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通知中包括
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汪建、尹烨、WANG HONGQI(王洪琦)、王洪涛、曹
亚、杜兰、于李胜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管理与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
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
为拓展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经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70.52万元收购关联方深圳华大基因医院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华大
特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特检)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华大特检
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价格以交易标的
净资产为参考依据,以评估报告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收购深圳华大特检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
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汪建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