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翁伟武 翁宝嘉 翁伟嘉
郑 涛 芮奕平 陈琳武
麦堪成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翁伟武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8 月 17 日起开始计算。
翁伟武先生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
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
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英联股份 指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指
行 行 A 股股票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国枫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实施细则》 指
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公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的情形,此系数据
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Guangdong Enpack Packag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 翁伟武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 6 号
邮编 515000
发行前股本 336,521,182 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英联股份
股票代码 002846.SZ
成立日期 2006 年 1 月 11 日
上市日期 2017 年 2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784860067G
所属行业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制造、加工:五金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塑料原料;货物进出
经营范围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秘书 蔡彤
联系电话 0754-89816108
联系传真 0754-89816105
互联网网址 www.enpackcorp.com
电子邮箱 zhengquan@enpackcorp.com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流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18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 12 个
月。
(三)发行过程
议》;2023 年 3 月,发行人与翁伟武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上述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发行价格、
限售期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9 元/股,最终
发行数量为 83,472,454 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46 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4,776,860.8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本次发行对象为翁伟武先生。本次发行认购结果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元/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翁伟武 5.99 83,472,454 499,999,999.46
合计 - 83,472,454 499,999,999.46
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止,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499,999,999.46 元缴
付中信证券指定的账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23SZAA7B0095)。
报告》(XYZH/2023SZAA7B0096),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根据验资报
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472,45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46 元;截至
人民币 3,180,000.00 元),均以货币出资。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9.46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4,776,860.8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223,138.6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3,472,454.00 元,增
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11,750,684.66 元。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5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83,472,454 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9.46 元,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 83,472,454 股 ) , 未 超 过 本 次 发 行 方 案 中 规 定 的 拟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上 限
(83,472,454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99 元/股,发行价格未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46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76,860.8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5,223,138.6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及本次发行
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00.00 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止,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499,999,999.46 元缴
付中信证券指定的账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23SZAA7B0095)。
报告》(XYZH/2023SZAA7B0096),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根据验资报
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472,45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46 元;截至
人民币 3,180,000.00 元),均以货币出资。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9.46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4,776,860.8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223,138.6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3,472,454.00 元,增
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11,750,684.66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
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预登记。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翁伟武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02197006******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
无
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翁伟武先生。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股本为 336,521,182 股,翁伟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92,467,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翁伟武先生拟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按照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83,472,454 股计算,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完成
后,翁伟武先生直接控制公司股份将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1.89%,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最近一年,翁伟武先生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进行相关信息披
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相关定
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翁伟武先生及其关联方
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除认购本次发行股
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翁伟武先生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或自筹资金
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
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利用杠杆或其他
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
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
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
务资助、借款、担保、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发
行人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理
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翁伟武先生,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
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
(七)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
《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
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 C 类专业投
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
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 C5-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经核查,翁伟武先生属于 C4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英联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
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翁伟武先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
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英联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法有效。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
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
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英联股份;证券代码为:002846;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7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翁伟武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翁伟武先生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
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万股) (%) 股份数量(万股)
翁伟武 境内自然人 9,246.72 27.48 6,935.04
翁伟炜 境内自然人 3,819.48 11.35 -
翁伟嘉 境内自然人 2,795.52 8.31 2,096.64
翁伟博 境内自然人 2,257.92 6.71 -
蔡沛侬 境内自然人 2,102.65 6.25 -
柯丽婉 境内自然人 645.12 1.92 483.8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
司—华泰柏瑞远见智选混 335.97 1.00 -
产品等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
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 263.68 0.78 -
产品等
证券投资基金
蔡希擎 境内自然人 215.09 0.64 -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 境内一般
限公司 法人
合计 21,853.84 64.95 9,515.52
侬、柯丽婉组成的翁氏家族变更为翁伟武。2015 年 1 月 10 日,翁伟武、翁伟炜、
翁伟嘉、翁伟博、蔡沛侬、柯丽婉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自首次签署原协
议后,原一致行动人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续签《一致行
动协议》,有效期分别为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在《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内,
上述人员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
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和有关承诺。
伟炜、翁伟嘉、翁伟博、蔡沛侬、柯丽婉共同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
再续签的告知函》,决定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自该日起,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由翁伟武、翁伟炜、翁伟嘉、翁伟博、蔡沛侬、柯丽婉变更为翁伟武。
变更后,实际控制人翁伟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246.72 万股,根据《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柯丽婉女士为翁伟武先生兄弟的配偶,许雪
妮女士为翁伟武先生配偶,柯丽婉女士、许雪妮女士与翁伟武先生构成一致行动
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万股) 股份数量(万股)
翁伟武 境内自然人 17,593.97 41.89% 15,282.29
翁伟炜 境内自然人 3,819.48 9.09% -
翁伟嘉 境内自然人 2,795.52 6.66% 2,096.64
翁伟博 境内自然人 2,257.92 5.38% -
蔡沛侬 境内自然人 2,102.65 5.01% -
柯丽婉 境内自然人 645.12 1.54% 483.8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
司—华泰柏瑞远见智选混 335.97 0.80% -
产品等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
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 263.68 0.63% -
产品等
证券投资基金
蔡希擎 境内自然人 215.09 0.51% -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 境内一般
限公司 法人
合计 30,201.09 71.91% 15,282.2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36,521,182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加至 419,993,636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
发行完成后,翁伟武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公司 2023 年 8 月 10 日股本结构为测算基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
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371,200 28.34% 83,472,454 178,843,654 42.5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149,982 71.66% - 241,149,982 57.42%
股份总数 336,521,182 100.00% 83,472,454 419,993,636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
负债率也将相应下降,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财务结构趋向合理
与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
补充现金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业务和
资产的整合,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
的影响,且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
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
人员的计划,本次发行亦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
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上述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
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翁伟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对象与公司产生其他关联
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
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2023 年 1-6 月/2023 2022 年度 2023 年 1-6 月/2023 2022 年度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末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13 0.01 -0.10
每股净资产 2.36 2.35 3.07 3.06
注1:发行前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除以本次发行前截至2023
年8月10日的总股本;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 年 1-6 月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总计 278,176.05 272,640.83 232,201.70 181,170.29
负债合计 197,168.44 192,670.88 147,657.87 94,271.98
所有者权益合
计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529.52 829.64 1,063.66 5,076.7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89,255.60 193,459.73 182,954.47 133,218.28
营业成本 77,309.80 175,941.45 158,091.93 106,644.43
营业利润 -202.18 -6,500.28 3,167.23 8,735.07
利润总额 -202.59 -6,559.95 3,178.07 8,689.05
净利润 213.45 -4,545.46 3,509.05 7,381.61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
-14,175.43 -22,465.62 -49,485.95 -37,200.4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 0.68 0.69 0.99 1.32
速动比率 0.43 0.43 0.56 0.84
资产负债率(%) 70.88 70.67 63.59 52.0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5 0.77 0.89 0.8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95 6.96 7.42 6.04
存货周转率(次) 4.21 4.70 5.01 4.71
归属于普通股
加权平均 股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 扣除非经常损
益率 益后归属于普
-0.17 -7.15 4.75 9.28
(%) 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
前,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
-0.004 -0.18 0.13 0.36
后,元/股)
注 1:上表中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系经年化处理;
注 2: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81,170.29 万元、232,201.70 万元、
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其中 2021 年末资产规模增长明显,主要系该年受下游
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公司销售不达预期,致使原材料采购出现过剩,且同期原材
料大宗商品成本快速攀升、部分库存商品呈现价格上升趋势,致使对应存货的账
面余额在对应期间内不断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4,271.98 万元、147,657.87 万元、
涌现的市场机遇和旺盛的客户需求,公司一方面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加快优质产
能建设,另一方面采用外延并购的方式加速行业整合,深化业务布局。在快速发
展的过程中,公司维持日常经营和业务开拓所需的资金金额较大,因此通过短期
借款等形式筹集资金以满足需求,导致负债规模呈现较快增长。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2 倍、0.99 倍、0.69 倍和 0.68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0.84 倍、0.56 倍、0.43 倍和 0.43 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
及速动比率整体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近年来通过内生式投资建设扬
州饮料易开盖生产基地和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整合现有生产资源,不断拓展饮料
盖产品的产能,涉及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增量资金需
求,致使公司短期借款等流动性负债增加所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本
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将进一步改善。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33,218.28 万元、182,954.47 万元、
元、-4,545.46 万元和 213.4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整体快速上升,但净利润呈现相反趋势。营业收
入呈现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多年的产能扩张、产品规格和型号日趋完善、产品应
用领域更加多元化所致,其中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 37.33%,主要系
整合优化现有的产能布局和业务体系。得益于多年的产能建设,饮料易开盖产能
在 2021 年继续释放,其产量从 2020 年的 50.77 亿片攀升至 2021 年的 66.17 亿
片,实现销售收入 59,233.96 万元,同比增长高达 69.93%。此外,该年罐头易开
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46,826.94 万元,同比增长 25.13%,主要得益于市场持续高
景气度的背景下,2021 年公司继续坚持内修外扩的发展战略,把握内需与出口
增长机遇,铁质罐头易开盖实现了较快的增长,尤其是在新兴国家市场营业收入
增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呈现快速下滑后反弹的趋势,2020 年至 2022 年呈现
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受综合毛利率下降、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
于早期在高位价格采购的铝材、马口铁已结转成本完毕,综合毛利率出现明显回
升。随着宏观环境的好转及下游快速消费品市场的回暖,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存
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5,565.14 万元、13,682.33
万元、9,996.43 万元和 6,559.96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产品
的销售收入,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主要体现为购买商品的支出。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下滑趋势,主要系一方面下游市场需
求持续下滑,致使销售未达预期,另一方面系公司采取提前三个月的原材料备货
策略以防出现缺货风险,但因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导致出现原材料采购过剩的现象,
同时该期的原材料采购价格继续保持上涨趋势,以上因素导致 2020 年至 2022 年
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远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
较大下滑。随着原材料价格企稳,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大幅下降,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从 2022 年 1-6 月的-5,360.30 万元上升至 2023 年 1-6 月的 6,559.96
万元,呈现明显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200.41 万元、-49,485.95
万元、-22,465.62 万元和-14,175.43 万元。2021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相较 2020 年减少 33.03%,主要是该年新建生产基地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增加及收购子公司广东满贯 23.40%少数股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5,216.82 万元、33,172.28
万元、13,576.57 万元和 8,643.56 万元。2021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为满足营运和投资需求增加短期银行借款,取得借款收到
的现金由 2020 年的 39,474.32 万元大幅增加至 59,901.77 万元。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伟武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 6 号
联系人:蔡彤
联系电话:0754-89816108
传真:0754-8981610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万俊、熊科伊
项目协办人:艾洋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付鹏、厉浩钤
联系电话:0755-23835358
传真:0755-23835201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经办律师:桑健、曲艺
联系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四、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经办会计师:陈萌、钟颖祺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五、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经办会计师:陈萌、钟颖祺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指定万俊、熊科伊作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万俊,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负责或
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了鼎泰高科 IPO、惠威科技 IPO、气派科技 IPO、力量
钻石非公开、皮阿诺非公开、证通电子非公开、日海智能非公开、金龙机电非公
开、新乳业可转债、利尔化学可转债、新乳业重大资产重组、金龙机电重大资产
重组、泰豪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熊科伊,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负责
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了大族数控、亚翔集成、天顺股份、新元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上市项目,华微电子、北京科锐、华仁药业等配股项目,亿纬锂能、皮阿
诺和莲花健康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英联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同意
推荐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
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 6 号
电话:0754-89816108
传真:0754-8981610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755-23835358
传真:0755-23835201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上市公告书》之保荐人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