619,875.50 13.07 259,784.66 6.21 485,512.87 11.09
应付账款 646,142.91 13.00 620,532.24 13.08 576,187.46 13.78 669,725.33 15.30
预收款项 133.28 0.003 96.52 0.002 95.86 0.002 95.86 0.002
合同负债 253,471.66 5.10 248,095.64 5.23 205,973.00 4.93 153,444.94 3.51
应付职工薪酬 22,069.91 0.44 30,097.63 0.63 22,521.52 0.54 11,215.49 0.26
应交税费 38,177.87 0.77 38,064.25 0.80 62,915.77 1.50 33,082.18 0.76
其他应付款 34,480.54 0.69 36,948.81 0.78 31,182.59 0.75 30,302.32 0.69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10,051.85 14.28 688,633.51 14.52 879,717.55 21.04 710,391.92 16.23
流动负债合计 3,378,873.56 67.96 3,366,593.50 70.97 3,098,518.34 74.10 3,227,285.80 73.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95,551.31 16.00 636,953.78 13.43 457,366.46 10.94 445,213.43 10.17
应付债券 206,246.27 4.15 154,212.33 3.25 211,485.89 5.06 505,323.05 11.54
租赁负债 34,373.01 0.69 32,587.65 0.69 93,053.30 2.23 - -
长期应付款 526,796.65 10.60 523,593.49 11.04 288,596.35 6.90 163,861.43 3.74
递延收益 27,264.69 0.55 27,403.35 0.58 29,917.10 0.72 30,069.09 0.69
递延所得税负
债
其他非流动负 - -
- - - - 1,784.74 0.04
债
非流动负债合
计
负债合计 4,971,588.76 100.00 4,743,859.07 100.00 4,181,282.72 100.00 4,376,986.9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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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3,098,518.34 万元、3,366,593.50 万元和 3,378,873.56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
别为 73.73%、74.10%、70.97 %和 67.96%。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
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等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主要系信用借款减少所致。2022 年末较 2021 年末减少 187,995.10 万元,降幅 25.33%,
主要系保证借款减少所致。2023 年 3 月末较 2022 年末增加 166,479.13 万元,增幅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质押借款 45,000.00 2,000.00 374.04 5,889.44
保证借款 377,946.63 355,064.05 454,063.17 452,429.30
信用借款 248,495.94 188,899.37 213,541.34 372,329.95
其他借款 49,300.00 8,300.00 74,279.98 36,071.66
合计 720,742.56 554,263.43 742,258.53 866,720.34
(2)应付账款
发行人 2021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20 年末减少 93,537.87 万元,降幅为 13.97%,
主要系结清部分材料款所致。2022 年末较 2021 年末增加 44,344.78 万元,增幅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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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材料款 309,001.78 251,828.18 329,340.56
工程款 193,341.31 221,488.38 211,394.00
运费 75,576.02 55,665.09 68,092.83
设备款 23,679.95 37,341.72 53,177.34
其他 18,933.19 9,864.10 7,720.61
合计 620,532.24 576,187.46 669,725.33
发行人 2022 年末账龄超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关联
债权单位/项目名称 金额 未偿还原因
方
单位一 25,436.44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否
单位二 13,867.04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否
单位三 4,874.73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否
单位四 4,033.06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否
单位五 3,217.45 尚未结算 否
合计 51,428.73 -
截至 2021 年末账龄超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未偿还原因 是否关联方
单位一 38,231.45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否
单位二 36,721.76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否
单位三 5,686.73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否
单位四 4,874.73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否
单位五 4,817.08 尚未结算 否
合计 90,331.75 --
(3)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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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21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20 年末减少 225,728.21 万元,降幅为 46.49%,
主 要 系结 清 部 分 承 兑汇 票 所 致。 发行 人 2022 年末 应 付票 据较 2021 年末 增 加
发行人 2023 年 3 月末应付票据较 2022 年末减少 108,226.17 万元,降幅为 17.46%,
主要系结清部分承兑汇票所致。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种类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 72,669.53 26,607.68 104,951.87
银行承兑汇票 547,205.97 233,176.97 380,561.00
合计 619,875.50 259,784.66 485,512.87
(4)预收款项
万元、96.52 万元和 133.28 万元,占负债比例分别为 0.002%、0.002%、0.002%和 0.003%。
发行人预收款项主要是客户预付产品货款。
(5)合同负债
元,增幅 34.23%,主要系发行人销售商品的订单增加,预收的款项增多所致。2022
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 2021 年末增加 42,122.64 万元,增幅 20.45%,主要系预收
的货款增加所致。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 2022 年末增加 5,376.02 万元,
增幅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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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付职工薪酬
万元、22,521.52 万元、30,097.63 万元和 22,069.91 万元,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 0.26%、
增幅 100.81%,主要系短期薪酬及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增加所致。2022 年末发
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 2021 年末增加 7,576.11 万元,增幅 33.64%,主要系薪酬增加、
合并范围增加所致。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 2022 年末减少 8,027.72
万元,降幅 26.67%。
(7)应交税费
税增加所致。2022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 2021 年末减少 24,851.52 万元,降幅
万元,增幅 0.30%。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例分别为 6.08%、7.60%、11.17 %和 8.89%。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等。
增幅为 19.3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2022 年末较 2021 年末
增加 212,104.57 万元,增幅 66.7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2023
年 3 月末较 2022 年末减少 88,032.32 万元,降幅 16.61%,主要系偿还一年内到期应
付债券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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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6,450.98 158,533.24 77,080.93 76,305.7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3,502.47 102,143.13 103,243.9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79,726.56 230,491.28 87,853.78 86,762.53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5,776.10 37,458.98 50,803.55 -
合计 441,953.64 529,985.97 317,881.40 266,312.14
(9)其他流动负债
万元、879,717.55 万元、688,633.51 万元和 710,051.85 万元,占负债比例分别为 16.23%、
发行人 2021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 2020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增加 169,325.63 万元,
增幅为 23.84%,主要系信用证、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转让票据增加所致。2022 年
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 2021 年末减少 191,084.04 万元,降幅 21.72%,主要系未
终止确认的已背书转让票据减少所致。发行人 2023 年 3 月末其他流动负债较 2022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增加 21,418.34 万元,增幅为 3.11%。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短期应付债券 51,085.21 50,666.03 101,941.22 102,819.47
财务资助 - - 13,313.35
信用证 257,199.78 258,136.44 177,190.06 131,527.61
待转销项税额 28,662.59 28,377.13 20,947.85 17,086.12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转
让票据
建信融通票据 56,649.39 73,567.24 86,68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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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农行供应链融资 - 4,121.65 -
合计 710,051.86 688,633.51 879,717.55 710,391.92
万元、1,082,764.38 万元、1,377,265.57 万元和 1,592,715.21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
分别为 26.27%、25.90%、29.03%和 32.04%。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为阜康能源、中泰矿冶、中泰纺织集团等项目建设处于建设期,因此银行长期借款
较多。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12,153.03 万元,增幅 2.73%。2022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21 年末增加 179,587.32 万元,增幅 39.27%,主要系取得长期借
款增加所致。2023 年 3 月末长期借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158,597.53 万元,增幅 24.9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长期借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抵押借款 446,608.63 361,890.21 312,145.55 369,516.26
保证借款 370,439.05 334,285.97 163,239.95 95,941.78
信用借款 132,253.88 99,310.85 59,061.90 56,061.11
减:一年内到期部
分
合计 795,551.31 636,953.78 457,366.46 445,213.43
(2)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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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21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20 年末减少 293,837.16 万元,降幅为 58.15%,
主要系本期偿还 18 新中泰 MTN001、18 新中泰 MTN002、2018 年公司债(第一期)、
幅 27.08%,主要系偿还应付债券所致。2023 年 3 月末应付债券较 2022 年末增加
单位:万元
项目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末余额
MTN001
MTN001
MTN002
减:一年内到期的
- -
应付债券
合计 200,000.00 206,246.27
(3)租赁负债
万元、32,587.65 万元和 34,373.01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0%、2.23%、0.69%
和 0.69%。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增加 93,053.30 万元,变动原因为本期执行新租赁
准则科目重分类所致,是由长期应付款科目重分类至租赁负债。2022 年末较 2021
年末减少 60,465.65 万元,降幅 64.98%,主要系部分租赁负债到期所致。2023 年 3
月末较 2022 年末增加 1,785.36 万元,增幅为 5.48%。
最近两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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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融资租赁 70,046.63 143,856.86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37,458.98 50,803.55
合计 32,587.65 93,053.30
(4)长期应付款
元、288,596.35 万元、523,593.49 万元和 526,796.65 万元,在发行当期负债中占比分
别为 3.74%、6.90%、11.04 %和 10.60%。发行人 2021 年末长期应付款较 2020 年末
增加 124,734.92 万元,增幅为 76.12%,主要系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同时收购新疆
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导致债权清偿款增加所致。2022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
较 2021 年末增加 234,997.14 万元,增幅 81.43%,主要系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长期应付款 526,737.79 523,534.62 288,537.49 163,802.56
专项应付款 58.86 58.86 58.86 58.86
合计 526,796.65 523,593.49 288,596.35 163,861.43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应付融资租赁款 561,852.17 610,368.93 221,233.72 219,102.17
国开发展基金 23,761.82 23,753.46 28,335.89 31,371.42
占用草场生活补偿费 91.50 91.50 91.50 91.50
采矿权价款 27,147.38 26,789.51 23,393.97 -
债权清偿款 93,611.48 93,022.51 103,336.19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79,726.56 230,491.28 87,853.78 86,762.53
合计 526,737.79 523,534.62 288,537.49 163,802.56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专项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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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形成原因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
引进人才经费款 58.86 58.86 58.86
经费
合计 58.86 58.86 58.86
(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70,640.79 5,591,054.49 6,289,335.16 8,421,467.06
其中:营业收入 1,070,640.79 5,591,054.49 6,289,335.16 8,421,467.06
二、营业总成本 1,115,729.58 5,478,510.54 5,921,617.13 8,404,052.53
其中:营业成本 982,753.94 4,904,319.98 5,414,599.66 7,937,347.76
税金及附加 14,900.50 52,886.34 43,361.78 25,265.25
销售费用 57,196.71 236,596.22 218,898.90 259,290.54
管理费用 32,932.48 126,201.95 102,994.93 64,233.65
研发费用 2,279.10 44,402.57 7,665.08 2,716.96
财务费用 25,666.86 114,103.48 134,096.78 115,198.37
其中:利息费用 24,547.16 115,461.65 129,635.99 115,730.41
利息收入 1,796.02 5,285.99 3,760.27 4,385.28
加:其他收益 1,464.38 8,594.88 5,736.85 10,554.44
投资收益(损失以
-146.77 32,974.55 11,938.82 -9,471.3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151.11 33,942.30 40,530.80 -1,559.76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 -462.23 1,957.15 8,590.39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160.24 -12,209.01 -12,487.79 -503.81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43,394.21 140,328.60 363,375.33 19,487.17
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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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226.50 846.25 5,463.43 869.12
减:营业外支出 39.87 7,952.58 4,198.41 3,506.35
四、利润总额(亏损
-43,207.58 133,222.26 364,640.36 16,849.95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04.04 23,637.00 57,298.36 21,481.63
五、净利润(净亏损
-45,311.62 109,585.26 307,342.00 -4,631.69
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45,311.62 109,585.26 307,342.00 -4,631.69
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32,189.13 71,399.91 274,792.94 14,453.12
以“-”号填列)
-13,122.49 38,185.35 32,549.06 -19,084.81
损以“-”号填列)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为聚氯乙烯树脂、氯碱类产品、粘胶纤维、粘胶纱线的生
产和销售。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421,467.06 万
元、6,289,335.16 万元、5,591,054.49 万元和 1,070,640.79 万元,发行人营业利润分
别为 19,487.17 万元、363,375.33 万元、140,328.60 万元和-43,394.21 万元,净利润
分别为-4,631.69 万元、307,342.00 万元、109,585.26 万元和-45,311.62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453.12 万元、274,792.94 万元、71,399.91 万元和
-32,189.13 万元。
发行人 2021 年收入大幅减少,主要系 2021 年贸易板块子公司上海多经不再纳
入合并范围,贸易板块收入下降 3,232,751.07 万元,下降幅度 48.86%所致。2022 年
营业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698,280.67 万元,降幅为 11.10%,主要系 2022 年度贸易收
入减少较多。2020 年亏损系贸易战、行业周期综合影响,主要产品烧碱、粘胶纤维、
粘胶纱线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所致。2021 年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增加,销售量增加,
量价齐升,发行人净利润增加。2022 年由于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纤维、粘胶纱
成本上涨,PVC 销售价格下半年持续下跌,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较大。2023 年 1-3
月,受下游市场需求低迷、海外出口受阻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市场行情恢复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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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纱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导致公司一季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72.78%。
聚氯乙烯树脂销售量及销售均价
单位:万吨、元/吨
主要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量 171.09 189.90 171.09
销售均价 6,699.61 7,761.94 5,913.24
氯碱类产品销售量及销售均价
单位:万吨、元/吨
主要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量 90.51 94.71 90.51
销售均价 2,721.35 1,766.91 1,734.99
粘胶纤维销售量及销售均价
单位:万吨、元/吨
主要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量 23.21 26.74 20.69
销售均价 11,659.28 10,775.65 7,707.20
粘胶纱线销售量及销售均价
单位:万吨、元/吨
主要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量 24.48 30.03 29.52
销售均价 14,975.31 13,983.25 10,588.68
资收益较高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高所致。最近两年化工行业市
场行情较好,发行人投资企业多为化工行业相关企业,因此确认的投资收益较高。
化工行业波动性较强,发行人为了平稳行业周期的波动进行了一定的套期保值,未
来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可能随着化工行业周期变动而产生波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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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0,530.80 33,942.3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249.01 433.15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31 31.9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8,154.88 -1,479.45
其他 6,805.60 46.60
合计 11,938.82 32,974.55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258.98
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93.04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82.97
江西中阳科技协同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5.46
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 -1,749.56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2,286.49
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9,095.69
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290.09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735.58
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 36.11
新疆和顺中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1,038.38
巴州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370.02
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569.23
喀什中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179.82
合计 40,530.80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63.90
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89.23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8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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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7,047.59
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96.62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584.22
新疆和顺中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139.70
巴州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153.39
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15.41
喀什中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326.39
新疆康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90
合计 33,942.30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330,512.06 7,080,154.66 7,492,645.44 10,333,54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457,592.18 6,547,653.22 7,046,842.61 9,627,31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080.13 532,501.44 445,802.83 706,230.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109.61 12,609.21 61,384.78 54,673.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05,926.97 630,762.84 386,981.61 303,830.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817.36 -618,153.63 -325,596.83 -249,156.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600,801.55 1,750,598.51 1,662,656.69 1,464,705.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390,402.04 1,611,728.90 1,789,414.73 1,892,756.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399.51 138,869.61 -126,758.04 -428,050.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196.69 62,103.86 -9,035.67 27,485.17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06,230.85 万元、
较 2020 年减少 260,428.03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剥离贸易板块子公司上海多经,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发行人借助自身在行业内的体量优势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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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优势,在结算及收款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剥离上海多经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445,802.83 万元,仍旧处于较高水平,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
额为 7,492,645.44 万元,与 2021 年营业收入 6,289,335.16 万元规模较为匹配,因此
剥离后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不存在对贸易业务较大依赖情况。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所致。2023 年 1-3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系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直接发债渠道畅通、授信规模较高、可用货
币资金规模较高,因此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不构
成重大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9,156.43 万元、
-325,596.83 万元、-618,153.63 万元和-104,817.36 万元。2021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净额较 2020 年减少 76,440.40 万元,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增加,收购新疆金晖兆
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得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2022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 2021 年
减少 292,556.80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增加所致。2023 年 1-3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系购建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高所致。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现净流出状态,主要系发行人目前
为了高质量发展不断进行强链、延链、补链,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
平,同时原材料供应方面的在建项目也陆续开展,导致在建项目较多,从而投资支
出较多所致。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投资活动投向包括新疆金晖兆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350MW 一期工程、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75 万吨电
石、金晖科技年产 30 万吨 BDO 项目、中泰新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
项目等。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是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的一些项目建设,主要是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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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炭、兰炭、石灰石)的开采加工项目、主营产品(聚氯乙烯、离子膜烧碱)
的生产线项目、其他煤化工类产品(聚苯硫醚(PPS)、二氯苯)生产线项目等。
上述投资项目主要在后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产出原材料、生产出产品进行销售产
生收益。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直接发债渠道畅通、授信规模较高、可
用货币资金规模较高,因此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支出较高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不构
成重大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8,050.86 万元、
-126,758.04 万元、138,869.61 万元和 210,399.51 万元。2021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增加 301,292.81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2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
额为正,主要系 2023 年 1-3 月取得借款、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发行人近年来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高,导致 2020 年和 2021 年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但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直接发债渠道畅通、授
信规模较高、可用货币资金规模较高,2022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五)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比率 0.75 0.70 0.75 0.65
速动比率 0.63 0.60 0.67 0.59
资产负债率(%) 60.48 59.02 57.19 67.03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20.71 47.50 15.12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4.40 5.39 2.50
和 0.75,同时期内,发行人速动比率分别为 0.59、0.67、0.60 和 0.63,发行人流动
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发行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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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负债规模较高。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券是发行人融资的重要手段,同时发行人保
持较高的应付账款水平,因而流动负债余额较高。
水平。
分别为 2.50、5.39、4.40,利息保障倍数及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处于合理水平,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存货周转率 2.60 15.67 23.14 31.64
应收账款周转率 4.65 18.92 19.45 26.09
注: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次/年、15.67 次/年和 2.60 次/年,公司存货管理良好,存货周转较快,报告期内存
货周转率呈持续下降趋势,但整体水平较高。
次/年、18.92 次/年和 4.65 次/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公司
回款情况良好,资金周转较好,应收账款管理水平较高,但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
率呈持续下降趋势。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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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1,070,640.79 5,591,054.49 6,289,335.16 8,421,467.06
营业成本 982,753.94 4,904,319.98 5,414,599.66 7,937,347.76
毛利率 8.21% 12.28% 13.91% 5.75%
营业利润 -43,394.21 140,328.60 363,375.33 19,487.17
净利润 -45,311.62 109,585.26 307,342.00 -4,631.69
归属于母公司
-32,189.13 71,399.91 274,792.94 14,453.12
股东的净利润
平均总资产回
-0.23% 3.24% 7.14% 2.11%
报率
加权平均净资
-1.26% 2.80% 12.60% 0.66%
产收益率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为聚氯乙烯树脂、氯碱类产品、粘胶纤维、粘胶纱线的生
产和销售。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421,467.06 万
元、6,289,335.16 万元、5,591,054.49 万元和 1,070,640.79 万元,发行人营业利润分
别为 19,487.17 万元、363,375.33 万元、140,328.60 万元和-43,394.21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453.12 万元、274,792.94 万元、71,399.91 万元和
-32,189.13 万元。
(1)2020 年盈利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发行人主要产品 2019-2020 年收入成本及销量、销售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发行人主要产品 2019-2020 年收入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聚 氯
乙 烯 1,011,696.18 721,535.01 290,161.17 1,009,696.97 726,030.88 283,666.09 0.20 -0.62 2.29
树脂
氯 碱
类 产 167,331.81 104,788.32 62,543.49 250,909.38 134,232.12 116,677.26 -33.31 -21.93 -46.40
品
粘 胶 159,461.95 196,623.05 -37,161.10 335,960.38 319,245.88 16,714.50 -52.54 -38.41 -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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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纤维
粘 胶
纱线
发行人主要产品 2019-2020 年销量及销售均价情况表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
销量 销售均价 销量 销售均价 销量 销售均价
聚氯乙烯
树脂
氯碱类产
品
粘胶纤维 20.69 7,707.20 34.63 9,701.43 -40.25 -20.56
粘胶纱线 29.52 10,588.68 27.35 13,410.86 7.93 -21.04
幅 52.54%;净利润为-4,631.69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23,772.71 万元,减幅 124.20%。
这主要系氯碱类产品、粘胶纤维、粘胶纱线等主要产品盈利水平大幅下降所致。
万元,减幅 33.31%;毛利润为 62,543.49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54,133.77 万元,减
幅 46.40%。这主要是因为受下游市场行情影响,氯碱类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所致,
比,降幅为 46.27%。2020 年氯碱类产品销量为 90.51 万吨,较 2019 增加 12.81 万
吨,增幅 16.49%,但由于销量增幅低于销售均价降幅,使得氯碱产品盈利水平同比
下滑。
发行人烧碱产品 2019-2022 年市场价格走势图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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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万元,减幅 52.54%;毛利润为-37,161.10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53,875.60 万元,减
幅为 322.33%。这主要系贸易战导致销售价格及销量大幅下降所致,2020 年粘胶纤
维产品销量为 20.69 万吨,较 2019 年减少 13.94 万吨,减幅 40.25%;销售均价为
润为负主要是受经济环境、经营环境、产业环境等因素影响,销售价格大幅下滑所
致。
万元,减幅 14.78%;毛利润为 15,691.39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21,720.70 万元,减
幅 58.06%。这主要系贸易战导致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所致,2020 年粘胶纱线销售均
价为 10,588.68 元/吨,与 2019 年销售均价 13,410.86 元/吨相比,降幅 21.04%。2020
年粘胶纱线销量为 29.52 万吨,较 2019 年增加 2.17 万吨,增幅 7.93%,但由于销量
增幅低于销售均价降幅,使得粘胶纱线产品盈利水平同比下滑。
(2)2021 年盈利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发行人主要产品 2020-2021 年收入成本及销量、销售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发行人主要产品 2020-2021 年收入成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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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聚 氯
乙 烯 1,473,992.63 921,123.74 552,868.89 1,011,696.18 721,535.01 290,161.17 45.70 27.66 90.54
树脂
氯 碱
类 产 182,652.60 129,580.64 53,071.96 167,331.81 104,788.32 62,543.49 9.16 23.66 -15.14
品
粘 胶
纤维
粘 胶
纱线
发行人主要产品 2020-2021 年销量及销售均价情况表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 销售
销量 销售均价 销量 销售均价 销量
均价
聚氯乙
烯树脂
氯碱类
产品
粘胶纤
维
粘胶纱
线
增幅 1,764.69%;净利润为 307,342.00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311,973.69 万元,变动
幅度为-6,735.63%。这要系 2021 年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粘胶纤维、粘胶纱线等
销售价格大幅增加,销售量增加,量价齐升所致。
万元,增幅 90.54%。这主要系在宏观政策面、基本面及国外突发因素等的共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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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市场行情较好,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销量增加,销售价格大幅上涨所致。2021 年,
发行人聚氯乙烯树脂销量为 189.90 万吨,较 2020 年增加 18.81 万吨,增幅 10.99%;
销售均价为 7,761.94 万吨,与 2020 年销售均价 5,913.14 元/吨相比,增幅 31.27%。
发行人聚氯乙烯树脂产品 2019-2022 年市场价格走势图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万元,增幅 80.70%;毛利润为 13,138.62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50,299.72 万元,增
幅 135.36%。这主要是由于下游陆续开工,粘胶纤维销量增加,销售均价大幅上涨
所致。2021 年发行人粘胶纤维产品销量为 26.74 万吨,较 2020 年增加 6.05 万吨,
增幅 29.24%;销售均价为 10,775.65 元/吨,与 2020 年销售均价 7,707.20 元/吨相比,
增幅 39.81%。
万元,增幅 34.34%;毛利润为 55,288.99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39,597.60 万元,增
幅 252.35%。这主要是由于下游陆续开工,销售均价大幅上涨所致。2021 年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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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胶纱线销售均价为 13,983.25 元/吨,与 2020 年销售均价 10,588.68 元/吨相比,增
幅 32.06%。
(3)2022 年盈利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降 203,393.03 万元,降幅为 74.02%。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主要系: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地缘政治冲突等影响,导致大宗商品原材料、运输等成本
上涨。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纤维、粘胶纱成本上涨,毛利下降,虽然烧碱销售
价格同比上涨,但 PVC 销售价格下半年持续下跌,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发行人毛利润主要由聚氯乙烯贡献,毛利率为 17.86%。发行人聚氯乙烯板块盈利能
力 2022 年较 2021 年降低主要系销售均价下降所致。氯碱类产品(主要为烧碱及少
量盐酸)毛利润 207,128.04 万元,占比 30.16%,毛利率为 60.58%。2022 年毛利润
和毛利率较 2021 年上涨较大,主要系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实施等因素,烧碱价格
持续走高。粘胶纤维毛利润为-1,830.91 万元,占比为-0.27 %,毛利率为-0.68%。2022
年毛利率为负主要系粘胶短纤原材料价格上升,下游需求疲软,粘胶短纤销量下降
所致。粘胶纱线毛利润 23,584.96 万元,占比 3.43%。毛利率为 6.43%。2022 年较
价格不断上涨,浆粕价格大幅上扬,导致粘胶短纤价格上升,但价格涨幅不及成本
涨幅。
氯碱化工行业部分上市公司同期盈利情况如下所示:
氯碱化工行业部分上市公司同期盈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增减
鸿达兴业 30,001.03 -64.78
英力特 -38,886.92 -9,154.09
新疆天业 85,321.58 -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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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增减
新金路 1,314.30 -95.61
北元集团 144,680.35 -21.81
中泰化学 71,399.91 -74.02
数据来源:Wind
(4)2023 年 1-3 月盈利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场行情恢复不及预期,公司主要产品 PVC、粘胶纱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
导致公司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72.78%。
氯碱化工行业部分上市公司同期盈利情况如下所示:
氯碱化工行业部分上市公司同期盈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增减
鸿达兴业 195.70 -98.09
英力特 -15,326.49 -267.51
新疆天业 -3,934.22 -114.16
新金路 -2,428.56 -176.05
北元集团 13,750.38 -73.31
中泰化学 -32,189.13 -172.78
数据来源:Wind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
氯碱化工行业市场景气度下降,发行人盈利情况出现下滑,属于正常情况,不存在
经营异常。
发行人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性较大,行业周期性明显,使得发行人盈利
水平波动较大,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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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120,215.32 万元,不低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发行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属于新疆自治区一类国企,股东支持力度较大;发行人主要
业务为聚氯乙烯、烧碱、粘胶纤维、纱线的生产销售,为国内氯碱化工行业少数拥
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构建了煤炭—热电—电石—氯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的上下
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是全国 PVC 市场的龙头企业;2021 年,发行人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份扩充资本实力,同时剥离贸易板块子公司上海多经,整合资源,聚
焦主业,做大做强化工板块,进一步提高化工板块竞争力;发行人目前计划投产年
产 30 万吨的 BDO 项目,BDO 作为精细化工产品,市场需求大、毛利率高。
因此,综上分析,发行人盈利变化情况不影响其长期盈利能力,发行人未来盈
利能力具备可持续性。截至目前,发行人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为 2,721,161.25 万元,占总负债的 54.73%。其
中,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 1,672,744.85 万元,占有息负债的 61.47%;银行借款、
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合计为 1,878,991.13 万元,占有息负债比重为 69.05%。
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按债务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1,672,744.85 61.47
公司债券 52,573.29 1.93
债务融资工具 153,672.99 5.65
企业债券
信托借款
融资租赁 561,852.17 20.65
境外债券
债权融资计划、除信托外的资管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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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其他有息负债 280,317.95 10.30
合计 2,721,161.25 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 合计
短期借款 720,742.56 720,742.56
一年内到期的 156,450.98 156,450.98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 - -
应付债券
一年内到期的 105,776.10 105,776.10
租赁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 179,726.56 179,726.56
长期应付款
其他流动负债 261,797.98 261,797.98
长期借款 399,064.30 94,993.13 101,531.86 32,655.14 167,306.88 795,551.31
应付债券 153,910.65 52,335.62 206,246.27
租赁负债 34,373.01 34,373.01
长期应付款 124,188.70 95,259.12 13,338.51 3,956.69 23,753.46 260,496.48
合计 1,424,494.18 677,163.65 276,960.88 114,870.37 36,611.83 191,060.34 2,721,161.25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为 272.12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
为 54.73%;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规模为 142.45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
为 28.65%。发行人短期债务规模占比较高,主要系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产品
及粘胶纤维产品的生产销售,上述业务板块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的投
入,包括煤炭、原盐、焦炭、兰炭、电石、石灰石、浆粕等原材料的采购,用于煤
炭、电力等能源的采购,用于支付运输费用,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及水电费等,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4,904,319.98 万元和 982,753.94 万元,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5,580,636.76 万元和 1,214,704.46 万元,因此短期借
款规模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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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未来的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未来投资计划
项目法 截至 2023 年 3 2023 年
项目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总投金额 2024
人 月末已投金额 4-12 月拟
投资 年拟投资
新疆金
金晖兆丰 晖兆丰
月
一期工程 份有限
公司
新疆金
金晖兆丰
晖兆丰
年产 75 万 2021 年 5
能源股 2024 年 9 月 247,000.00 172,175.98 13,400.53 61,423.49
吨/年电石 月
份有限
项目
公司
新疆拜城
润华煤业 新疆拜
有限公司 城润华 2012 年 3
井在建项 限公司
目
金晖科技 新疆中
年产 30 万 泰金晖 2022 年 5
吨 BDO 科技有 月
项目 限公司
新疆中
新鑫科技
泰新鑫
化工科 2017 年 7
年三氯氢 2023 年 10 月 37,465.43 10,824.19 26,641.24 -
技股份 月
硅装置项
有限公
目(一期)
司
亨惠医疗
新疆中
年产 14 万
泰亨惠
吨生物基
医疗卫 2020 年 7
绿色可降 2023 年 12 月 93,450.00 34,351.76 59,098.24 -
材股份 月
解材料智
有限公
能制造项
司
目
中泰新材
新疆中
料资源化
泰新材
综合利用 2022 年 9
料股份 2024 年 6 月 599,053.00 60,150.00 271,911.37 266,991.63
制甲醇升 月
有限公
级示范项
司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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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投资计划
项目法 截至 2023 年 3 2023 年
项目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总投金额 2024
人 月末已投金额 4-12 月拟
投资 年拟投资
新疆中
新鑫科技
泰新鑫
化工科 2017 年 9
高耐热性 2023 年 9 月 13,640.63 11,436.57 2,204.06 -
技股份 月
树脂装置
有限公
项目
司
合计 1,905,575.06 714,624.78 667,647.23 422,603.28
可以看出,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未来的资本支出金额为 1,090,250.51 万元,未
来资本支出规模较高。
综上所述,发行人短期债务规模较高且未来在建项目资本支出规模较高。
发行人短期债务和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如下:
一是主营业务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2020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发行
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706,230.85 万元、445,802.83 万元、532,501.44 万元和
-127,080.13 万元,除 2021 年出售贸易板块子公司上海多经导致现金流下降幅度较
高外,报告期内现金流情况整体较好,2022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19,065.96 万元、478,362.75 万元、811,714.78 万
元和 803,339.2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5%、6.55%、10.10%和 9.77%,占
比较高,截至 2023 年 3 月末,未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 318,795.48 万元,发行人货币
资金余额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银行借款,发行人作为新疆地
区的大型产业类企业,为自治区直属企业,在全国氯碱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出色的
业务使得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剩余授信额度较为充足,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剩余授信额度 132.75 亿元。三是债券发行,截至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发行人有 4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剩余注册额度、25 亿元公募公司债券剩余
注册额度、15 亿元绿色公司债券注册额度,发行人符合发行公司债及协会产品的条
件,后续可以继续开展债券发行融资。四是融资租赁等非标融资,发行人与国药租
赁、江苏金融、国银租赁、信达租赁、建信租赁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后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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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取得融资。上述未受限货币资金、剩余银行授信、剩余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
合计 249.63 亿元,可以为发行人一年内到期债务的偿还提供保障。
综上,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直接发债渠道畅通、授信规模较高、
可用货币资金规模较高,因此短期债务和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较为丰富,偿债
保障较为完善。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金额 占比
抵押借款 363,890.21 13.37%
保证借款 1,671,655.48 61.43%
信用借款 677,315.57 24.89%
质押借款 8,300.00 0.31%
合计 2,721,161.25 100.00%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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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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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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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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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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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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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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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营业
占营业收入比 占营业收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金额
例 入比例
例
产品 69,705.81 1.25 34,489.79 0.55 1.46 0.00
中泰集
团及其 设备及原辅料 12,002.22 0.21 21,714.31 0.35 61,435.36 0.73
子公司
综合性服务 14,604.28 0.26 11,106.23 0.18 14,304.22 0.17
中泰集 产品 2,577.32 0.05 3,426.15 0.05 0.02 0.00
团合营
设备及原辅料 3,003.79 0.05 4,473.06 0.07 2,258.01 0.03
及联营
企业 综合性服务 147.99 0.00 144.78 0.00 1,136.57 0.01
公司合 产品 120,267.02 2.15 120,017.78 1.91 66,537.37 0.79
营及联 设备及原辅料 127,052.68 2.27 152,704.95 2.43 159,193.47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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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营业
占营业收入比 占营业收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金额
例 入比例
例
营企业
综合性服务 38,557.90 0.69 45,410.58 0.72 843.36 0.01
其他关 产品 5,788.39 0.10 5,949.36 0.09 - -
联方 设备及原辅料 15.62 0.00 - - 3,579.23 0.04
合计 393,723.03 7.04 399,436.99 6.35 309,289.07 3.67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营业成本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产品 12,839.19 0.26 27,092.60 0.50 - -
中泰集 能源动力 135,272.41 2.76 46,972.42 0.87 1,284.90 0.02
团及其
子公司 原辅材料 43,125.54 0.88 20,332.46 0.38 64,164.36 0.81
综合性服务 46,998.03 0.96 41,493.39 0.77 3,141.10 0.04
产品 3,514.01 0.07 3,838.47 0.07 - -
中泰集
团合营 能源动力 19,715.64 0.40 7,109.73 0.13
及联营 原辅材料 1,450.20 0.03 1,753.37 0.03 11,837.84 0.15
企业
综合性服务 130.05 0.00 2,616.97 0.05 1,858.04 0.02
产品 535,862.82 10.93 502,014.79 9.27 338,383.37 4.26
公司合 能源动力 113,091.17 2.31 57,922.37 1.07 49,949.90 0.63
营及联
营企业 原辅材料 11,338.10 0.23 84,848.40 1.57 73,791.46 0.93
综合性服务 - - 18.87 0.00 - -
原辅材料 4,660.72 0.10 - - - -
其他关 2,270.4
能源动力 11.76 0.00 2,648.52 0.05 0.03
联方 2
综合性服务 4.07 0.00 - - 78.79 0.00
合计 928,013.71 18.92 798,662.36 14.85 546,760.18 6.89
(三)应收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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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合营及
联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
其子公司
应收票据 其他关联方 - - 5.00 0.00 10.00 0.00
中泰集团合
营及联营企 - - 410.00 0.06 1,100.00 0.19
业
合计 17,624.34 4.61 37,916.98 5.63 19,867.54 3.48
公司合营及
联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
其子公司
应收账款 其他关联方 60.28 0.02 91.88 0.03 130.48 0.04
中泰集团合
营及联营企 7,176.64 2.11 9,156.03 2.61 16,000.06 5.40
业
合计 195,699.16 57.45 238,076.97 67.95 198,980.87 67.19
公司合营及
联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
其子公司
预付款项
中泰集团合
营及联营企 3,002.50 1.13 6,391.45 2.35 21,475.59 8.07
业
合计 78,784.06 29.54 78,043.07 28.65 190,395.63 71.59
公司合营及
联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
其他应收 519.07 0.82 4,787.99 5.22 98.18 0.23
其子公司
款
其他关联方 148.67 0.23 148.67 0.16 408.25 0.96
中泰集团合
- - - - 12.75 0.03
营及联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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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业
合计 27,602.98 43.53 30,897.50 33.68 1,292.48 3.05
公司合营及
长期应收 - - - - 3,751.26 12.42
联营企业
款
合计 - - - - 3,751.26 12.42
中泰集团及
其子公司
其他非流 中泰集团合
动资产 营及联营企 31,269.42 25.45 10,286.11 17.31 - -
业
合计 31,422.48 25.57 10,286.11 17.31 57.34 0.36
(四)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合营及联
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其
- - 459.86 0.18 1,878.98 0.39
应付票据 子公司
中泰集团合营
- - - - 13.34 0.00
及联营企业
合计 126,365.00 20.39 42,879.86 16.51 110,592.20 22.78
公司合营及联
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其
子公司
应付账款 其他关联方 1,689.97 0.27 1,873.35 0.33 1,644.98 0.25
中泰集团合营
及联营企业
合计 14,701.27 2.37 23,690.30 4.11 30,227.89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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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合营及联
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其
子公司
其他应付
款 中泰集团合营
及联营企业
其他关联方 68.48 0.19 - - - -
合计 80.01 0.22 2,231.74 7.16 4,854.51 16.02
公司合营及联
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其
子公司
合同负债
其他关联方 28.14 0.01 19.74 0.01 5.1 0.00
中泰集团合营
及联营企业
合计 6,687.56 2.70 11,330.76 5.50 6,844.71 4.46
公司合营及联
营企业
中泰集团及其
子公司
其他流动
负债 其他关联方 0.44 0.00 - - 5.21 0.00
中泰集团合营
及联营企业
合计 834.78 0.12 1,331.73 0.15 14,198.14 2.00
中泰集团及其
长期应付 - - - - 11,760.00 7.18
子公司
款
合计 - - - - 11,760.00 7.18
(五)关联租赁
(1)中泰集团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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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1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0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房屋 7,353,947.32 4,946,031.72 8,475,096.02
设备 - 73,224.06 -
车辆 701,573.81 123,634.16 59,226.05
合计 8,055,521.13 5,142,889.94 8,534,322.07
(2)中泰集团合营及联营企业
单位:元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1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0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房屋 208,015.24 208,015.24 284,638.10
车辆 46,911.50 70,628.31 53,371.68
合计 254,926.74 278,643.55 338,009.78
(3)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单位:元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1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0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房屋 13, 138.56 493,821.73 289,080.00
车辆 354,298.37
合计 367,436.93 493,821.73 289,080.00
(1)中泰集团及其子公司
单位:元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确认的租赁支出 2021 年确认的租赁支出 2020 年确认的租赁支出
房屋 503, 148. 11 309,744.00 -
设备 - 29,714.28 67,619.05
车辆 88,853. 10 24,770.64 19,816.51
合计 592,001.21 364,228.92 87,435.56
(2)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单位:元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1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0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1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0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房屋 129,746.30 - -
合计 129,746.30 - -
(3)其他关联方
单位:元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1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0 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车辆 - - 39,274.34
合计 - - 39,274.34
(六)关联担保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止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总笔数
新疆华泰重化
工有限责任公 3,191,038,093.00 否 46
司
库尔勒中泰纺
织科技有限公 2,460,037,801.54 否 33
司
新疆中泰化学
托克逊能化有 1,996,587,694.20 否 11
限公司
阿拉尔市中泰
纺织科技有限 1,373,518,330.09 否 16
公司
新疆圣雄能源 2020-3-17 至
股份有限公司 2026-11-24
新疆中泰化学
阜康能源有限 1,052,930,000.00 否 12
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止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总笔数
新疆兴泰纤维 2022-9-30 至
科技有限公司 2026-10-19
新疆金晖兆丰
能源股份有限 1,022,466,235.00 否 5
公司
新疆圣雄氯碱 2020-6-17 至
有限公司 2027-12-29
新疆中泰金晖 2022-7-21 至
科技有限公司 2024-6-10
新疆美克化工 2019-6-14 至
股份有限公司 2037-5-29
新疆中泰矿冶 2020-5-28 至
有限公司 2025-5-20
巴州金富特种 2020-9-4 至
纱业有限公司 2023-12-14
新疆富丽震纶 2017-3-1 至
棉纺有限公司 2026-10-27
新疆中泰亨惠
医疗材料股份 530,830,925.80 否 5
有限公司
新疆蓝天石油
化学物流有限 512,000,000.00 否 5
责任公司
新疆天雨煤化 2020-5-15 至
集团有限公司 2030-3-31
中泰国际发展
(香港)有限公 437,334,040.41 否 46
司
新疆圣雄电石 2020-5-29 至
有限公司 2025-5-2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止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总笔数
新疆中泰进出
口贸易有限公 310,829,383.80 否 30
司
新疆圣雄水泥 2022-12-29 至
有限公司 2025-12-29
新疆中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 236,850,000.00 否 11
司
新疆库尔勒中
泰石化有限责 223,347,819.67 否 14
任公司
新疆新冶能源 2021-9-27 至
化工有限公司 2025-3-10
新疆中泰新鑫
化工科技股份 170,000,000.00 否 2
有限公司
上海中泰多经
国际贸易有限 157,762,324.06 否 15
责任公司
青岛齐泰科技 2022-4-12 至
有限公司 2023-11-30
新疆金晖兆丰 2022-10-31 至
焦化有限公司 2023-10-31
中泰大佑物宇
(上海)国际物 44,000,000.00 否 5
流有限公司
浙江泰信物产 2022-3-4 至
有限公司 2023-8-9
新疆威振石化 2022-4-25 至
有限公司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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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止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总笔数
新疆中泰海鸿
纺织印染有限 14,973,750.00 否 10
公司
单位:元
是否已
担保总笔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止日 经履行
数
完毕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33,593,143.44 否 24
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否 1
青岛齐泰科技有限公司 152,315,585.55 否 5
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否 1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2021 年 04 月 30 日 2021 年 04 月 30 日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2021 年 05 月 10 日 2021 年 05 月 11 日 -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10 月 2020 年 10 月
限责任公司 9日 14 日
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2 月 2020 年 3 月
限责任公司 27 日 16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4 月 2020 年 5 月
限责任公司 28 日 12 日
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11 月 2020 年 12 月
限责任公司 24 日 11 日
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2 月 2020 年 2 月
限责任公司 18 日 17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2 月 2020 年 2 月
限责任公司 15 日 14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2 月 2020 年 2 月
限责任公司 18 日 17 日
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1 月 2020 年 1 月
限责任公司 16 日 15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4 月 2020 年 4 月
限责任公司 19 日 18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6 月 2020 年 6 月
限责任公司 12 日 11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
限责任公司 23 日 22 日
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8 月
限责任公司 27 日 26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限责任公司 19 日 18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限责任公司 18 日 17 日
在本期归还中泰集团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1 月 2021 年 1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16 日 15 日 0.27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2 月 2021 年 2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14 日 13 日 1.81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2 月 2021 年 2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17 日 13 日 0.9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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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20 日 19 日 0.13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4 月 2021 年 4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15 日 14 日 0.08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6 月 9 2021 年 6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日 8日 0.08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6 月 2021 年 6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22 日 21 日 0.068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6 月 2021 年 6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23 日 22 日 0.12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新疆中泰(集团)有 2020 年 7 月 2021 年 7 月 本公司子公司向中泰集团拆入资金
限责任公司 23 日 22 日 1.7 亿元,拆借资金利率 5.60%
(八)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发生额 2021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
新疆中泰(集团)
股权转让 - 297,314,075.30 26,615,7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泰(集团)
股权受让 - 370,750,454.00 276,825,7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九)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发生额 2021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5,067,962.86 13,138,044.16 14,424,884.04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414,193.43 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
比例为 12.75%。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与被担保人 担保类 被担保债务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型 到期时间
新疆圣雄能源 连带责
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能源 连带责
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与被担保人 担保类 被担保债务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型 到期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能源 连带责
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氯碱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氯碱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氯碱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氯碱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氯碱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氯碱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电石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电石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电石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圣雄水泥 连带责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美克化工 连带责
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美克化工 连带责
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新疆库尔勒中
连带责
任保证
任公司
新疆库尔勒中
连带责
任保证
任公司
新疆库尔勒中
连带责
任保证
任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与被担保人 担保类 被担保债务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型 到期时间
新疆中泰(集
连带责
任保证
司
新疆中泰(集
连带责
任保证
司
新疆中泰海鸿
连带责
任保证
公司
合计 414,193.43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圣雄能源对外担保金额为 27.97 亿元,担保金额
较高。
圣雄能源成立于 2006 年,注册资本 42.47 亿元,参保人数 563 人,圣雄能源发
展成立时间较早,注册资本金规模较高,参保人数较高,圣雄能源在新疆属于大型
化工企业之一。圣雄能源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如下优势:第一,圣雄能源产能
较为突出,圣雄能源目前已形成年产聚氯乙烯树脂 50 万吨,离子膜烧碱 40 万吨,
电石 100 万吨,兰炭 75 万吨,废渣综合利用制水泥 180 万吨,露天煤矿 400 万吨、
井工煤矿 90 万吨,石灰石 90 万吨和 2×30 万千瓦自备发电机组的规模。第二,圣
雄能源销售渠道及采购渠道较为稳定畅通,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及供应商。
因此,考虑到圣雄能源的上述优势,中泰化学决定入股圣雄能源,以便充分利
用其销售及采购渠道,与自身销售及采购渠道产生协同作用。
中泰化学自 2015 年 9 月入股圣雄能源以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双方的合作广度
及深度。第一,中泰化学通过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等方式保障圣雄能源的运营资金需
要,以确保圣雄能源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及相关项目的顺利投产,进而与中泰化学
在业务经营方面保持较高协同性及互补性。第二,发行人利用圣雄能源畅通的采购
渠道,向圣雄能源及圣雄电石采购煤、电石、辅料等,圣雄能源及圣雄电石为发行
人 2021 年及 2022 年化工板块前五大供应商,圣雄能源为发行人 2020 年化工板块前
五大供应商。第三,中泰化学利用圣雄能源采购渠道提高贸易板块毛利率,圣雄能
源子公司圣雄氯碱多年来一直主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对上游供应商有一定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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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2020 年至 2022 年,圣雄能源子公司圣雄氯碱为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中泰化学利用其较强的议价能力及丰富的采购渠道采购化工材料等,进而压缩成本,
提高贸易业务的毛利率。第四,发行人也利用自身采购渠道为圣雄能源子公司圣雄
氯碱代采原材料并对其销售,在账面上形成应收账款,圣雄氯碱为中泰化学 2022
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对手方。
因此,发行人与圣雄能源在采购、销售等方面保持深度合作,因此为支持圣雄
能源发展,进而保证发行人自身化工及贸易板块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对其业务进
行一定支持,提供担保,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及主营业务经营能力。因
此,中泰化学对圣雄能源担保具备合理性。
不仅中泰化学为圣雄能源进行担保,发行人母公司中泰集团也对其进行了担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2022 年
中泰集团 324,134.78 378,900.00 366,275.98 358,000.00 316,806.00 289,385.56
中泰化学 307,399.89 378,900.00 280,689.23 345,458.18 316,806.00 289,385.56
目前圣雄能源的核心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主要由发行人统一协调管理。发行
人与圣雄能源签署统一销售合同,将圣雄能源的所有产品统一由中泰化学进行销售,
同时双方共享采购渠道,发行人为圣雄能源代采原材料并对其销售,因此对圣雄能
源形成大额的预付款项和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2022 年末
应收账款 26,801.44 81,212.55 92,322.63 108,012.98 162,845.97 77,240.05
应收票据 - - 1,949.72 42.00 215.00 31.00
其他应收款 521.60 709.10 709.10 1,100.00 1,553.58 51.38
预付款项 85,265.97 141,810.16 218,688.68 119,105.84 54,460.11 33,112.91
长期应收款 - - 61,340.67 38,225.93 12,006.29 43,528.32
合计 112,589.01 223,731.81 375,010.80 266,486.76 231,080.95 153,963.6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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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2022 年末
应收账款 24,146.50 77,492.87 87,071.80 106,373.68 160,174.55 152,429.48
应收票据 - - 1,114.72 40.00 47.00 41.00
其他应收款 5.00 5.00 5.66 359.38 359.38 41.38
预付款项 85,250.83 141,807.71 218,688.68 119,075.52 54,460.08 57,255.46
长期应收款 - - - - -
合计 109,402.33 219,305.58 306,880.86 225,848.58 215,041.01 209,767.32
圣雄能源目前涉及三起事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该起失信形成过程如下:圣雄能源与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泰材料”)于 2016 年 3 月签订钛、镍、管件、氯气洗涤塔等材料买卖合同,合
同约定先开具发票,后支付货款,因税率调整,宝泰材料一直未向圣雄能源足额开
具符合进项税抵消要求的发票,圣雄能源因此未支付剩余货款。宝泰材料 2021 年以
圣雄能源未按时支付足额货款为由诉至法院,2021 年 2 月经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
民法院审理,裁定圣雄能源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向宝泰材料支付相应货款及利息,
裁判生效后圣雄能源一直要求宝泰材料提供合格发票,但是宝泰材料一直未予回应,
因此圣雄能源未支付货款,被执行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
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截至目前该笔款项暂未支付,主要系对方暂未根据合同约定提
供合格发票。
限公司因涉及仲裁,仲裁金额 28,729,448.00 元,被执行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该起失信形成过程如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广东电力设计院”)为圣雄能源提供建设工程服务,需支付金额包括垫资款、
垫资利息、项目管理费,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因广东电力设计院未按照《还款
协议》执行补开发票事宜,因此剩余项目管理费 430 万元圣雄能源暂未支付,被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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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力设计院诉讼并采取强制执行,被执行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截至目前该笔款项中剩余的 430 万元暂未支付,主要系对方暂未按照《还款
协议》执行补开发票事宜。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被判定在 2,700.00 万元最高限额内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后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该起诉讼主要系担保人较多,圣雄能源只是其中一个担保人,其他担保人未代偿,
因此圣雄能源暂未进行代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上述涉诉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均是因为正常经营活动中的商业纠纷,
三个事项的执行标的总共为 5,665.24 万元,占圣雄能源 2021 年净资产的比例为
圣雄能源正在与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解决上述事项。
圣雄能源与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导致的失信,涉诉金额仅为
圣雄能源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仲裁导致的失信,
该起仲裁不属于主营产品采购销售过程中的产生的诉讼,系工程建设产生的诉讼,
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目前实际未支付金额为 430 万元。
圣雄能源与浙江圣雄皮业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导致的失信,系圣雄能源仅为其中一家担保人,其他担保人未履行代
偿义务,该起诉讼为历史遗留事项,诉讼发生后圣雄能源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
管理层等多次变更,原实际控制人林圣雄持股仅为 4.71%,圣雄能源单独履行代偿
义务将损害圣雄能源全体股东利益及第一大股东中泰化学利益。
交易对方未履行相关义务或历史原因所致,不属于资金紧张引起的失信。
圣雄能源目前涉及多起诉讼:发行人于 2015 年 9 月增资入股圣雄能源,在发行
人入股前,圣雄能源由原控股股东林圣雄负责经营管理。林圣雄管理期间,安排圣
雄能源为其浙江的关联企业浙江圣雄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皮业”)和圣
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集团”)提供担保合计约 3.9 亿元。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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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圣雄能源股东方签署《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中,
明确由林圣雄负责上述或有负债的解除,如发行人投资后,前述或有负债事项引发
或发生其他未列入的或有事项,导致圣雄能源净资产减少的,并导致发行人损失的,
则由林圣雄负责承担并补足发行人所受损失。
圣雄能源从 2010 年-2023 年 5 月共发生诉讼案件 333 件,其中因 2015 年 9 月
之前业务产生的诉讼案件共有 153 起,主要系圣雄能源对外担保、借款、重组导致
的案件以及工程施工合同、采购销售形成的案件,占已发生案件总数的 45.95%;2015
年 9 月以后业务产生的案件 180 起,主要系 2015 年 9 月之前事项延伸至 2015 年 9
月之后引起的案件以及采购销售、劳务纠纷形成的案件,占已发生案件总数的
截止 2023 年 5 月圣雄能源现有未结案件共 11 起,占已发生诉讼案件总数的
件,占未结案件总数的 81.82%(明细参见下述表格);剩余 2 起为 2015 年 9 月之
后业务产生的诉讼案件,占未结案件总数的 18.18%,涉诉金额 476.01 万元,占 2022
年收入比例为 0.06%,系圣雄能源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诉讼,涉诉金额较小,
对圣雄能源后续的经营及盈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能源为其当时浙江的关联企业圣雄皮业、圣雄集团提供担保所致,不属于圣雄能源
日常经营导致,且圣雄能源仅为其中一家担保方,林圣雄夫妇、浙江法派服饰集团
为其余担保人,针对以上事项,圣雄能源拟等待银行债权人处置变现实物资产后,
就剩余担保余额与其他保证人共同与银行协商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圣雄能源单独履
行代偿义务将损害全体现股东利益。2、第 9 起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力设计院”)为圣雄能源提供建设工程服务,
需支付金额包括垫资款、垫资利息、项目管理费,截止目前,因广东电力设计院未
按照《还款协议》执行补开发票事宜,因此剩余项目管理费 430 万元圣雄能源暂未
支付,被广东电力设计院诉讼并采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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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 9 起诉讼具体明细如下:
标的(元)
案发 对方当事人名
序号 案号 案由 圣雄能源实付金 诉讼请求 案情进展
年份 称 诉讼标的 应付金额
额
(2017)浙 中国光大银行 因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取决于
年 纠纷 81,343,447.80
号 温州分行 前情况无法确定具体数额。
(2018)浙 广发银行广发 因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取决于
年 纠纷 30,000,000.00
(2018)浙 浙商银行股份 因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取决于
年 纠纷 2,977,495.08
(2018)浙 中国民生银行 因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取决于
年 纠纷 26,200,274.04
号 温州分行 前情况无法确定具体数额。
中国信达资产
因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取决于
年 03 执 68 号 公司浙江省分 纠纷 60,000,000.00
前情况无法确定具体数额。
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
(2019)浙 因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取决于
年 公司浙江省分 纠纷 31,330,000.00
号 前情况无法确定具体数额。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 因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取决于
年 03 执 1807 号 纠纷 36,794,035.37
分公司 前情况无法确定具体数额。
(2020)浙 中国长城资产 因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取决于
年 纠纷 21,767,249.49
号 公司浙江省分 前情况无法确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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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元)
案发 对方当事人名
序号 案号 案由 圣雄能源实付金 诉讼请求 案情进展
年份 称 诉讼标的 应付金额
额
公司
一、乌鲁木齐仲裁委 2016 年 3 月 8
日(2015)乌仲裁字第 119 号仲裁裁
决 书 , 裁 定 给 付 各 项 合 计
二、双方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达成 《还
款协议书》,期限 2018 年 12 月 20
请向原告支付 日之前分次分期支付,金额
年 01 执 221 号 计院 费、利息、仲 三 、 2016 年 8 月 至 今 圣 雄 共 付 款
裁费、保全费 284,730,958.90 元,剩余 430 万元。
广东省电力设计院暂未按照《还款协
议书》执行补开发票事宜,剩余款项
暂未支付。
四、当前广东省电力设计院以圣雄能
源未按还款协议付款为由,向乌中院
按原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合计 600,242,405.72 579,443,460.68 284,730,95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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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雄能源地处新疆吐鲁番地区的托克逊县,具备发展氯碱产业的优势,当地
及周边地区富产发展氯碱化工所需的煤、原盐、石灰石等资源,生产所需主要原
料均可就近采购(煤、石灰石距生产厂 60 公里、原盐距园区 110 公里),具有
运距短、易开采、相对集中、价格低廉等特点;同时圣雄能源拥有 2×300MW 自
备电厂,是氯碱产品降低生产成本的有利保障。而且,圣雄能源紧邻的鱼儿沟集
装箱货运码头,运输条件较为优越。
圣雄能源产能较为突出,圣雄能源目前已形成年产聚氯乙烯树脂 50 万吨,
离子膜烧碱 40 万吨,电石 100 万吨,兰炭 75 万吨,废渣综合利用制水泥 180
万吨,露天煤矿 400 万吨、井工煤矿 90 万吨,石灰石 90 万吨和 2×30 万千瓦自
备发电机组的规模。圣雄能源销售渠道及采购渠道较为稳定畅通,拥有较为稳定
的客户及供应商。
圣雄能源 2017 年- 2022 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报告期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聚氯乙烯树 产量 54.27 56.66 57.01 58.50 56.35 59.08
脂 销量 53.20 56.27 58.10 58.26 55.41 59.25
产量 36.61 38.00 37.70 38.57 37.08 39.04
离子膜烧碱
销量 36.13 37.03 36.53 36.27 42.47 38.13
产量 79.28 84.12 91.76 88.11 98.85 94.29
电石
销量 78.19 83.94 91.51 88.86 99.55 92.79
产量 23.45 28.58 41.02 37.75 43.13 42.17
兰炭
销量 - - - 0.75 4.23 -
可以看出,2017 年-2022 年,圣雄能源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维持在稳定水
平,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兰炭产销率较低主要系大部分为自用,用于生产聚氯
乙烯树脂),产品销售情况较好。
单位:万元
报告
期
总资
产
总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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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期
净资
产
收入 437,595.09 498,813.58 475,591.08 489,679.77 722,608.88 747,082.72
净利
润
有息
债务
圣雄能源 2017-2022 年末净资产分别为 201,021.11 万元、203,227.92 万元、
总额稳步提升。圣雄能源报告期内财务状况正常。
源收入 498,813.58 万元,净利润 1,013.77 万元;2019 年圣雄能源收入 475,591.08
万元,净利润 1,313.49 万元;2020 年圣雄能源收入 489,679.77 万元,净利润
遗留问题逐步解决的基础上水平较高,圣雄能源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圣雄能源 2017-2022 年末有息债务分别为 294,831.95 万元、295,646.96 万元、
主要为银行借款,主要为项目建设产生的项目贷款及日常原材料采购形成的流动
资金贷款,总体变动较小。
单位:万元
报告
期
收入 204,545.57 437,595.09 498,813.58 475,591.08 489,679.77 722,608.88 747,082.72
成本 183,556.59 319,847.03 381,673.60 374,780.02 385,469.86 486,713.47 502,820.39
毛利 -136,290.44 117,748.06 117,139.98 100,811.06 104,209.91 235,895.41 244,262.33
毛利 -74.25% 26.91% 23.48% 21.20% 21.28% 32.64% 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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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期
率
净利
-46,899.39 593.29 1,013.77 1,313.49 3,756.78 1,600.18 27,357.49
润
平均
总资
- 0.05% 0.09% 0.11% 0.33% 0.14% 2.54%
产回
报率
平均
净资
- 0.29% 0.50% 0.65% 1.83% 0.77% 12.31%
产回
报率
年以前遗留问题较多,部分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导致财
务费用较高,且圣雄能源为当地大型化工企业,员工数量较多导致管理费用较高。
随着历史遗留问题的不断解决,圣雄能源经营情况逐渐好转,2022 年实现营业
收入 747,082.72 万元,净利润 27,357.49 万元,预计未来圣雄能源的盈利水平会
有所提高。
可以看出,2015 年发行人对圣雄能源增资入股后,圣雄能源盈利能力逐渐
好转,2017 年开始,由于 PVC 二期项目的投产运营,盈利能力逐渐好转,毛利
率超过 20%,2021 年由于聚氯乙烯价格的大幅上涨,毛利率突破 30%。2017 年
-2022 年,圣雄能源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平均净资产回报率呈现出波动提升的状
态。
综上所述,圣雄能源产能较为突出且在新疆自治区的行业地位较高;报告期
内圣雄能源经营情况较为稳健、财务状况正常;大部分诉讼系中泰化学入股之前
因对外提供担保所致,中泰化学入股后因为日常正常经营开展导致的诉讼金额较
小,当前存在诉讼对圣雄能源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影响情况较小。综
上所述,圣雄能源目前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偿债能力稳健。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414,193.43 万元,占期末净资
产的比例为 12.75%,对外担保主要系对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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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占净资产比例较高,如果被担保人财务情况恶化导致发
行人出现代偿,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不确定性。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但有如下重要诉讼: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烧碱、浆粕下游客户玛纳斯县舜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舜达化纤”)长期开展供应链业务,舜达化纤以设备、房屋和股权对
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动产/不动产抵押担保以及股权质押担保。因受粘胶纤维市
场大幅下滑和中美贸易战影响,舜达化纤欠公司材料款计应收款 2 亿元左右;为
保障公司权益,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起诉舜达化纤,经新疆昌吉中院审理并作出
判决,舜达化纤应偿付公司 2.114 亿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并判令舜达化纤以抵押
设备处置所得优先受偿、舜达化纤股东承担保证和股权质押担保责任。
上述判决后,公司即申请强制执行。2021 年 8 月,公司收到法院通知裁定
受理舜达化纤破产清算申请;经公司申报债权,舜达化纤破产管理人确认了公司
债权;2022 年 1 月 10 日,法院宣告舜达化纤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目前在清
算过程中,舜达化纤破产资产在清算变现处理待分配。
(三)重大承诺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存在以下重大承诺事项:
单位:万元
项目
额 额 额 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
- - - -
确认的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161,789.00 - 11,598.28 2,421.61
—大额发包合同 426,035.95 665,493.28 13,840.36 45,959.70
—对外投资承诺 - 2,500.00 3,955.00 114,255.00
合计 587,824.95 667,993.28 29,393.64 162,6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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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84,543.81 各类保证金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74,205.55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固定资产 1,665,965.89 融资租赁及长期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20,828.43 长期借款抵押
在建工程 232,055.12 融资租赁抵押
合计 2,477,5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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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评级时间 主体信用等级 评级展望 评级公司 较前次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评级。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 授信金额 已用授信 未用授信
北京银行 11.50 3.50 8.00
渤海银行 0.05 0.05 -
东亚银行 1.40 1.04 0.36
工商银行 23.85 15.34 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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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授信金额 已用授信 未用授信
工银亚洲 1.00 0.60 0.40
光大银行 9.70 8.11 1.59
广发银行 5.00 2.50 2.50
国家开发银行 45.46 36.71 8.75
哈密商行 1.90 1.90 -
恒生银行 2.52 2.47 0.05
华夏银行 15.71 11.38 4.33
建设银行 38.95 23.18 15.76
江苏银行 0.10 0.10 -
交通银行 2.96 2.96 -0.00
进出口银行 38.31 22.60 15.70
库尔勒银行 0.70 0.70 -
昆仑银行 1.84 1.84 -0.00
民生银行 12.22 11.02 1.19
南洋银行 3.00 3.00 -
农商银行 15.01 10.08 4.93
农业发展银行 13.23 12.22 1.01
农业银行 21.21 15.00 6.21
平安银行 5.00 5.00 -
浦发银行 17.48 6.10 11.38
乌鲁木齐银行 10.25 10.25 -
新疆银行 3.85 3.15 0.70
兴业银行 47.59 18.11 29.48
招商银行 8.00 6.40 1.60
浙商银行 2.00 2.00 -
中国银行 4.30 1.37 2.93
中信银行 15.20 7.84 7.36
总计 379.27 246.52 132.75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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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含已兑付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含已兑付
债券)如下:
单位:亿元、%
债券期 存续及偿还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限(年) 情况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
还银行贷款
公募公司债券小
计
私募公司债券小
计
MTN002
SCP001
MTN001( 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乡村振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兴)
MTN001 公司银行借款
MTN002 债务
MTN001 公司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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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期 存续及偿还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限(年) 情况
MTN002 融资工具
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CP002 公司银行借款、偿还到
期债券
CP001
SCP002 本息
补充发行人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营运资金;补
SCP001 业营运资金;偿还 2020
年 3 月 3 日到期的中期
票据
CP001 具
SCP006 资金
SCP005 资金
SCP004 息债务本息
偿还 2019 年 7 月 16 日
SCP003
息
MTN001 公司流动资金
SCP002 行人有息债务
CP001 行借款
SCP001 行人有息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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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期 存续及偿还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限(年) 情况
SCP003 行人有息债务
CP001
MTN002
MTN001 公司的营运资金缺口
补充中泰化学营运资
SCP002
料和支付劳务
SCP001 所需流动资金
SCP002 运资金缺口
CP002 运资金缺口
CP001 运资金缺口
MTN001 运资金缺口
SCP001 运资金缺口
MTN002 运资金缺口
MTN001 运资金缺口
偿还发行人本部银行
SCP001 部生产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
MTN001 运资金缺口
PP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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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期 存续及偿还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限(年) 情况
PPN002
PPN001
PPN001
PPN003
PPN002
PPN001
PPN004
PPN003
PPN002
PPN001
用于补充公司项目的
MTN2 泰公司二期项目配套
电厂的营运资金
补充新疆华泰重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
MTN1
泰公司二期项目配套
电厂的营运资金
CP01 行贷款
CP01 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债务融资工具小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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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期 存续及偿还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限(年) 情况
合计 390.36 20.00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含境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获注册/备案尚
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获取批文 批文额 剩余未发
主体名称 债券产品类型 募集资金用途 批文到期日
场所 度 行额度
偿还发行人存
续期债务融资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 超短期融资券 50 45 2023-11-30
工具及银行借
款
偿还发行人存
续期债务融资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一般公司债 30 25 2024-11-09
工具及银行借
款等有息负债
将全部用于绿
色产业领域,其
中不低于 50%
募集资金拟用
于置换下属公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绿色公司债券 15 15 司绿色项目前 2025-02-23
期借款,剩余部
分的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绿色
项目的配套营
运资金
合计 95 85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已申报尚未获批的
债券。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的境内外债券如下:
单位:亿元,%
发 发 债
募集
序 债券 发行 债券 行 行 券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资金
号 简称 方式 期限 规 利 余
用途
模 率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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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发 债
募集
序 债券 发行 债券 行 行 券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资金
号 简称 方式 期限 规 利 余
用途
模 率 额
偿还
化 01 发行
债务
公募公司
债券小计
补充
中泰 公开
MTN 发行
资金
补充
发行
人营
中泰
运资
MTN 公开
村振
乡村
兴项
振兴)
目建
设
偿还
发行
中泰 公开 部及
MTN 发行 子公
行借
款
债务融资
工具小计
合计 20 20
(六)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现象。
(七)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
产的比例
本期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 11 亿元,占 2023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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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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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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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税项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
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
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执行。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
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
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公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
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国境内
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个人或单位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
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
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目前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
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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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项抵销
本期公司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
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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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公司未公开信息自其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可能发生之日或应当能够合理
预见结果之日的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即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未公
开信息的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报材料,就事件起因、目前状况、可能发生影响等形成书面文件,交部门负责人
签字后通报董事会秘书。
可能结果向部门负责人询问,在确认后授权证券投资部办理。
秘书。
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告做出说明并进行补充和修改。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
询,维护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披露。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
露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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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董事
会全体成员应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
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企业董事会进行改正。
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本子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
通报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
负责与信息披露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二、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
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交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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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
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
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四、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业
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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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体的货币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等。
截至 2020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产的比例分别为 7.95%、6.54%、10.10%和 9.77%,占比较高,截至 2023 年 3 月
末,未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 318,795.48 万元。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本期债券还
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各大银行获得授信总额为 379.27
亿元,已使用额度 246.52 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132.75 亿元。发行人可
用银行授信额度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一定的流动性支持。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赎回)前 20 个交易日货币
资金余额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在本期债券
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前 5 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余额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总和不低
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
人承诺,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息偿付日
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和银行授信情况。
现偿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
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
求。
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应在最近一次付息
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 1 个月内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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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偿债资金的 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 5 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
金的 50%。
满足本期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
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障措施承诺”之第 3 条第 2 款约定归集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
照本节“(二)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能在本节“(一)发行人偿债保
障承诺”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
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
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在 30 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
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
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
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原约定各
给付日起 90 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全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
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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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
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面救济措施的。
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本节第(一)条第 6 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
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
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
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机制
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
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
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
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
根据该会在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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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局。
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
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
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
期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如本规则约定内容与上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本规则未约定的,以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
准。“本期债券”是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采用分期发行(如有)的本次债券中的
任一期;若本次债券不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指本次债券。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
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
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组成。
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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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
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应当确保会议表决时仍然持有本
期债券,并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
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视为
同意并接受本规则相关约定,并受本规则之约束。
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
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
约定。
见证律师应当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
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效力及其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
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会务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发行人承担,或者先行由会议召集人垫付
后由发行人再向垫付费用的召集人支付。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
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
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
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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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方式进行决策: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b.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c.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d.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e.募集说明书未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进行事先约定,或者按照事先约定
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但相关调整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的;
f.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
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
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a.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b.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
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c.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
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
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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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d.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合
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e.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f.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g.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h.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第一节 会议的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本规则约
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
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交易日。
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议人)
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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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符合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
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
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
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1】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
相关工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
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
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
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
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第二节 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
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
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
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
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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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
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
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
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
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a.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
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
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b.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
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
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
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
见行事。
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本规则第 3.2.1 条的约定,且同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
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 4.2.6 条的约定进
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
序及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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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三节 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
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
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
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
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
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
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
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
计票方式等信息。
反馈环节,征询债券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
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及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
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管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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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本规则第 3.3.1 条的约定。
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
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
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本规则第 4.1.1 条约定有效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
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
会议。
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
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
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
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a.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b.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c.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d.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
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第一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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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
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规则第 3.1.3 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
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
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
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
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
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
相关安排。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
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
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
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
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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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a.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b.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c.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
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d.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第二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a.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b.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c.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d.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
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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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
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
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
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
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
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
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第三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项之一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a.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b.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
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c.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付本
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d.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e.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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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f.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本款第 a 至 e
项目的;
g.拟修改本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h.拟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期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和相应利息。
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本规
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本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召开最低要求的,
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
务或者推进、落实,因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而不具备生效条件
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
券持有人按照本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
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
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
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
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
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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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
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
地点(如有);
(二)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
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议程;
(四)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
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
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
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五)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六)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
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
关系终止后的 5 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
理人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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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
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三)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表决结果及决议生
效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予以落实。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
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
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
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
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
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
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费
用,由发行人承担,或者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先行垫付后再由发行人支付给
相关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
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
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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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本规则第 4.1.7 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
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
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
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
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
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第六章 特别约定
第一节 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
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
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
债券余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
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
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
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
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节 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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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
定:
a.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b.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
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的;
c.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
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d.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
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
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e. 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具备生效条件的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如为第 4.3.2 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
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f. 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
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
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
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
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
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
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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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规
则第 4.3.2 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
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
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本规则第四章、第
五章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充的规则与本规则共同构成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的约定。
以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
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本规则的
约定为准。
因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纠纷,应当:
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
四、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或“受托管理人”)接受全
体持有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同意聘任申万宏源证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并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江军
乙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除非本条或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定义,本期债券条款和募集说明书中定义的
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相同含义。
“本次债券”或“债券”指发行人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所发行的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其中,“2022 年”仅
为识别本次债券而设,并不表示本次债券必然于 2022 年经交易所上市预审核获
得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发行、上市或其他含义。
“本期债券条款”指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本期债券条款。
“工作日”指本期债券上市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本协议”指本协议以及不时补充或修订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主承销商”指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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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指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
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
机构的持有人名册上登记的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本期债券上市证券交易所。
“协会”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第二条 受托管理事项
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乙方的监督。乙方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
托管理职责。本期债券分期发行的,各期债券均适用本协议。
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募集
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
持有人合法权益。
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
法律后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个别债券持有人在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前
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明示自行行使相关权利的,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履职行为不对其
产生约束力。乙方若接受个别债券持有人单独主张权利的,在代为履行其权利主
张时,不得与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内容发生冲突。法
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募集说明书、本协议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另有约
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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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本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
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
期债券,即视为同意乙方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
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本协议之约束。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划转。
甲方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甲方拟变更募
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
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甲方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
告知乙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募投项目的,甲方应当按
半年度将资金使用计划书面告知乙方。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还本付息及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说明事件起因、目前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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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
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
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
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主体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
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
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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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外部条件或本期债券偿债保
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二十八)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或者
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二十九)甲方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三十)甲方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
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甲方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
(三十一)甲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者营业收入占甲方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下同)已经或
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甲方合并报表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
(三十二)甲方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
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
入破产程序的;
(三十三)甲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
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甲方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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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三十四)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甲方发行公司债券的;
(三十五)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
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三十六)发生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或者
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
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
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甲方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甲方偿债能力产生较大
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
影响。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
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上述已披露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甲方也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日)内,履行 3.4 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悉该重大事项
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甲方也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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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
见。甲方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甲方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
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一)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
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二)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乙方;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五)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六)配合乙方对甲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风险排查,并在甲方可能产生流动
性问题、信用风险等情况时,配合乙方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
偿债保障措施,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本协议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的
前提下,甲方:
(一)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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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四)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乙方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
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如需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的提
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其中,上述各项中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独立保函。
甲方追加担保或履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而产生的费用、乙方申请财产保全措
施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用)均
应由甲方承担。
并及时通知乙方和债券持有人。
前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二)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三)由增信机构(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四)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甲方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
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向乙方告知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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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
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
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在不违反适用法律和甲方本期债券所适用的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甲方应
当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甲方年度报告已经批准报出后尽快向乙方提供年度审
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并根据乙方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其
他相关材料;于批准报出半年度报告和/或季度报告后尽快向乙方提供半年度和/
或季度财务报表。
据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
行调整的,甲方应当根据该调整对其偿债能力及债券持有人权益影响的程度,事
先在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中予以明确,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披露。甲方调整应当
履行以下内部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
募集说明书未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进行事先约定,或者按照事先约定对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但相关调整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甲方应将该调整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
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
的各项义务。
果本期债券停牌,甲方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相关事件的进
展情况以及对甲方偿债能力的影响等。如果本期债券终止上市,甲方将委托乙方
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酬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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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如
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
并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
力的专业人员,对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
监督。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按照每年度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
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至少每年度查询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
情况。
方和增信机构(如有)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
保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
益的事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一)就本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增信机构的内部有权机构
的决策会议,或获取相关会议纪要;
(二)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每年调取甲方、增信机构(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四)每年对甲方和增信机构(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五)每年约见甲方或者增信机构(如有)进行谈话;
(六)每年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七)每年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甲方及增信机构的诉讼
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八)每年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
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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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具体事由的,乙方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甲方与增信机构(如有)进行
核查。涉及增信机构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
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甲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
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乙方应当至少在本期债券每次本息兑付日前 20 个工作日,了解甲方的偿债
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
人会议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告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和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向债券投资者披露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投资
者披露的重大事项。
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工作日内,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增信机构(如有),要求甲方或者增信机构(如
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按照规定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乙方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甲方或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
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注甲方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
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乙方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对甲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风险排查,并在甲方可能产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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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问题、信用风险等情况时,开展专项排查 。
督促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或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甲方追加偿债保障措施或履行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而产生的费用、乙方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仲裁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用等)均应由甲方承担。
或者诉讼事务。
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甲方不能按期兑付债
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的,
乙方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
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
物。
乙方要求甲方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导致无法
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乙方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
乙方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
程序而产生的费用,乙方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而产生的费用,甲方
追加或再次追加担保而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
券持有人的授权,勤勉处理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处置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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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增信机构(如有)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与
甲方、增信机构(如有)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要求甲方追加担保,并可以
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民事诉讼,申
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
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五年。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
(一)甲方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货币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等。
截至 2020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产的比例分别为 7.95%、6.54%、10.10%和 9.77%,占比较高,截至 2023 年 3 月
末,未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 318,795.48 万元。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本期债券还
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各大银行获得授信总额为 379.27
亿元,已使用额度 246.52 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132.75 亿元。发行人可
用银行授信额度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一定的流动性支持。
甲方承诺,在本次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赎回)前 20 个交易日货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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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余额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在本次债券每
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前 5 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余额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
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
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本息偿付日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
情况和银行授信情况。
偿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甲方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
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
如甲方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甲方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
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甲方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 1 个月内归集偿债
资金的 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 5 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
足本期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在
承诺”之第 3 条第 2 款约定归集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节“(二)
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如甲方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能在本节“(一)甲方偿债保障承
诺”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次债券 30%以上的
持有人要求,甲方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
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在 30 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持有人要求甲方实施救济措施的,甲方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乙方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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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受托管理费用与承销费用合并收取。
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
下乙方责任时发生的以下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
会议费、信息披露费、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
(二)乙方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代表债券持有人、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
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
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三)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讼或
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因甲方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额外支出的
费用。
上述(一)至(四)项下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且不包括在乙方应得的受
托管理报酬(如有)内。上述费用在费用发生时由甲方支付,乙方并无义务为甲
方垫付。如乙方垫付该等费用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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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二)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甲方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
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五)甲方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六)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八)甲方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九)与甲方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乙方采取的应对措施;
(十)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乙方与甲方发生利益冲突的;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发现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四)出现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二十三)项等情形的;
(五)出现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
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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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乙
方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者甲方信用风险状况及程度不清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甲方进行排查,
于停牌后 2 个月内出具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核查过程、核查所了
解的甲方相关信息及其进展情况、甲方信用风险状况及程度等,并提示投资者关
注相关风险。
第六条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乙方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为防范相关利益冲突风险,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建立相应
信息隔离墙制度。
乙方采取信息隔离墙等措施,仍难以避免利益冲突的,应当对实际存在的和
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充分披露。披露仍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的,乙方应当对存
在利益冲突的相关业务活动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依法单方面解除本
协议)。
甲方发现与乙方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或者其对甲方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约责任。
第七条 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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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四)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甲
方、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
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
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承接乙方在法
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
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移交手续。
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
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
适用于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及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
(一)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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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乙方所知,并不存在
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丧失该资格;
(三)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
适用于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
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
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
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
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集说明书、本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偿付
本期债券的应付本金或利息(含回售款、分期偿还款、赎回款、提前偿还款、债
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如有),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
付义务的除外;
(二)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改变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义务或者募集说明书或本协议项下
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约定的义务(上述本条第(一)、(二)项
所述违约情形除外),并且经乙方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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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 30 个自然日仍未得到完全
纠正;
(四)在债券存续期间,甲方发生解散、注销、吊销、撤销、关闭、停业、
清算、破产、重整、被法定有权机关决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或者已经
开始与上述情形相关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程序;
(五)在债券存续期间,出现甲方能否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发行人
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或者对本期债券的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甲方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
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七)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如有)且未按持
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八)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如有)
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如本期债券分期发行的,则只要本期债券中任何一期债券出现上列任何一项
情形,即构成本期债券的所有各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情形与违约责任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要求甲方立即提
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也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授权,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
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或强制甲方履行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本条项下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甲方提前偿还全部未偿还的本息债券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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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应利息的决议,须经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公开募集文件以及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的其他信息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甲方违反与本协议或与本期债券发行与
上市相关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或因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
致乙方遭受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
用、仲裁费用、公证费用、他人对乙方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
等),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以及本协议之规定追究甲方
的违约责任。
知乙方。
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作为或不作为,对甲方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组织等,因本期债券的相关事宜拟对乙方
或乙方代表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追究法律责任提出申辩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并
提供乙方合理要求的有关证据。
任何声明;除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外,乙方不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
甲方按照本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履行/承担相关义务和责任负责;除官方证明文
件外,不对本期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上述免责声明不影响主承销商应当承
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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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应当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
在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本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后,自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如系分期发行,则为首期发行的发行首日)起生效。
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
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
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方履行完毕与本期债券有关的全部支付义务;
(二)变更受托管理人;
(三)本期债券发行未能完成或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本协议(即提出书面辞职);甲方应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新任受托管理
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通知
过邮局挂号方式或者快递服务,或者传真发送到本协议双方指定的以下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邮政编码:83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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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91-3928817
传真:0991-8772646
收件人:张伟
乙方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恒奥中心 B 座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18510088872
传真:010-88085373
收件人:杨亚飞
该变更发生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
(一)以专人递交的通知,应当于专人递交之日为有效送达日期;
(二)以邮局挂号或者快递服务发送的通知,应当于收件回执所示日期为有
效送达日期;
(三)以传真发出的通知,应当于传真成功发送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有
效送达日期。
在收到通知或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该通知或要求转发给
甲方。
第十四条 附则
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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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有效并应当被执行。
若存在不一致的,以发行前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为准。
供报送有关部门。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协议之必备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认真阅读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并同意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反商业贿赂和商业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方都
理解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物质或者非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
现金、房产、股权、支付凭证(如购物卡、消费卡、提货券等)、实物、有价证
券、旅游、宴请、赞助、工作安排等,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但如该等
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且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
赂行为。本协议任一方经办人员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
反该方内部规章制度的,都将受到该方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贿赂行
为。各方承诺将合法合规地履行本协议,并向对方完整披露相关情况。任何一方、
任何一方工作人员或其他利益关系人违反上述条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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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江军
联系电话:0991-3928817
传真:0991-8772646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张玲
有关经办人员:秦德武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宇
联系电话:0755-23375513
传真:0755-83214178
有关经办人员:王俊、邵泽平
(三)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 号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电话:010-88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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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085373
有关经办人员:夏刚、杨亚飞、连捷、张颖锋、陈晨、郑通、王旭晨、郑方、
王赫文、侯召祥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东方路 710 号汤臣金融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唐勇强
联系电话:021-58204822
传真:021-58203032
有关经办人员:唐勇强、毛亦俊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负责人:范建平、赵金义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有关经办人员:范建平、马文俊、赵金义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法定代表人:张国平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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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华平
联系电话:0755-88666053
传真:0755-88666149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 898 号
负责人:林欢
账号:512010100100853925
联系电话:0991-3626670
传真:0991-2357690
有关经办人员:姜浩
邮政编码:830054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 500 号
负责人:黄果
账号:20000027141200126421747
联系电话:18690893682
传真:/
有关经办人员:余洋
邮政编码:830054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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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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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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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江军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辰 江军 于雅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永禄 黄增伟 周灿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庆哲 杨学文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清华 王雅玲 张亮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媛 沈耀华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清华 王雅玲 张亮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媛 沈耀华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清华 王雅玲 张亮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媛 沈耀华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清华 王雅玲 张亮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媛 沈耀华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清华 王雅玲 张亮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媛 沈耀华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玲 丁永众 吕文瀚
________________
杨秀玲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玲 丁永众 吕文瀚
________________
杨秀玲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俊 邵泽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郑宇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夏刚 杨亚飞 连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张剑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唐勇强 毛亦俊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唐勇强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经本所审计的
财务报告(XYZH/2021BJAA150271 号、XYZH/2022BJAA150003 号、XYZH/20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范建平 马文俊 赵金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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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备查文件如下: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已做好相关制度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
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法定代表人:江军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电话:0991-3928817
传真:0991-8772646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张玲
有关经办人员:秦德武
法定代表人:郑宇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电话:0755-23375513
传真:0755-83214178
联系人:王俊、邵泽平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 号
电话:010-88013891
传真:010-88085373
联系人:夏刚、杨亚飞、连捷、张颖锋、陈晨、郑通、王旭晨、郑方、王赫
文、侯召祥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本期项目的备查文件查询网站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