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
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其他关
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恩杰 马轶群 吴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