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 03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因部分关联人股权关系变更相应调整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
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24,482 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及服
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向关联方出租设备及代收代付等
业务。其中,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7,635 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
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03,998 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2,849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徐讯、余德
健、朱岩梅、刘羿焜、吴晶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
额度的议案》。基于公司部分关联方股权结构发生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关
联方体系变动情况对已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
经营的需要,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额为 13,502 万元,增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出租设备、其他-收入的关联交易
金额为 3,004 万元。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徐讯、余德健、朱岩梅、刘羿焜、吴
晶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后
调整后关联 剩余额度 2023 年全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万 月 30 日已发生 额(增加+、减少
体系 (万元) 预计额度
元) 金额(万元) -)(万元)
(万年)
华大基因 不适用 425 15 410 0 425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其他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向关联方采购商 0 0 0 1,634 1,634
股体系
品
湖南华大戴
纳智造科技 不适用 1,000 0 1,000 0 1,000
有限公司
小计 - 3,065 21 3,044 0 3,065
华大基因 不适用 62 16 46 0 62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服 其他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务 股体系
华大研究院
不适用 12,604 9,437 3,167 10,956 23,560
体系
小计 - 14,569 10,001 4,568 11,218 25,787
华大基因 不适用 80,610 30,665 49,945 0 80,610
向关联方销售商
华大研究院
品 不适用 3,431 2,418 1,013 0 3,431
体系
湖南华大戴
纳智造科技 不适用 400 28 372 0 400
有限公司
猛犸基金 不适用 443 76 367 0 443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其他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股体系
深圳裕策生
物科技有限
不适用 974 645 329 1,200 2,174
公司及其子
公司
广州康立明
生物科技股 不适用 678 0 678 0 678
份有限公司
杭州优思达
生物技术股 不适用 177 0 177 0 177
份有限公司
埃提斯生物
技术(上
海)有限公 不适用 0 0.2 -0.2 1,000 1,000
司及其子公
司
Sunrise
Diagnostic 不适用 0 30 -30 30 30
Centre
Limited
Bangkok
Genomics
不适用 0 0 0 400 400
Innovation
Co., Ltd
小计 - 100,183 37,708 62,475 2,630 102,813
华大基因 不适用 2,881 88 2,793 0 2,881
华大研究院
不适用 350 7 343 0 350
体系
湖南华大戴
纳智造科技 不适用 200 0 200 0 200
有限公司
猛犸基金 不适用 43 0 43 0 43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服 其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务 股体系
深圳裕策生
物科技有限
不适用 114 14 100 0 114
公司及其子
公司
广州康立明
生物科技股 不适用 48 0 48 0 48
份有限公司
杭州优思达
不适用 19 0 19 0 19
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埃提斯生物
技术(上
海)有限公 不适用 0 0 0 220 220
司及其子公
司
小计 - 3,815 114 3,701 220 4,035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其他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向关联方租赁房 0 0 0 42 42
股体系
屋
华大研究院
不适用 362 0 362 0 362
体系
小计 - 623 149 474 0 623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其他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股体系
代收代付支出端
华大研究院
不适用 332 117 215 0 332
体系
华大基因 不适用 0 0 0 0 0
小计 - 508 177 331 0 508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代收代付收入端
其他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股体系
华大基因 不适用 1,215 563 652 0 1,215
华大研究院
不适用 64 27 37 0 64
体系
猛犸基金 不适用 1 0 1 0 1
农业控股 不适用 5 0 5 0 5
爱博物(北
京)国际教
不适用 10 4 6 0 10
育科技有限
公司
小计 - 1,664 680 984 0 1,664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向关联方出租设
其他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备 0 0 0 155 155
股体系
小计 - 55 0 55 100 155
华大控股及
华大控股及 其他子公司
其他子公司 华大科技控
股体系
其他-支出
华大研究院
不适用 0 0 0 928 928
体系
华大基因 不适用 0 0 0 150 150
小计 - 0 0 0 1,084 1,084
华大研究院
其他-收入 不适用 0 0 0 54 54
体系
项目合作 华大基因 不适用 0 0 0 1,200 1,200
合计 124,482 48,850 75,632 16,506 140,988
注 1:因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关系发生变更,导致上表已审批的 2023 年度预计金额部分关联人从原“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变更为“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实际关联交易业务主体未发生变化,仅根据公司内部管控要求调整关联体系。
注 2:“华大研究院体系”指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青欧生命科学高等研究院等。
注 3:“华大基因”指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注 4:“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指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及其除华大基因、华大研究院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
注 5:“农业控股”指深圳华大基因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注 6:“华大科技控股体系”指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除华大智造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注 7:“猛犸基金”指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注 8:代收代付收入端包含集团为关联方代垫费用及关联方先行向本公司预付,再由本公司支付给供电局及房东的费用;
注 9:其他类主要为公司与华大研究院体系、华大基因的专项经费划拨,政府将获批的经费拨付给公司,再由公司将代收的经费划拨给关联参与单位。
本次额度预计华大研究院体系拟划拨 54 万元经费给公司,公司拟划拨 1,078 万元经费给华大研究院体系和华大基因。
注 10:本次调整及新增预计额度后的 2023 年度预计额度的同类业务占比未超出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中的比例。
注 1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涉及变动的关联方信息如下:
(一) 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性 主要股东/ 与公司的关联关 法定代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质 实际控制人 系 人
汪建,持股比
深圳市盐田区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研发和销售;
例 85.3%;王 实际控制人汪建
盐田街道沿港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华大控股 民营企业 社区北山道 146 汪建 项目另行申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生物技
月 21 日 10.5%;杨 任其董事长、总 人民币
号北山工业区 术的研发、转让与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
爽,持股比例 经理
广东省深圳市
华大控股直接 盐田区洪安三 实际控制人汪建 一般经营项目:贸易经纪与代理。许可经营项
华大基因 民营企业 和间接持股 街 21 号华大综 间接控制,并担 赵立见 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临床检验服务;医疗
月9日 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汪建 为研究基因科学,推动生物技术与全民健康事业
间接控制,并担 的发展。
〈从事国际前沿基因组科学基础及应用
深圳市盐田区
华大研究 2008 年 6 华大控股持股 任其理事;董事 2,500 万元人 研究与技术开发〉〈为基因组研究成果产业化发
事业单位 盐田街道北山 杨焕明
院 月 19 日 100% 徐讯担任其院 民币 展提供技术支持〉〈与基因组科学研究和个体化
工业区综合楼
长;董事牟峰担 医疗长期发展项目相结合,从事低成本全民健
任其理事 康工程相关的公益事业〉
深圳市盐田区
华大科技 2019 年 8 汪 建 持 股 为公司的控股股 10,000 万元
民营企业 盐田街道沿港 汪建 投资兴办实业;商务咨询管理;技术咨询服务
控股 月 30 日 100% 东 人民币
社区北山道 146
号北山工业区
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涉及应取得许可审
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医疗器械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从事检测技术、生物科技、
深圳市盐田区
计算机科技、数据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海山街道田东
深圳裕策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及零
生物科技 民营企业 高志博 配件,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化学试剂(不含
月3日 24.86% 2002 号大百汇 其董事 人民币
有限公司 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
高新技术工业
毒品及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健
园 A 栋 401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一般项目:生物、医药、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人体干
埃提斯生 上海甄致投资 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
物技术 咨询中心(有 董事吴晶担任其 1506.7285 万 生物试剂(除医疗、诊断试剂)、化工原料及产
民营企业 12 月 13 绿洲环路 396 弄 熊磊
(上海) 限合伙)持股 董事 人民币 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日 2 号楼 101 室
有限公司 13.43%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BLK A 3/F TAI
Sunrise
PING 华大基因的联营
Diagnostic 2020 年 6 华大基因子公
民营企业 INDUSTRIAL 企业,依据会计 不适用 100 港币 香港地区新冠病毒检测服务
Centre 月9日 司持股 40%
PARK 51 TING 准则认定
Limited
KOK ROAD
TAI PO
No.3689,Rama
IV Road, Phra
Bangkok 经营、批发、零售、经销医疗器械设备、医疗用
Khanong Sub- 华大基因的合营
Genomics 2017 年 华大基因子公 30,000 万泰 品设备、医疗科研实验开发服务、临床检测服
民营企业 distritc, Khlong 企业,依据会计 不适用
Innovation 12 月 1 日 司持股 51% 铢 务、研发服务、医疗器械设备制造、医疗用品设
Toei District, 准则认定
Co., Ltd 备
Bangkok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未经审计)
是否经审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
限公司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
/ / / / 1,437,551 1,007,857 704,613 80,292 是
限公司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
究院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
/ / / / / / / / /
限公司
埃提斯生物技术(上 123,619 50,823 28,773 -12,498 154,412 63,321 217,871 11,111 是
海)有限公司
Sunrise Diagnostic
Centre Limited
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Co., Ltd
注: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
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因关联人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部
分子公司股权关系发生变更,导致部分关联方的所属体系从原“华大控股及其他
子公司”变更为“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因关联体系的变动导致公司已审批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部分业务额
度需对应调整到更新后的关联方体系中。
(二)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出
租设备、采购服务、项目合作、以及其他类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依据
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确定。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裕策生物、埃提斯及其子公司销售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该两家
关联方均已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且在公司测序仪平台开发了相应检测应
用,下游客户端业务量增长。
Sunrise Diagnostic Centre Limited、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Co., Ltd 根
据业务需求增加销售商品业务额度。
(2)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向关联方埃提斯及其子公司提供售后维保服务,主要系为关联方提供定期的
维修、安装、维保、培训等服务。
(3)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采购外协加工服务主要为公司委托华大研究院体
系外协生产酶、引物、dNTP 物料,支付委托加工费以及少量的委托检测费用。
酶、dNTP 物料为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中试剂部分的主要原材料,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109,771.46 万元,同比增长 39.89%。
试剂耗材实现收入 62,361.41 万元,同比增长 42.12%。基因测序仪业务是公司的
核心业务之一,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原材料试剂耗材等需求扩大,故
增加向华大研究院采购加工服务的额度。
华大研究院对用于测序试剂生产所需的酶及 dNTP 物料为独有技术和配方,
目前公司已逐步从华大研究院转入相关专利及技术,未来生产线建设完毕后将自
行生产。
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采购服务,主要为后勤相关服务和食堂签单
服务内容,为公司员工提供相应服务便利。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采购服务,主要为 2023 年度员工体检项目增加,
相应体检费用也增加。
(4)向关联方出租设备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出租设备,主要系出租远程超声机器人和乳腺容
积超声设备,用于员工体检。
(5)其他类
其他类主要为与华大研究院体系、华大基因的专项经费划拨,政府将获批的
经费拨付给公司,再由公司将代收的经费划拨给关联参与单位。或是公司接收关
联参与单位的经费划拨。本次额度预计华大研究院体系拟划拨 54 万元经费给公
司,公司拟划拨 1,078 万元经费给华大研究院体系和华大基因。
(6)和关联方项目合作
和关联方项目合作为公司与华大基因子公司拟申请参加一项由第三方机构
牵头的国家级课题项目,根据项目主管部门专项实施要求,需与其他第三方组成
联合体进行课题申报,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投标工作,中标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必要
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
格公允的原则,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
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
关义务。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因部分关联人股权关系变更相应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
的对应关联人,因关联体系的变动导致公司已审批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
部分业务额度需对应调整到更新后的关联方体系中。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公司
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同时系相关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采购公司产品、
服务,公司也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服务,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
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及
相关关联方经营需要开展的,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
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
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对关联交易体系的调整和
额度的调整系基于实际情况发生,调整的标准和方式符合公司的内部管控要求。
本次增加的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定
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
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
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相关调整符合关联方股权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本次增加的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
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调整符合关联方股权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
本次增加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
要,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进行,遵循
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
七、 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关联
交易体系的调整和额度的调整系基于实际情况发生,调整的标准和方式符合公司
的内部管控要求。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实
际,交易将遵守公开、公平、公开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余德健回避表决。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大智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
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基于华大智造开
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华大智造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华大智造独
立性产生影响,华大智造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保荐机构
对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九、 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暨增加预计额度的书面
审核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四)
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