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 弄 5 号楼)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5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美迪西 指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指
对象发行 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保荐人、广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Medicilon Inc.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美迪西
股票代码 688202
法定代表人 陈金章
股本总额 12,182.3386 万股(本次发行前)
成立日期 2004 年 2 月 2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1 日
上市日期 2019 年 11 月 5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 弄 5 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 585 号
互联网网址 http://www.medicilon.com.cn/
电话号码 021-58591500
传真号码 021-58596369
电子邮箱 IR@medicilon.com.cn
爱滋病药物、抗癌药增敏剂、基因工程疫苗及生物医药中间体的研
发,转让自有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自有技
经营范围 术的进出口,药用化合物、精细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批发及进
出口。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 CRO,为全球的医药企业
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符合国内及国际申报标准的一站式新药研发服务。公司
服务涵盖医药临床前新药研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
研究。药物发现研发服务项目包括蛋白靶标验证、结构生物学、化学合成、化合
物活性筛选及优化;药学研究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
究;临床前研究包括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研究等。
公司立足创新药物研发的关键环节,构建涵盖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以及临床
前研究关键技术的综合性技术平台,是国内较早对外提供临床前 CRO 服务的企
业之一,具有丰富的国际医药企业临床前 CRO 服务经验的一体化研发平台。公
司立足于国内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运用服务国际制药公司所积累的经验,
为国内大型制药企业及众多新兴的知名创新生物技术企业提供全方位新药临床
前研发服务。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
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则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
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
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
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审核中心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 号)
(注册生效日为 2023 年 2 月 7 日)。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向上交所报送《上海美迪西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
“《发行方案》”)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符合发送认购
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203 名,具体包括:66 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
经明确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剔除关联方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截至 2023 年
资者。
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9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
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
《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9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共向 212 名投资者特定对象发送《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等认购邀请文件,
具体包括:75 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明确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剔除关联
方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6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34 家证券公司和 19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在
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
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
案文件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3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3:00-16:00,
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8 名投资者提
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
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了保证金。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
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及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时、足额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缴纳保证 报价
金
是否及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时、足额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缴纳保证 报价
金
业(有限合伙)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金
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鋆金润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济南历城控股产业投资集团有 76.80 11,000.00
限公司 74.99 12,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6.10 3,000.00
金 72.00 4,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是否及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时、足额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缴纳保证 报价
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采取“申购价格优先、申
购金额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8.80 元/股,申购价格在 78.80 元/股以上的 14 家认购对象全
额获配(投资者的申购价格有两档或以上等于或超过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以
申购金额最高的一档申购确定其申购数量)。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申购价格均为 78.80 元/股,对应的有效申购金额均为 3,000 万元,申购价格及申
购金额都相同的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申购资料的时间(接收传真时间及现场送达
原件时间以律师现场见证为准)优先的原则并在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范围内
进行配售,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其拟认购的
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未获得配售。本次发行股数 12,690,355 股,
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74.00 元,均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注
册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
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 12,690,355 999,999,974.00 -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上交所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发行方案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
偿的情形。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26,105,011 股(含本数)。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经发
行人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3 年 6 月 2 日。由于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数由不超过 26,105,011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
超过 36,547,015 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股票数量不超过 14,251,104 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70.17 元/股。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
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
先、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8.80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
底价比率为 112.3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99,999,974.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上
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司农验字
[2023]23006680016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3 日下午 16:00 时止,广发证券指定
的投资者缴存款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上海美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977 号),截至
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销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4,709,299.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985,290,674.59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2,690,355.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972,600,319.59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15 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601,52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967,005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890,667.163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598,984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身份证号码 350524******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获配数量 1,269,035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824,873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何慧清
姓名 何慧清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 H6083****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获配数量 723,350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经营范围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545,685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路 18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2MA8Q6JAP8N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获配数量 469,543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注册资本 461,078.763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00019382F
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
经营范围
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 431,47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 号 1648 办公
法定代表人 刘卓锋
注册资本 3,46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588328137X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80,710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 号 1648 办公
法定代表人 刘卓锋
注册资本 3,46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588328137X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80,710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 号 1648 办公
法定代表人 刘卓锋
注册资本 3,46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588328137X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80,710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3)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 158 号 2 层 F 区 268 室
法定代表人 薄地阔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5UT2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获配数量 380,710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4)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沈群
注册资本 479,771.4843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671576K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房地
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自
经营范围 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商品批发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投资咨
询服务
获配数量 380,710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55,336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
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
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
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我方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
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
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股份认
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方案》的
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
需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美迪西
证券代码:688202.SH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5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
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
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39,448 9.88% 24,729,803 18.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783,938 90.12% 109,783,938 81.62%
股份总数 121,823,386 100% 134,513,741 1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2,690,35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
司实际控制人仍为 CHUN-LIN CHEN 和陈金章。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
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股)
数量(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境内非国有
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人
合 计 55.34% 67,413,439 12,039,448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前十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股)
数量(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境内非国有
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人
合 计 50.24% 67,575,404 12,039,44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
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2023.3.31 /2022.12.31 /2023.3.31 /2022.12.31
基本每股收益 1.17 3.89 0.76 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份的每股净资产
注 1:发行前的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本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0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资产 117,879.89 107,263.31 89,203.65 69,928.96
非流动资产 128,945.10 125,694.78 90,153.51 66,503.36
资产总额 246,824.99 232,958.09 179,357.17 136,432.31
流动负债 66,384.65 61,704.23 38,366.25 19,614.12
非流动负债 9,954.88 10,975.39 8,239.98 3,252.81
负债总额 76,339.53 72,679.62 46,606.23 22,86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0,485.46 160,278.47 132,750.94 112,330.96
股东权益合计 170,485.46 160,278.47 132,750.94 113,565.38
注:2023 年 3 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5,140.07 165,893.03 116,726.16 66,595.59
营业利润 11,490.43 37,059.68 32,422.42 15,212.18
利润总额 11,469.66 36,810.63 32,290.58 15,008.24
净利润 10,156.86 33,823.63 28,464.76 13,418.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156.86 33,823.63 28,222.29 12,938.63
注: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4.30 -2,133.08 45,293.66 20,77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3.86 -31,162.19 -39,955.33 -37,160.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4.30 10,893.84 -10,597.03 -19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50.96 -21,584.19 -5,358.09 -17,084.48
注: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流动比率(倍) 1.78 1.74 2.33 3.57
速动比率(倍) 1.52 1.46 2.11 3.40
资产负债率(%)
(合并) 30.93 31.20 25.99 16.7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4(年化) 4.57 6.43 4.87
存货周转率(次) 5.97(年化) 7.72 10.98 1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9,867.77 30,711.13 27,107.40 12,347.83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7 3.89 3.25 1.49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7 3.89 3.25 1.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注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注 2: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净额, 其中 2023 年 1-3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
=(营业收入*4)/平均应收账款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其中 2023 年 1-3 月存货周转率(年化)=(营业成本
*4)/平均存货净额
注 3: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26%、49.74%、46.04%和 47.76%。公司资产
总额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业务良好发展,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持
续扩大。
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的负债总额呈现上升趋势。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
告期各期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78%、82.32%、84.90%和
为 3.57、2.33、1.74 和 1.78,速动比率分别为 3.40、2.11、1.46 和 1.52。公司资
产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逐步投入资金至前
次募投项目建设中,以及完成对子公司的收购,公司流动比例、速动比率有所下
降。
并)分别为 16.76%、25.99%、31.20%和 30.93%,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健。
万元、116,726.16 万元、165,893.03 万元和 45,140.07 万元,在业务订单量增长、
人员团队规模增加、服务产能增加等有利因素的带动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
良好的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断增强。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保荐代表人:黄晟、易志强
项目协办人:蔡庆
项目组其他成员:别舒啸、宫大程、李映文、成燕、谭旭、陈朝晖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363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项目组成员:夏雨扬、徐炜、陈超、郑力瑄、张业、吴闻起、陈励晗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10 层
经办律师:戴雪光、晏萍
联系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四、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金融黄浦大厦 4 楼
经办会计师:肖菲、雷飞飞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五、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金融黄浦大厦 4 楼
经办会计师:肖菲、雷飞飞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第五节 上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承销暨保荐协议。广发证券指定黄晟、易志强作为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
的持续督导工作。
黄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曾参与美迪西科创板 IPO 项目、博济医药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东星医疗定向发行项目、东星医疗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等多个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易志强,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学硕士,2010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
持或参与仟源医药、美迪西、富耐克等 IPO 项目工作;及仟源医药、瑞贝卡、永
安林业、博济医药等再融资项目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发行人、保荐人承诺,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
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
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点
(一)发行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 585 号
联系电话:021-58591500 传真:021-58596369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41 层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363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5:3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