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或“公司”)于2023
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岱美墨西
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及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岱美
股份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岱美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3号),公司
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07.93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90,79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94.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收到的金额为89,698.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5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36,841.66 90,793.90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一)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便于该募投项目有效推进,公司将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拟逐步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62,698.98万元向岱美墨西哥
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增资,以便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实施该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资金将开设专户存储,后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与专户开设银行、保
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增资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年产70万套顶棚产品建设项目
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年产70万套顶棚产品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便于该募投项目有效推进,公司将根据项目
建设进度,拟逐步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对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便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该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资金将开设专户存储,后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与专户开设银行、保
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增资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情况
(一)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主席:姜明、姜银台
注册资本:6,286比索
住所:C.P. 25900 Cenzontle 7, Colonia Parque Industrial Finsa, Ramos Arizpe,
Coahuila de Zaragoza, Mexico.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内饰件。
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699.17万元,净资产107,968.96万元;2022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303,674.65万元,净利润10,225.52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12-18号
经营范围:座椅总成组装及零部件,汽车座椅头枕总成组装,汽车转向盘、遮阳
板、换挡手柄及汽车内饰零部件、多组份聚醚、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55,500.32万元,净资产120,416.27万元;2022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137,422.59万元,净利润27,091.83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变更,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及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增资,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符合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安
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岱美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履行了
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岱美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
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
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意岱美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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