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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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
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
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募集
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
分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
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增资将增强公司重要生产基地经营实力,保障公司的生产能力。
该事项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
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
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8 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承恕先生和刘少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表决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
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调整符合关联方
股权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本次增加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
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
价格的定价原则进行,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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