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原则,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2023年06月30日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事项发生。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除《2023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二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2 重大担保”
中所述的担保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公司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
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许文才(签字)
杨金国(签字)
苑泽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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