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3-04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宁波喜悦
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及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对应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作废处理。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已履
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7 月 2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以 2022 年 7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相关议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未成就作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
况如下:
考核年度相对于 2021 年度的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期 营业收入目 实际 净利润目标 实际 达成情况
标增长率 完成 增长率 完成
公司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
属期
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由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需按照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对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关
于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
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
作废失效。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
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数量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内容为:以从股本 13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实
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将首次授予价格由 11.46 元/股调整为 8.66 元/股,首次
授予数量由 250.00 万股调整为 325.00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七章 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对归属安
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计划归属股份 130.00 万股(调
整后)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和第
三个归属期对应计划归属股份为 14.04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44.04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作废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
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
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