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38,097,797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
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65,628,977 股,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出具《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56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66,970,656 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667,882,625 股变更为 834,853,281 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15,982,605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3.89%,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718,870,676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86.1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
售股,限售期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战略配售
限售股份数量为 38,097,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2%,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4 名。综上所述,本次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19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 303,726,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6.38%,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
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汇成股
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
持有的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嘉兴高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志道投
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汇成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汇成股份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汇成股份回购该部
分股份。
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若减持汇成股份的股份,减持价格、每
年减持数量及减持程序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
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企业拟减持发
行人股份时,将按规定通知发行人并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
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条件和减持事项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的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汇成股
份所有,本企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汇成股份指定账户。如因本
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汇成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汇
成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汇成股
份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二)公司股东 Advance Allied Limited、Great Title Limited、Win Plus
Corporation Limited、扬州耕天下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和
安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享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高投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
司、华得富有限公司、南京邦盛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林林承
诺:
“自汇成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或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汇成股份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汇成股份回
购该部分股份。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汇成
股份股份的锁定期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本企业(或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或本人)减持公司
的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公司 IPO 申报前 12 个月入股股东 Worth Plus Holdings Limited 承
诺:
“对于本企业于 2020 年 11 月向公司增资扩股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
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持有的上述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汇成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股份外,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其余股份,自汇成股份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提议由汇成股份回
购该部分股份。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
定期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本企业上述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持有的上述公司的股票
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富诚海富通汇成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肥产投
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新站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获得汇成股份战略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汇成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汇成股
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汇成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03,726,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8%。
司总股本的 31.8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总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嘉兴高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扬州耕天下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扬州和安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富诚海富通汇成股份员工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高投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新站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南京邦盛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总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合计 305,726,774 36.62% 303,726,774 2,000,00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303,726,774 -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