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此次交易定价未损害公司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浙江金
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85%的股权进行转让。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龚启辉
李 军
汪 政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