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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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3-044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加董事表决 8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及相
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6,000,000 张。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9 年 8 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
年 1.5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7 日,T+4 日)
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8 月 10
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5.2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3%(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60,000.00 万元
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 10
张(1,000 元),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除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产生的库存股外,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宇瞳转债数量为其
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宇瞳光学的股份数
量按每股配售 1.7731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
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7731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338,380,666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338,380,666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
认购 5,999,82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6,000,000 张的 99.9971%。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
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宇瞳配债”,配售代码为
“380790”。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
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
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
获配宇瞳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
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
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
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
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
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宇瞳发
债”,申购代码为“37079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及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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