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二十四
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于2023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
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
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需依据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进行调整,即调整前的
回购价格P0为1.435元/股,每股的派息额V为0.08元/股;经计算,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P为1.355元/股,计算过程:P=1.435-0.08=1.355元/
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8,000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355
元/股,回购金额为37,94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 500MW 风电项目,项目名称为鸡东县嘉
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MW 风电项目、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
司 100MW 风电项目、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MW 风电项目、桂
林市资源县枫树湾 100MW 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均为公司下属公
司。估算总投资共计约人民币 335,105.76 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
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嘉泽同心县 150MW/300MWh 共享储能电
站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下属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
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
(四)项至第(七)项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