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则以及《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卓创资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 1-6 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6 月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形
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3 年 1-6 月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
情况。
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延续到 2023 年 1-6 月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宜生、朱清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