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年先生、代伊博女士;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职务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翟卫兵 唐丽娜
电话 0755-29420820 0755-27166108
传真 0755-27166396 0755-27166396
电子邮箱 jxntech@kingsino.cn jxntech@kingsino.cn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
地址
北路 18 号金新农大厦 电北路 18 号金新农大厦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证券事务代表
唐丽娜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事职务。
务,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俊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275,828 股,李新年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钱子龙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会计学学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获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先后就职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核工业二四三大队、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秘鲁华为有限公司。2016 年 10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管理部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公
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钱子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9,4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文彬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加入公司后,曾任子公司哈尔滨远大牧业有限公司区域经理、生产部经理、市
场部经理、总经理,沈阳成农饲料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长春金新农饲料
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
陈文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8,755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翟卫兵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轻工大学
工学学士,工程师。2009 年获得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
理、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质量运营总监等。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2010 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翟卫兵先生曾先后荣获 2015 年度“金治
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优秀董秘奖”,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
优秀董秘,新财富第十一届优秀董秘,新财富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金
牌董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授予的 2022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 4A 级等
荣誉。
翟卫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9,4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邵定勇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农学院畜
牧兽医学士,华中农业大学预防兽医硕士,中山大学生物物理博士,南京农业大
学兽医学博士在读。2002 至 2003 年,任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兽医部技术
员;2006 至 2013 年,任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公司研发室项目负责人;2013 至
司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养殖板块兽医总监、生产管理部副总监。2021 年 11 月至
今任公司研究院/技术中心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邵定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唐飞兵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交通大学
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先后就职于广药白云山、德美化工、大自然家居等
多家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和投资工作。2016 年 5 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投资
总监、规划投资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中心总经理。
唐飞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蒋美秀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
院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获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独立董事资格证。2000 年 9 月-2010 年 5 月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
目经理,2010 年 5 月-2011 年底,在湖南好食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五十七
度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1 年 11 月-2012 年 11 月在上海贯喜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担任首席投资官,定向增发、兼购重组部负责人;
加入公司,自 201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
蒋美秀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6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唐丽娜女士,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获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21 年 2 月-2021 年 10 月
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自 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
日,唐丽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