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
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公司资金往来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
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况。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拥军、郭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