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融合公司发展与优秀人才的成长,完善利益共享及相
应的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