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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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邓
杰和先生、程铁生先生、高路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睿高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均胜电子”)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0,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均胜电子,前述协议转让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已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
邓杰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57,9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程铁生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2,643,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高路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宁波睿高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股东均不再是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均胜电子持有公司 10,6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8.03%,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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