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
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监事刘斯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
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
为拓展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70.52万元收购关联方深圳华大基因医院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华大
特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特检)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华大特检
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华大特检作为大健康产业链相关企业,公司本次收
购华大特检股东股权,有助于整合华大特检优势业务,打造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
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业务的战略布局和长期
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交易标的净资产为参考依据,以评估报告出具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收购深圳华大特检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