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至披露日 金额与上
关联 占同类业务 上年实 占同类
关联 2023 年度预 与关联人 年实际发
交易 比例 际发生 业务比例
人 计金额 累计已发 生金额差
类别 (%) 金额 (%)
生的交易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烟台
向关 奇创
联方 芯源
采购 科技
商品 有限
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11-04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注册资本 11,739.130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立庆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
住所
马宏持有其 63.0370%的股份,王磊持有其 22.1481%的股份,深圳市信
熹祥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5.5556%的股份,烟台业达才
股权结构 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5.5556%的股份,上海信熹信
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8519%的股份,烟台芯
视能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 1.8519%的股份。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经营范围
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万元,净资产 13,553.68 万元,净利润 1,062.61 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
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
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
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
的, 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
极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
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
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
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
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
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刘芮辰 安 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