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之前,已将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是各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战
略布局。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向公司参股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
决。
(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