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23-06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
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
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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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和净
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
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
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
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3年11月30日发行完成,
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
的判断,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
行费用等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到账的募
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
最终确定;
( 4 ) 在 预 测 公 司 总 股 本 时 , 以 截 至 2022 年 末 总 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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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
生的变化;
(5)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684.0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87.34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
测算:
(1)与上期持平;
(2)较上期增长10%;(3)较上期降低10%。
项不可持续,公司关于2023年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
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不
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
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暂不考虑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9)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
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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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46,579.09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43,97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22,787.34 25,066.07 25,066.0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0.89 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89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22,787.34 22,787.34 22,787.3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0.81 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81 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22,787.34 20,508.61 20,508.6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0.73 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73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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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释放全部利
润,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每
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
影响过程中,对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
分析并非公司对其2023年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
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具体见公司编制的《浙
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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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
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柯桥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轻纺数字物流港项目
合计 480,000.00 20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进
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拓宽公司现有业务的广度及深度,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柯桥浙江中国轻
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纺数字物流港项目”
,公司在人员、市场等
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预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
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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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
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二)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柯桥浙江中国轻纺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纺数字物流港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
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实施募投项目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
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
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及时、高效的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施完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
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
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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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
(四)进一步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
定,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
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未
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回
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渐实施,经济效益的逐渐
显现,公司将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强化中小投资者回报机制。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和《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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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费活动;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到切实履行的责任主体,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
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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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