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 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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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 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
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 7
人,回避表决关联董事 2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赵玉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
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
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
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
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行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
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
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
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
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张智敏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
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
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
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张智敏等各方签订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获得通过。
  柴俊林先生弃权的理由是:无法核实该笔债权的真实性。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
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
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
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
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
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柴俊林先生反对的理由是:本议案中的工程款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 30 万元,
且议案中没有体现具体款项金额,相当于上市公司为本协议开具空白支票,对股东
和股民不负责任,也无法核实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能排除涉嫌利益输送。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
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
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
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
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柴俊林先生反对的理由是:上市公司未披露该笔借款的形成背景,仅依据《民
事调解书》无法确保该债权真实、合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山东同济律师事
务所等各方《关于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与烟台恒尔投资有限公司等各方《关于签订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 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按照本节的
规定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时,达到本节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
准的,可以仅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告中说明前期未履行股东
大会审议程序的交易事项。”
  根据规定公司将对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张
智敏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
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融
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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