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290,5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23,709,487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90,513 股,
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量(股) 例(%)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6,290,513 76.29% 0 1,290,513 75,000,000 7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 0 0 75,000,000 75%
首发后限售
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09,487 23.71% 1,290,513 0 25,000,000 25%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 - 100,000,000 1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
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
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兴业证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