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8 号》)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
求》
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执行《监管指引第 8 号》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
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权益的情形。
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 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河南
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
格监管,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情形,财务
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2023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
务,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执行,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未发现财务公司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财务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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