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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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树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
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青岛海泰科模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刘树国先生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树国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
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
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
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
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树国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刘树国,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至2005年3月,任南车四方机车
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材料会计;2005年3月至2008年3月,任青岛四方川崎车辆技术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7月,历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9年7月至今,任日照市硕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日,征集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
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
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股东。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的征集行动。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
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
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
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
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魏秋香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1
  联系电话:0532-89086869-8099/8092
  联系传真:0532-8908686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
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人出席会议。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刘树国
       附件: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
       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的
       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刘树国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所持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树
       国先生行使,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
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的,委托人应当同时明确对其他提
案的投票意见,受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人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8月28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
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
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日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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