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
年8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记名及书面通讯表决表决。会议通
知于2023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如期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纪立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选举陈凌云女士、纪立军先生、王国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其中陈凌云女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王国卫先生、纪立军先生、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
中王国卫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李强先生、章纪巍先生、陈凌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其中李强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纪立军先生、徐曼女士、王国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
中纪立军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兼任,并经纪立军先生的提名,聘任章纪巍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徐曼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8月8日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钱丽娟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及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2017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的“烟台年产30000吨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出具
了核查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及相关独立意见及核查报告详见2023
年8月8日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纪立军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4 年毕业于东华大学,1994 年至 1995 年期间就
职于丹东化纤公司技术部,1996 年至 1999 年期间任 LG 精密化工上海分公司经理,
自 1999 年底创办本公司并一直担任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他还担任
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安诺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诺其化工材料
有限公司、上海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安诺其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任上海市青浦区政协常委、中国印染协会副会长、中
国染料协会副会长、东华大学校董。纪立军先生荣获“上海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
“中
国染料百年优秀企业家”、“青浦首届领军人才”等荣誉。
纪立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60,307,62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股东张烈寅女士及董事纪浩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章纪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
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2005 年-2011 年任职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结算经
理、区域财务经理、资金经理、财务高级经理;2011 年-2014 年任职上海第一食品连
锁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5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中心核算部部长,
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章纪巍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6,6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
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徐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学历,
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携程旅行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 10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
验。2021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及投后管理工作。
徐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徐曼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9867500
传真:021-59867366转8332
电子邮箱:investor@anoky.com.cn
陈凌云女士: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6
月获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为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
师,工商管理系副主任,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术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会计准
则、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等。在《会计研究》《科研管理》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几十篇,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育部规划教材十余部。主持并参加过多项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省部级重要科研课题和多项横向课题。2009 年作
为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重点科研课题组成员,参与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起草、意见征求和最终的定稿过程。
陈凌云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国卫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研究生学历。王国卫先生曾任职于上海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
官。现任上海玖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王国卫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强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
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 年毕业于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5 年
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 EMBA 学位。2005 年开始作为律师执业,现担任国浩
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强先生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A 股 IPO、并购
重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还擅长私募股权基金(内资、中外合作非法人)的设立及对外
投资、创业投资、信托等法律服务。
李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钱丽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初级
职称。2013 年 9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 年 8 月
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主任。
钱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钱丽娟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9867500
传真:021-59867366转8332
电子邮箱:investor@anok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