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 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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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
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15万元,不超过705万元。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
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韩超先生,
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副总经理覃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2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增持金额为110.69万元。原定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增持计划主体实际增持金额
未达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
知,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曾佳女士,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韩超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副
总经理覃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
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20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增持金额为 110.69 万
元。原定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增持计划主体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区间下限的 50%,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及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韩超先生,副总经理吴志
标先生,副总经理覃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
  本次增持计划前,王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74,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
曾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40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卢晓军先生持有公司
股票 3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吴志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1,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04%;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3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
韩超先生、覃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
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合计                            415-705万元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415 万元,不超过 705 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
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实施进展情况和说明
序号     姓名     拟增持金额        已完成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合计            415-705 万元   110.69 万元   202,200 股
 注:合计数尾数差异原因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一名增持人员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一名增持人员
实际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 50%,三名增持人员实际增持金额未达
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 50%,两名增持人员暂未实施增持计划。上述实际增持金
额未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 50%及未实施增持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增持人员基
于自身资金安排方面的考虑,未来增持人员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二级
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说明
有的公司股份。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规定。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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